连带责任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6:50:59 283 人看过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承担哪些责任要看担保合同是否有约定,没有约定的,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一、债务担保人连带责任如何追偿

一般来说,连带责任人所承担的不论是连带清偿责任,还是连带赔偿责任,或是补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责任人均可行使追偿权。连带责任的追偿权可分完全追偿权和部分追偿权。完全追偿权是指连带人履行义务后可向其他债务人要求偿还其所付出的全部费用。比如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可拥有完全追偿权,还有承包合同中的发包人、租赁合同中的租赁人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等均有可能拥有完全追偿权。部分追偿权是指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后只可向其他人要求偿付一定份额的费用,剩余份额的费用应当由其自己承担。比如合伙和联营中的共同债务人、侵权赔偿中的共同侵权人。

二、借款担保人连带责任永久有效吗

借款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责任并不是永久有效的,连带担保责任自债务履行期满6个月内结束。

连带责任担保的特点

(一)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但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

(三)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根据保证人承担的责任的不同,保证可以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1日 04: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主债权相关文章
  • 合同怎么写担保人才有连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一、合同怎么写担保人才有连带责任签订保证合同时,保证合同载明担保人担保的方式中连带保证的,担保人就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1)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2)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3)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不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4)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
    2023-06-20
    393人看过
  • 连带责任连带担保责任解除问题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当主合同不存在或者已经结束,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或者保证期间届满的时候,连带责任保证解除。一、连带责任担保人免责的情形连带责任担保人免责的情形:1.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债务履行方式与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的,3.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经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担保人不履行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况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
    2023-03-09
    53人看过
  • 质押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吗,质权人享有哪些
    一、质押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吗质押担保的,质押人以其出质财产价值为限承担责任,所以质押人对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质物返还及质权实现】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第四百三十八条【质押财产变价后的处理】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质权人享有哪些权利(一)质权人可以占有质物。质物应当为动产,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用作质押。(二)质权人可以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在质权
    2023-04-18
    486人看过
  • 为人担保错写名连带责任照承担
    6月1日,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借款担保案。2004年4月,王某向银行借款,请李某担保,李某碍于往日的交情不好拒绝,便在签字时故意把自己的名字写错。借款到期后,王某没有按期偿还借款的本息。银行将王某和作为担保人的李某同时告上法庭。法院认为,虽然借款合同书上的名字与李某提供的身份证上的名字不符,但该担保行为是其本人所为,其应当承担担保责任,遂判决李某对王某的2万元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销售假药罪是否成立犯罪中止符合条件的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犯罪中止的成立要具备三个条件:1、犯罪中止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这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条件。2、犯罪中止是行为人自动地中止犯罪,这是犯罪中止的自动性条件。这里的自动中止必须是彻底的。3、犯罪中止是行为人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这是犯罪中止的有效性条件。【案例】刘某、张某、李某共谋
    2023-06-25
    301人看过
  • 贷款担保能否承担连带责任?
    贷款担保的连带责任是有期限的。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担保期限的,则按其约定的期限来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果未约定的,则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期间。一、民法典有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吗?在保证期限内是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担保人承担责任期限怎么规定担保
    2023-03-26
    433人看过
  • 法人能否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法人连带责任包括哪些
    一、法人能否连带责任担保1、法人为其他公司的债务担保的,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当债务人不还款时,法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法人偿还债务。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二、公司法人连带责任包括哪些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也即是说,法人
    2023-04-19
    231人看过
  • 不真正连带责任谁承担,连带责任的区别有哪些
    (一)、概念对比在对比不真正连带着人和连带责任之前,我们势必得先熟悉他们各自概念,特征连带责任:所谓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基于同一原因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所谓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均归于消灭,此时数个债务人之间所负的责任即为不真正连带责任。从各自的概念中我们不难简易的来概括一下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之间的区别即两人以上的债务人基于同一原因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两人以上的债务人只能基于不同的原因对债权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二)、特征对比连带责任1、各个侵权人之间主观上有共同过错,包括共同故意和共同过失2、各个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具有整体性、不可分割性,即共为一个行为,即便是
    2023-04-13
    364人看过
  • 男人担保媳妇也承担连带责任吗
    现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夫妻一方为他人提供担保,配偶也必须随同承担担保责任。《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三百九十条【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及代位物的提存】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一、本
    2023-02-16
    55人看过
  • 连带责任需要承担百分之几
    连带责任无比例,权利人可以要求任何连带责任人全额赔偿。连带责任是我国民事立法中的一项重要民事责任制,旨在补偿救济,增加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规定,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么公司股东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对公司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存在滥用权利逃避债务的行为,给公司债权人造成伤害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3-07-21
    148人看过
  • 担保责任与连带清偿责任
    1、责任不同;(1)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数人债务者承担共同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也就说数人负同一债务,明示对於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之责任。(2)连带责任:是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一项重要民事责任制度,其目的在于补偿救济,加重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有效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主体关系不同;(1)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还钱。连带债务之债权人,得对於债务人中之一人或数人或其全体,同时或先後请求全部或一部之给付。连带债务未全部履行前,全体债务人仍负连带责任。(2)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3、成立条件不同。一、保证合同有多个保证人怎么办1、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
    2023-03-07
    114人看过
  • 担保人应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这位负责人表示,新规定还对专业担保机构的信用风险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增加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工程担保市场监管责任和市场各方行为的规定》,明确要求发包人和承包人,实施工程建设担保的用人单位和工程分包单位,应当将担保函原件送市或者区、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保管,并规定当事人取回保函原件的程序。北京从1998年开始,在国家大剧院、新首都博物馆等一批重点工程中开展工程保障试点。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北京试点走在全国前列,但目前的工程担保体系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这不仅增加了建设项目的风险,但也导致建设单位对专业担保机构的不信任。一些专业担保机构超越自身实力包销,一旦债权发生,债权人将面临较大风险;一些专业担保机构为了占领市场份额,进行价格竞争,干扰市场秩序。另外,一些施工单位不愿意承担工程款的担保责任,只把担保作为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种手段,而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迎合施工单位或减轻自身资金压力,
    2023-05-08
    10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哪些人承担交通事故连带责任
    一、交通事故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一)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用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二)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三)肇事车辆司机执行职务过程中,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责任;(四)肇事车辆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或分享盈利视为共同车主,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五)车辆合法占有人经车主同意,将车辆交与第三人发生交通事故,合法占有人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车主承担连带责任;(六)肇事车辆司机非执行职务且未经车主同意,擅自用车,司机应承担赔偿责任,车主负责垫付;(七)因紧急避险引起交通事故,引起险情人为被告,因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紧急避险人作为共同被告,车主或司机所在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二、哪些人承担交通事故连带责
    2023-06-03
    423人看过
  • 职务行为侵权责任连带责任需要承担吗?
    一、职务行为侵权责任连带责任需要承担吗?职务行为侵权责任连带责任需要承担的。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他人承担这样一种义务,即不因为自己的错误(过错)行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即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承担责任。侵权行为基本上都是违法行为。二、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哪些?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即行为人的侵权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须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过错责任是侵权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别侵权行为外,一般侵权行为均适用过错归责原则。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推定加害人存在过错而应承担侵权责任,加害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主要情形有:(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者适用过错推定;(2)建筑物、构筑物或
    2023-06-16
    447人看过
  • 取保候审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取保候审担保人只承担被告人取保期间的遵守法律情况,不承担连带责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取保候审保证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规定;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保人有哪些,取保候审保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中华
    2023-08-02
    12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主债权
    词条

    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抵押权从产生到消灭,都是为了使主债权得以圆满实现,所以主债权毫无疑问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 更多>

    #主债权
    相关咨询
    • 连带责任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分类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18
      法律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 (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二)合伙的连带责任; (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四)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五)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六)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七)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八)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
    • 担保人是指什么,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9
      担保人是指具有代位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下列单位或组织不能担任保证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但如有法人授权,其分支机构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担保。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
    • 2022年担保人连带责任指哪些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3
      1、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承担哪些责任要看担保合同是否有约定,没有约定的,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 替人担保怎么分担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3
      为他人担保时,区分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的方法: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必须先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然后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一般担保责任;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 连带担保过期多久承担连带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13
      1、连带担保责任的期限是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的,但是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