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保全未结算的工程。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因此工程未结算可以保全。
一、什么情况下房产可以诉讼保全
可以,只要是当事人的财产,无论是否在异地,均可进行保全。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二、刑法对累犯的处罚问题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三、财产保全人要担保吗?
保全财产要担保。如果不提供担保,法院会驳回保全请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工资结算问题:必须全部结清吗?
297人看过
-
工程结算没结算,有保全吗
431人看过
-
工程结算方式的常见问题
146人看过
-
工程竣工结算中常出现的问题
390人看过
-
工程款项结算法律问题研究
368人看过
-
工程结算纠纷责任问题分析
264人看过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
关于工程未结算款项能否转让的问题浙江在线咨询 2024-12-111. 工程款未结算一般可以转让,但合同中或法律中有另外规定的除外。 2. 例如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话,债权人不得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3.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
-
工程结算没结算,有保全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26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确保未来生效判决能够执行或者避免财产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对象采取强制措施,限制当事人的处分。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诉讼中需要对有争议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支付诉讼,即本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支付内容。其次,由于主观或客观因素,未来的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或难以执行。三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
-
工程未结算可以保全,有哪些规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25工程未结算可以保全。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因此工程未结算可以保全。
-
个问题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2工程价款是指建筑企业因承包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和工程结算办法的规定,将已完工程或竣工工程向发包单位办理结算而取得的价款,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月定期结算。按月定期结算是指每月由施工企业提出已完成工程月报表,连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建设单位签证,交建设银行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方法。 2.分段结算。分段结算是指以单项工程为对象,按施正形象进度将其划分为不同施工阶段,按阶段进行工程价款
-
工程款结算时有哪些规定问题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6工程款结算的问题有: (一)工程量纷争; (二)竣工决算时间的争议; (三)合同违约的争议; (四)材料价格市场波动的问题;(五)总包和分包争议;(六)尾款相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