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出租车构成劳动雇佣关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16:23:14 378 人看过

打出租车不构成劳动雇佣关系,而是构成劳动合同关系。《民法典》规定,打出租车属于客运合同,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一、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传统民法理论认为,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实践合同是指除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得交付了标的物后合同才成立,诺成合同仅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客运合同自交付客票时成立,而非承运人与旅客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

二、货物运输合同包不包括旅客吗

货物运输合同的合同主体是不包括旅客的,根据我国法律对于运输法律关系的规定,运输合同包括客运运输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不包括运输旅客,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运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费的合同。特别要注意的是,运输合同是有偿的、双务的合同,运输合同的客体是指承运人将一定的货物或旅客到约定的地点的运输行为,运输合同大多是格式条款合同。

三、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义务

依据旅客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享有以下权利:1、依客票上载明的时间、班(车)次,座位号乘坐规定的交通运输工具到达客票上指定的目的地。2、享有按规定数量携带免费行李的权利。3、享有按规定携带一名规定高度以下的儿童。4、享有接受承运人提供的旅途必要的服务。5、旅途过程中,享有在规定期间内变更乘坐运输工具、座位号的权利。依据相关法律和相关旅客运输管理的规定,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应履行下列义务:1、支付规定的票价和行李运费,超程乘坐或超程托运应补交票价和行李运费。2、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乘坐指定的运输工具,如在规定时间以前不能成行,应办理变更,超过规定时间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3、接受承运人对所带行李中的违禁品的检查并接受处理。4、在享受运输服务过程中有损坏运输工具的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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