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房房本满2年才可以过户吗
当期交易不必满足固定期限,只要您已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证,便可方便地进行买卖过户手续的办理。现将详细的拆迁安置房买卖交易流程分享如下:
1.首先,双方应当亲临现场并携带所需证件,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及婚姻证明等。对购买方来说,注意事前要备齐购房款项;而出售方则需将相关的权益授权委托给受托人,领取受理凭证;
2.接着,到当地税务局办理原产权人的产权证手续,在完成契税缴纳后向不动产登记事务窗口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并领取相应的申请受理通知书。等到通知发出后,即可领取到属于自己的财产权证了;
3.经过前期工作,一旦获得一手产权之后,下一步便是办理过户手续了。这个程序中,您需要与对方签署网络协议合同时务必要检查是否存在陷阱,而后在办证大厅交易窗口进行合同备案,领取收件收据;接下来还须缴纳相关费用后,领取由交易中心开出的告知单以及税务联系单。
最后,再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事务窗口提交登记申请,等待审批通过并领取属于您的新的不动产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安置房房产证没下来遗赠是否合法
对于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安置房,我们是无法为其办理赠予手续的,同样,我们亦无法通过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来替代产权证书。
2、此外,由于公证机构通常并不受理缺乏产权证书的房屋赠予公证业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无法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房屋赠予过户的相应手续。
然而,尽管如此,当涉及到继承程序时,即使没有产权证书,依然可以申请办理公证手续。关于这方面的详细信息,您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以获取更为准确和权威的回应。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只需持有房地产权属证书,便可实现自由的房产买卖和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操作程序如下所示:首先,各方当事人需亲自到场,并携带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买方需要确保充足的购房资金准备就绪,而卖方则需委托代理人完成交易,领取受理凭证。其次,在税务部门办理原始产权人相关手续,缴纳完契税之后,向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取得受理通知书。然后,在转让完成之后,按照流程办理过户手续,并于签署合同之际注意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确保无任何隐患。随后,将已备案的合同进行缴费,领取告知单以及税务联系单。最后,提交登记申请,耐心等待审核批准,并领取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
安置房过户需要满两年么
182人看过
-
安置房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小孩吗
479人看过
-
上海拆迁安置房满一年可否过户
322人看过
-
房子婚内过户后要满2年才能卖吗
272人看过
-
新房过户必须满2年吗?
268人看过
-
农民安置房买卖几年才能过户
119人看过
-
安置房过户如果没有满两年可以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4不可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安置房国家规定五年以后才可以交易成为商品房,没有满两年,商品房产权拿到手,但是没满两年,这现在就是商品房有产权的商品房,可以过户,要交增值税契税个人所得税三大税。
-
安置房可以过户吗拆迁安置房能买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03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但必须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 【相关延伸】 问:拆迁安置房的过户流程有哪些? 答:拆迁安置房的过户流程有以下这些: 1、先办房产证 安置房过户,房产所有权人即安置房的开发商,应当先给安置房办理房产证,在安置房具有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过户。 2、先签
-
经济适用房是主满五年还是房本满五年才可以过户?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4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
-
安置房满两年可以过户吗?有没有什么影响?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6《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