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1659周岁、女1649周岁的城乡重度残疾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后,政府以上一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12%的标准按年给予资助,资助时间最长不超过15年。
2、男60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城乡重度残疾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后,政府以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12%的标准一次性资助缴满15年的养老保险费。
残疾人有补贴吗
残疾人有残疾证国家有补贴。但是这个补贴不一定是说直接给残疾人钱,只是在某些方面会进行优待,比如免费坐公交。如果家庭困难,会给予生活帮助,或者评残疾证申请低保等。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同时享受低保,不冲突。如果残疾人既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标准,可以两项同时享受。但是如果残疾人还享受着老年人居家养老补贴和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的生活补贴和津贴,可以择高申领取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或者护理补贴,这个不能同时享受。
残疾人生情补贴分为两种情况:
1、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十五条
政府和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在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室),举办必要的专门康复机构,开展康复医疗与训练、科学研究、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指导城乡社区服务网、医疗预防保健网、残疾人组织、残疾人家庭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康复工作。残疾人教育机构、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为残疾人服务的机构,应当创造条件,开展康复训练活动。残疾人在专业人员的指导和有关工作人员、志愿工作者及亲属的帮助下,应当努力进行功能、自理能力和劳动技能的训练。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分阶段确定康复重点项目,制定计划,组织力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智障残疾者是否可以享受低保优惠政策?
169人看过
-
购买养老保险时如何享受残疾人优惠政策?
254人看过
-
保险保障基金是否可享受税收优惠
388人看过
-
15年养老保险缴纳后是否能享受福利?
251人看过
-
残疾证患者能否享受火车半价优惠?
195人看过
-
残疾证能否享受高铁票优惠?
160人看过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更多>
-
广西农村残疾人缴纳养老保险享受的优惠政策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1广西农村残疾人员,能参加社会保险。为解决缴费困难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问题,从2015年1月1日起对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给予缴费补贴。补贴对象:本次补贴的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自愿申请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比例参保的下列人员可以享受参保补贴: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重度残疾人;
-
-
下岗职工55岁了。能否退休?缴纳养老保险有什么优惠?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2根据国家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满十五年以上的,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女职工55岁。其中原为国有或集体企业正式职工的女职工,其退休年龄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50岁或55岁退休。国家现行相关政策规定, 40、50下岗失业人员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具体业务办理机构为市劳动就业局。新政策还规定只要还没有达到退
-
-
社会抚养费是否缴纳后就不能享受社会抚养权优惠政策的优惠政策了?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13是的:一般来说当事人超生的,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后,才能享受户口所在地的集体的优惠政策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四十二条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