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人员是谁决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08:27:56 285 人看过

一、仲裁人员是谁决定的

仲裁人员是由仲裁委员会指定的,委员会可以根据案件涉及的领域、专业知识等要素,从仲裁员名册中选定适当的人选担任仲裁员或主任仲裁员。仲裁员和主任仲裁员应该独立、公正、中立、有责任心,同时要遵守仲裁程序的规定。

二、仲裁开庭完了多久出裁决书

仲裁开庭完了会在45日之内收到相关的裁决书。如果双方在收到裁决书之后对裁决书有所不符的情况的话,可以在15日之内起诉到相关法院,法院会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地怎么选择

劳动仲裁地是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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