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次债务人到期债权人有没有代位权
对次债务人到期债权债务人是拥有没有代位权的。
代位权是实体请求权。即代位权的行使是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没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能对债务人未到期债权进行保全
未到期债权的实现具有没有不确定性,原则上是不可以保全的,但在债务人有没有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有没有该行为时,债务未到期也可以申请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三、债权人会议能有没有债务人的代表
债权人会议可以有没有债务人的职工或者工会代表参加。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没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没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债权人会议应当有没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没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没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没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没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没有表决权。
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债权人会议应当有没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没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九条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n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n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n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n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尚未到期,次债务人的却将到期,可否行使代位权
441人看过
-
债权人可否向次债务人的债务人行使代位权
277人看过
-
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
458人看过
-
债务人有代位权吗?代位上诉
172人看过
-
代位行使抵押权:债权人是否有权代替债务人?
414人看过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要求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261人看过
-
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吗债务人对到期债权是否享有代位权呢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51、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 (1)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以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为前提,如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根本不存在,或虽已存在但并未到期,债权人均不可主张代位权。而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发生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之前或者之后,对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和行使没有影响。 (2)从该到期债权的内容来看,依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必须是以金钱给付为内容的
-
债权人债务人的代位权到底有什么内容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061、行使代位权的主体是债权人; 2、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是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3、债权人必须通过向法院请求来行使代位权; 4、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5、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
-
法律对代位权债权到期有没有规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11法律分析 债权人的债权还没到期的则不能行使代位权。只有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才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代位权的诉讼。
-
债权人怎样对债务人提供代位权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2代位权,应当满足四个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其中,第2个条件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
债权人代位权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效力包括哪些, 什么是债权人代位权?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51、对债务人的效力 虽然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但权利行使的结果仍归属于债务人,即债权人对第三人的请求权或有关权利归于消灭,所获得的利益应归债务人。代位权并非是优先受偿权,只有债务人怠于受领时,债权人才可代位受领,但仍将受领的财产列为债务人总财产之列,以作为强制执行之预备。此外,债务人还有请求债权人交付所受领的财产的权利。 2、对第三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的效力 对于第三人即次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