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投标报价方法和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9:24:37 200 人看过

投标报价的部分内容。投标报价的价格。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主要包括自由定价和价格合法化。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没有规定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收购办法》第三十六条原则上承认,收购人可以通过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法定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但是,《收购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收购人提出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的综合要约,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经豁免提出综合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购买价款以合法可转让证券支付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供被收购公司的股东选择。收购要约的期限。《证券法》第90条第2款和《收购办法》第37条规定,收购要约中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天,不得超过60天,但存在竞价要约的除外。收购要约的变更和取消。要约一经发出,对要约人以及上市公司的收购要约具有约束力。然而,由于收购过程的复杂性,具体情况也应使收购人有可能改变意向表达,但这只是法律情况下的例外。例如,中国《证券法》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接受期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提前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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