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高利贷要注意下面三个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7:42:41 182 人看过

(一)原则上说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

(二)高利贷法定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即构成高利贷。

凡约定利息超过法定指导利率的,其超过部分无效,债权人对此部分无请求给付的权利。

(三)实践中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

从界定高利贷的标准上看,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本身不存在涉嫌犯罪的问题。但是高利贷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并且法律严厉打击高利贷行为。

另外,如果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国的高利贷是严厉的侵害我国公民的民事权益的行为,高利贷是不合法的,此时我们如果在日常生活当中遇到了高利贷的行为的,应当及时注意相关的处理方式。

一、私人向银行放高利贷违法吗?

一、单纯的放高利贷并不构成犯罪,只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进行转贷牟利就要犯罪了。

二、一般而言,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认定高利贷要注意下面三个问题:

1、原则上说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

2、高利贷法定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即构成高利贷。

3、实践中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

三、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高利转贷罪:

对于个人或单位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以高利转贷罪论处。

四、民间借贷双方(包括个人与个人、个人与企业)之间可以自由约定借款的利息,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同期利率,但最多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对超出的部分将被认定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按照正常情况,还不起借他人的钱,无非就是被起诉,然后按照判决还本付息。

二、法律高利贷利息一般是多少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上可见,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

所以月息超过3%基本就步入了高利贷的规定之内,现在高利贷放款月息3%至5%不等,甚至还有更高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5: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高利贷相关文章
  • 工资问题特别要注意的十个方面
    1、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资清单。2、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4、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假期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假期工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5、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
    2023-04-16
    145人看过
  • 汽车保险理赔要注意的三个问题
    现在,汽车保险已被普遍接受。但是,有些车主认为只要买了车险,所有的事故损失都由保险公司赔偿。并非所有的事故车主都能得到全额理赔。保险专家说,对于车险索赔,车主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其一,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保护好现场,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提供保险单,等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查勘,同时填写好《索赔申请书》。此外,车主要尽快将各种索赔单证交给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出险车辆修复后,车主应保存好修理发票,同时提供其他必要的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其二,了解拒赔范围和免责范围。在车险索赔时,车主应遵守相关交通规范并熟悉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专家说,对于年审不合格或没有年审、拖带未保险车辆、交通肇事逃逸、购买二手车后保单未过户的车辆,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另外,并非所有的事故车主都能得到全额理赔。以盗抢险为例,如果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而非全车遭盗窃,保险公司
    2023-04-23
    299人看过
  • 签约应该注意的三个问题
    宣传资料是否可信不少购房者都提出一个共同的问题,当消费者要想卖房子时,最先接触的开发商散发的楼书等宣传资料,但是许多开发商在楼书上都印有本楼书仅供参考,所有内容均以实物和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文件为准的字样,一旦最后交房时有什么问题,开发商就以当初的资料仅供参考为由来推诿,而购房者往往有苦说不出。针对这种问题,成都致高律师事务所刘斌律师认为,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售房宣传资料能否作为法律依据颇具争议,为了投资稳妥,建议购房者最好与开发商协商,将其宣传内容写进购房合同,或直接将宣传资料经对方签章认可后作为购房合同附件,并约定违约责任。商铺公摊如何计算许多购买商铺的消费者对公摊面积的计算、哪些地方应该计入公摊、房款是否按建筑面积计、住宅的公摊和商铺的公摊是否一样等问题都不是很了解,现在有的楼盘在交房后购房者和开发商发生纠纷不少是因为公摊的原因而起。律师认为,按建筑面积计价,公摊面积误差就显得很重要了,它
    2023-04-22
    480人看过
  • 办理二手房房贷别忘注意三个问题
    第一方面:房屋本身的状况。首先是房龄,二手房都会有一定的房龄,在银行审核二手房房贷的时候,房龄是个重要的参考指标,一般是房龄越长获得贷款的难度越大,数额越低。其次是房屋本身的状况,如果二手房地理位置较为偏僻,单位面积小,单位房价和总房价都不高,那么获得贷款的可能性也较低,或者贷款数额很小。第二方面:购房者本身的状况。第一是购房者的个人实际经济能力和信用记录,个人经济能力强,信用记录良好的人容易获得较高成数的二手房房贷,反之,那些还贷能力差,有负面记录的人很难获得贷款;第二是购房者的户籍问题,当地人在本地购买二手房比较容易获批银行贷款,外地户籍的人想要购买异地二手房审批程序复杂,需要提供的证明也较多。第三方面:房屋购置状况:如果是第一次购房就是购买二手房,获得银行房贷和优惠政策是比较容易的,要是二手房的购置是二套房甚至多套房的投资,银行将会严格审核,并且不能享受一些房贷优惠政策。二手房房贷相
    2023-06-10
    227人看过
  • 转让专利权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2、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
    2023-02-20
    241人看过
  • 销售收入确认方面应注意哪些问题,纳税申报方面应注意什么问题
    笔者在多年的税收工作实践中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各种手段偷税的问题确实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但有很多案件是因为企业对政策的不理解或理解有偏差而导致少缴税款,并非有意识偷税。为此,本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及其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以期达到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目的。销售收入确认方面应注意的问题1.价外收费、购房违约金、购房户“更名费”等未确认销售收入。如将水电“一户一表”开户费、燃气管道初装费、购房违约金、购房户“更名费”等价外费用,作为“代收代付”款项核算;有的甚至不入公司账,直接存入董事长、总经理个人账户或物业管理公司账户。2.购房定金、购房首付款等预收房款,确认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滞后。企业在开发楼盘“开盘”前收取的购房定金,因未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司采取“个人借款”形式入账或不入账,导致企业未及时申报营业税。3.“以物易物”、“以房抵债”销售方式营业税入
    2023-05-04
    280人看过
  • 高利贷欠条问题
    高利贷有欠条,但是借款人不还的,出借人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处理,但是法律禁止高利贷,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借贷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一、被高利贷起诉该怎么办由于高利贷是违法行为,所以被放高利贷人起诉后,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借高利贷要判几年高利贷的借款人的借款行为并不违法也不构成犯罪,所以借高利贷并不会被判刑。同时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法律约束和保护。但放高利贷属于违法行为,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具体如下:1
    2023-06-27
    442人看过
  • 下岗职工应注意的十个问题
    一、档案问题。职工下岗后与原工作单位的劳动关系已解除,个人档案可按程序转入劳动部门“下岗职工档案管理办公室”代管,下岗职工再就业后档案再转入新工作单位。目前,许多下岗职工都想以档案维系与原工作单位的关系,其实,这不可能,要明白:在下岗的同时,你与原工作单位的劳动关系已不复存在了。二、养老金问题。现在,我国实行的是养老金缴费个人账户制度,下岗前原单位和你本人按时足额缴纳的养老金原原本本地都记在你个人的账上,下岗后只要将档案转入劳动部门,养老金便可由劳动部门按规定代收代缴,其缴纳养老金的比例与在职职工缴纳比例完全相同。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与在职职工一样可以办理离退休手续,享受离退休待遇。无故不按时足额缴纳养老金的,退休前必须一次性补齐,并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后,方可予以办理退休手续。三、工龄问题。职工下岗后,只要按时足额向“下岗职工档案管理办公室”缴纳养老金,其下岗前后的工龄可以连续计算。下
    2023-03-19
    438人看过
  • 提起刑事自诉需要注意的三个问题
    刑事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提起刑事自诉的注意事项(1)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存在为前提。如果刑事案件不成立,就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若确有损害行为,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2)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一审判决前提起。否则只能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3)根据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以物质损失或经济损失为限,精神损失除外。
    2023-06-11
    484人看过
  • 订立自书遗嘱时需要注意三个问题
    自书遗嘱是最常见的遗嘱形式,但是在写自书遗嘱的时候要注意一些问题,以确保自书遗嘱合格有效。自书遗嘱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问题是自己写遗嘱有时会不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来写,最终导致遗嘱无效引起纠纷的时有发生。为了避免自己写遗嘱导致遗嘱无效的后果,准备自书遗嘱的朋友一定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这三个问题也是法律规定的自书遗嘱的三个形式要件,缺一不可。一、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不能用打印的,也不能让别人代写。书写时字迹要清晰,语义要准确,不要使用摸棱两可的语言。最好别用铅笔书写,用毛笔、钢笔或签字笔都行,这样不易被人篡改。二、签名写完遗嘱后,遗嘱人一定别忘了签上自己的姓名,这不能让别人代签,也不能用捺手印来代替签名。三、注明年、月、日写完遗嘱后,遗嘱人必须写清楚立遗嘱的时间,这个时间包括立遗嘱的年、月和日。年、月、日三项都得写清楚,漏掉其中任何一项都不行。常见的错误是只写年、月而没写日,
    2023-04-23
    165人看过
  • 工伤认定员工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哪些方面的
    工伤认定应注意的问题:(1)如果提起工伤赔偿诉讼请求的当事人没有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认定工伤的意见书,法院则不能受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2)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负责工伤认定的机构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他部门比如法院、医院、鉴定机构或者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等等,均无权进行工伤认定。(3)如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当事人的伤情已经认定为工伤,当事人据此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法院则应当受理。一、试用期发生工伤如何索赔试用期的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属于劳动关系。如果由于工作原因受伤,符合认定工伤条件可以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1、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务工时首先要看该单位是否有合法的用工主体。如该单位无用工主体,那么劳动者一旦在工作中发生伤害事故,是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按民事案件处理,而民事案件赔偿是要按过错
    2023-03-04
    425人看过
  • 要正确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必须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适用范围。必须限制在双方当事人均无过错,并且不属于无过错责任原则调整的那一部分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超出这个范围的不能适用公平原则。二是实际情况和责任的分担。所谓实际情况,主要是指当事人双方的经济状况,即实际的经济负担能力。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还有受害方的受损程度、受益方的受益程度,以及社会的评价等。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就要根据这些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确定双方的民事责任。如双方情况相似或相近的,可以平均分担;一方情况好而另一方情况差的,可以让一方负担大部分,另一方负担小部分;如果双方的实际情况相差非常悬殊的,也可以由情况好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三是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由于是在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况下分担民事责任,因此,应当注重调解,把道理说清,争取双方达成谅解的协议。这样不但有利于双方团结,而且会有利于协议的执行。如果调解不成需要判决时,则更应慎重,使责任的分担更为公正、合理。暂缓量刑的适用必须同
    2023-08-13
    225人看过
  • 认定教唆犯有哪些问题要注意
    认定教唆犯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是要把教唆他人犯罪与向青少年灌输腐朽没落的思想意识区别开来,在认定教唆犯时严格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向青少年灌输腐朽没满的思想意识是对青少年的一种腐蚀,青少年在这种思想意识的毒害下,腐朽思想恶性发展,往往在不知不觉中走上犯罪道路。但向青少年灌输腐朽没落的思想意识的行为,还不是直接教唆他人去实施某一种犯罪,因此,这种行为不能视为教唆犯罪的行为。二是要把教唆犯与以教唆的方式实行的犯罪区别开来,在认定教唆犯时严格划清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所谓以教唆的方式实行的犯罪,是指刑法分则把某些教唆行为直接规定为犯罪,例如,刑法第353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征刑、拘投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惩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外罚金”,这一犯罪,虽然也采用了教唆的形式,但由于中国刑法鉴于这些行为的特点及其严重的危害性,已经将其规定为独立的犯罪并规
    2023-06-13
    321人看过
  • 认定入室抢劫的三个问题
    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1、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2、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场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3、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内,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一、入室抢劫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
    2023-03-31
    500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高利贷
    词条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 民间借贷的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就可以认定为高利贷。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由于高利贷引起的诉讼,时效2年,从... 更多>

    #高利贷
    相关咨询
    • 高利转贷罪认定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23
      高利转贷罪认定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高利转贷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套取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高利转贷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 (三)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以牟利为目的。
    • 什么是高利贷?高利贷应注意哪些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5
      高利贷有下列表现形式:借款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以及逾期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借高利贷要注意的问题是,高利贷是违法的,由于该部分利息,法律不予保护,因此借款人可以不偿还。
    • 高利贷有哪些表现形式,借高利贷要注意哪些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3
      高利贷有下列表现形式:借款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以及逾期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借高利贷要注意的问题是,高利贷是违法的,由于该部分利息,法律不予保护,因此借款人可以不偿还。
    • 认定重婚要注意哪些问题认定重婚三大注意事项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6
      1、重婚与同居的区别有哪些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1)当是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能构成重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必须经由法定程序认定。对于无效
    • 高额抵押要注意什么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5
      1、相比普通抵押需要就每一笔授信业务逐笔办理抵押登记而言,最高额抵押只需办理一次抵押登记,存在省时、省力且节约成本的优点。 2、在实际业务中也经常被采用。但由于最高额抵押的特殊性,如果不注意,容易形成风险。 风险点一: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后仍发放贷款。 风险点二:最高债权限额填写不足。最高限额是指抵押人以该抵押物承担保证责任的最大金额。因此,如果只填写债权本金数额,则将可能出现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