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如何处理,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7 23:11:08 292 人看过

婚姻无效,双方不享受法律上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跟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可以协商一致意见;

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就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13: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法律上的无效婚姻是指什么规定
    一、法律上的无效婚姻是指什么规定法律上的无效婚姻的规定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二、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区别是什么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区别如下: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3.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
    2023-06-15
    446人看过
  • 婚姻有效性的法律标准:如何认定一段婚姻是否符合法律标准?
    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精神病是无效婚姻吗不是。即将生效的《民法典》中取消了“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2023-07-12
    182人看过
  • 如何理解婚姻的效力,什么时候婚姻无效
    在生活中,常常听到有效婚姻,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等词语,那么,如何理解婚姻的效力,什么时候婚姻无效呢?如何理解婚姻的效力,什么时候婚姻无效1、婚姻效力指因婚姻关系的成立而产生的各种法律后果。2、有狭义、广义之分。既有及于婚姻当事人双方的效力,也有及于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效力。①狭义上专指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对此,各国亲属法多有婚姻在夫妻关系中的一般效力和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前者如婚姻姓氏,同居义务,住所决定权,忠实与扶助义务,日常家务的代理权等。后者如法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设定、变更、终止夫妻财产契约的程序等。民法典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在性质上分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两类。包括夫妻的家庭地位,姓名权,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计划生育义务,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扶养义务和配偶继承权等,这些规定都是男女平等原则在夫妻关系中的具体体现。②广义上又有两种:一是主要指婚姻在亲属法的效力。除
    2022-10-23
    117人看过
  • 法律上对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都是如何规定的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的违法结婚。无效婚姻的情形:(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一)因胁迫结婚的;(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的。一、和精神病结婚 是无效婚姻吗不是。二、婚前隐瞒债务婚姻无效吗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婚姻的成立,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有效条件而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隐瞒债务这一行为并不构成无效婚姻的理由,该债务应当认定为婚前债务不需要承担清偿责任。三、民法精神病人的婚姻是否有效精神病人的婚姻不属于无效,但是精神病人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023-03-10
    161人看过
  • 法律视角下的无效婚姻处理
    一、法律视角下的无效婚姻处理法律视角下的无效婚姻处理:1.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2.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3.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4.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二、婚姻无效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
    2023-08-27
    150人看过
  • 近亲结婚的无效婚姻,法院如何处理
    1、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以提前上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2、已经成婚的,在考虑怀孕之前应该进行遗传咨询。出生后的孩子应加强随访,定期检查。如果第一个孩子生后患遗传性疾病,是不是生第二胎应去医院进行遗传咨询。如果抱着侥幸的心理,冒风险再生一个,至少可以说再生一个其遗传性疾病的发生率远远比一般人群要高。曾遇到一对表兄妹结婚的夫妇,连生三胎均为头小畸形,终日卧床不起,成为家庭的负担。近亲结婚易将双方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疾病或缺陷遗传给后代,不利于民族的健康和人类的
    2023-03-31
    391人看过
  • 如何在法律上确定婚姻关系是否无效
    一、如何在法律上确定婚姻关系是否无效如下在法律上确定婚姻关系无效:1.一方或双方存在重婚行为;2.男女双方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3.未达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早于二十周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二、婚姻无效和离婚有什么区别婚姻无效和离婚的区别如下:1.离婚的婚姻关系是之前有效,后面解除,无效婚姻的婚姻关系是自始无效;2.离婚是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无效婚姻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3.离婚之诉是变更之诉,而婚姻无效之诉上确认之诉。三、认定为无效婚姻需返还彩礼吗婚姻无效不一定要退还彩礼。民法典对婚姻无效能否请求返还彩礼没有作出规定,如果因彩礼退还问题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实践中,若是导致婚姻无效的
    2023-10-04
    313人看过
  • 无效婚姻的孩子的处理如何?
    《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无效的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虽然婚姻无效,但父母仍应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双方可以协商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另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或双方轮流抚养。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2024-05-04
    497人看过
  • 婚姻关系无效的处理是什么
    (一)无效婚姻只限于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无效,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不属于宣告无效的范围。(二)无效婚姻的无效原因是相对原因。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如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原因已经消失,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无效原因在宣告婚姻无效之前已经消失的,其婚姻转化为有效的婚姻关系。(三)无效婚姻的性质是自始无效、宣告无效。即婚姻无效必须依诉讼程序宣告确认方才成立,而不能由当事人自行认定为无效。相关法律规定,无效婚姻被宣告无效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四)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权依据相关法律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其中,对以重婚为由宣告无效的利害关系人限定在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其他三种情况的利害关系人范围仅限于当事人的近亲属。(五)依诉讼程序宣告婚姻无效的,应注意程序上的特别规定。审理宣
    2023-02-19
    281人看过
  •  离婚后如何处理婚姻无效?
    离婚是指男女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议或诉讼方式终止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后,当事人的婚姻状态为离异。而婚姻无效是指因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而导致双方婚姻关系不合法的情形。婚姻无效后,当事人的婚姻状态为未婚。离婚后可以申请该婚姻关系为无效的。离婚是指男女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议或诉讼方式终止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即离婚后,当事人的婚姻状态为离异。而婚姻无效是指因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而导致双方婚姻关系不合法的情形。即婚姻无效后,当事人的婚姻状态为未婚。 离婚后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吗?离婚后是否可以申请婚姻无效,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和解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申请。因此,离婚后不能直接申请婚姻无效,而应当先判断是否符合撤销婚姻的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当事人可
    2023-08-25
    407人看过
  • 判无效的婚姻如何处理财产
    一、判无效的婚姻如何处理财产根据法律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照一般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处理:(1)原则上,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的方式处理,在分割时按照照顾妇女、儿童利益,财产实际情况以及双方的过错程度来进行分割。(2)保护重婚中合法婚姻的一方利益。(3)无过错方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这里需要注意对于婚姻无效或者撤销的,另一方必须是没有过错才可以请求赔偿,如果明知对方已经有配偶仍与之结婚,那么双方都有过错,不能请求赔偿。二、无效婚姻会产生什么后果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婚姻无效主要有以下五个法律后果:1、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2024-01-31
    493人看过
  • 婚姻没有法律效力,婚姻无效的法定后果是什么?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的问题、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关系和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一)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的问题在司法实践,许多法学界学者认为自始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应当有所区别,自始无效婚姻因严重违背社会公益要件,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应自始无效,有溯及力,而可撤销婚姻只是一般性违背社会的私益要件,违法程度不是很严重,应从被宣告撤销之日起无效,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对撤销宣告无溯及力。(二)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关系自始无效婚姻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而可撤销婚姻,在宣告撤销之前,应认可当事人之间的夫妻关系,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三)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在司法实践中我们需要全面周到的处理: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对是否个人财产举证不明,且无法查实的,按共同财产认定,均有分割权,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按共有财产分割,个人所欠债,个人独立偿
    2023-08-04
    393人看过
  • 在民法上,无效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
    无效婚姻没有法律效力,不以婚姻论,比如李某有配偶,在未解除合法婚姻的情况下,又与未达到法定婚龄的人结婚,因为后一个婚姻属于无效婚姻,不以婚姻论,因此在民法上不宜以重婚论。但是在刑法上,对于无效婚姻,仍视为婚姻,上述李某的行为仍构成重婚罪。《民法典》对无效婚姻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对于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
    2023-08-10
    379人看过
  • 重婚是否属于法律上的无效婚姻
    一、重婚是否属于法律上的无效婚姻重婚属于法律上的无效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二、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3.主体要件。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重婚罪是自诉还是公诉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重婚案件就其本质而言应属于公诉范畴。同时,重婚罪如有证据证明的,可以直接
    2023-09-22
    18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法典上规定无效婚姻的标准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3
      无效婚姻有以下这些: 1、重婚的。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违法行为。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如果男女之间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亲属关系的,其之间的婚姻关系是无效的。 3、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男女任一方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的情况下,其之间的婚姻是无效的。法定的结婚年龄为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 怎么证明无效婚姻,无效婚姻如何处理呢?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4
      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和第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
    • 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婚姻宣告无效财产如何处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证,但他们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不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是欠缺结婚实质要件在民事法律关系上的后
    • 无效婚姻血亲婚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3
      《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法律之所以要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主要是因为近亲结婚影响后代体质,危害民族健康。这里所称的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所谓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之间(
    • 婚姻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婚姻无效财产怎么处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婚姻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1、当事人所缔结的婚姻依法宣告无效,当事人之间不产生配偶身份,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2、子女的抚养问题,婚姻无效,并不影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无效婚姻当事人双方所生育的子女与其父母的关系,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子女抚养,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应根据子女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3、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的,另一方无继承权。但根据相互扶养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