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4 15:14:43 377 人看过

一、伊春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条件

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

(二)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三)自行决定解散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律师事务所在取得设立许可后,六个月内未开业或者无正当理由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的,视为自行停办,应当终止。律师事务所在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前,不得自行决定解散。

二、伊春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地点

伊春市伊美区透笼山大街10号伊春市司法局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402室。

三、伊春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法律依据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第三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在终止事由发生后,不得受理新的业务。

律师事务所在终止事由发生后,应当向社会公告,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依法处置资产分割、债务清偿等事务。

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清算结束后十五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注销申请书、清算报告、本所执业许可证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由其出具审查意见后连同全部注销申请材料报原审核机关审核,办理注销手续。

律师事务所拒不履行公告、清算义务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告后,可以直接报原审核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后的债权、债务由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合伙人承担。

律师事务所被注销的,其业务档案、财务账簿、本所印章的移管、处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23: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德州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条件
    一、德州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条件(1)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2)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3)自行决定解散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律师事务所在取得设立许可后,六个月内未开业或者无正当理由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的,视为自行停办,应当终止。律师事务所在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前,不得自行决定解散。二、德州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材料1.设区的市司法局审查意见2.律师事务所注销申请书3.合伙人会议就律师事务所;分所终止作出的有效决议4.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律师事务所决定终止日之前的财务资产审计报告5.财产清算报告6.律师事务所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清算公告的报刊7.全体合伙人对承担潜在执业风险责任的承诺书;国资所有关部门对承担潜在执业风险责任的承诺书;个人所负责人对承担潜在执业风险责任的承诺书;分所的总所出具的债权债务清结情况证明以及对分所的债务、潜在执业风
    2023-05-14
    60人看过
  • 眉山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条件
    一、眉山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条件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二)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三)自行决定解散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律师事务所在取得设立许可后,六个月内未开业或者无正当理由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的,视为自行停办,应当终止。律师事务所在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前,不得自行决定解散。二、眉山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地点眉山市东坡区大石桥街道苏源路400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三、眉山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法律依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三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在终止事由发生后,不得受理新的业务。律师事务所在终止事由发生后,应当向社会公告,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依法处置资产分割、债务清偿等事务。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清算结束后十五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注销申请
    2023-05-14
    161人看过
  • 韶关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条件
    一、韶关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条件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二)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三)自行决定解散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律师事务所在取得设立许可后,六个月内未开业或者无正当理由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的,视为自行停办,应当终止。二、韶关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法律依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三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在终止事由发生后,不得受理新的业务。律师事务所在终止事由发生后,应当向社会公告,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依法处置资产分割、债务清偿等事务。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清算结束后十五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注销申请书、清算报告、本所执业许可证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由其出具审查意见后连同全部注销申请材料报原审核机关审核,办理注销手续。律师事务所拒不履行公告、清算义务的,由
    2023-05-14
    386人看过
  • 玉林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条件
    一、玉林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条件(一)不能保持法定注销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被依法吊销的;(三)自行决定解散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二、玉林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材料1)律师事务所的申请书2)清算组成员名单、由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的财产清算报告,清算报告内容应包括:1、未了结的事务处理、债权债务清理、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处置等情况;2、财务清算报表和财产清单。3)在省级以上的报刊刊登的清算公告4)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之间签订的解散协议;解散协议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原合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律师执业证号码;2、解散事由;3、解散后尚未办结的法律事务的处理;4、解散后律师事务所的债权债务的承担;5、聘用人员的安排情况;6、律师执业证及身份证的复印件。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6)注销银行帐户证明7)会计师事务所出
    2023-05-14
    246人看过
  • 茂名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条件
    一、茂名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条件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二)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三)自行决定解散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律师事务所在取得设立许可后,六个月内未开业或者无正当理由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的,视为自行停办,应当终止。二、茂名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法律依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三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在终止事由发生后,不得受理新的业务。律师事务所在终止事由发生后,应当向社会公告,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依法处置资产分割、债务清偿等事务。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清算结束后十五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注销申请书、清算报告、本所执业许可证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由其出具审查意见后连同全部注销申请材料报原审核机关审核,办理注销手续。律师事务所拒不履行公告、清算义务的,由
    2023-05-14
    352人看过
  • 深圳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条件
    一、深圳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条件(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二)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三)自行决定解散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律师事务所在取得设立许可后,六个月内未开业或者无正当理由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的,视为自行停办,应当终止。二、深圳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材料1.《律师事务所(分所)注销申请登记表》2.律师事务所书面承诺公章、财务章已收缴3.清算报告4.律师事务所书面承诺税务已注销5.律师事务所书面承诺银行账号已注销6.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许可证正、副本,全体律师的律师执业证7.关于律师事务所(分所)同意注销的合伙决议三、深圳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深圳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依据(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
    2023-05-14
    431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伊春请律师事务所需要多少钱?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23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基础法律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6〕23号。各市(地)、县(市)物价局、司法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司法局:为了维持基础法律服务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基础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部分服务价格意见解放的通知》(发展改革价格〔2014〕2755号)和《黑龙江省基础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6〕222号)
    • 伊春市法律工作者律师所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13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政府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623号。市(地)、县(市)物价局、司法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司法局:为维护基层法律服务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6〕22号),现将我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
    • 伊春市区的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13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政府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623号。市(地)、县(市)物价局、司法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司法局:为维护基层法律服务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6〕22号),现将我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
    • 伊春律师事务所收取费用的标准是怎样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3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基础法律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6〕23号。各市(地)、县(市)物价局、司法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司法局:为了维持基础法律服务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基础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部分服务价格意见解放的通知》(发展改革价格〔2014〕2755号)和《黑龙江省基础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6〕222号)
    • 蕲春县律师事务所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12
      湖北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1、在刑事案件中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刑事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一)一般刑事案件。1、调查阶段:1000~5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1000~5000元/件;3、一审阶段:1000~1万元/件。(二)经济犯罪。共同犯罪案件。一、侦查阶段:1000~10000元/件;二、审查起诉阶段:1000~10000元/件;三、一审阶段: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