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是否可以因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而解除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7 08:14:10 427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因此,被申请人依法提供担保,法院就得裁定解除保全,不得继续查封对方的财产。

大家还需要清楚: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的诉讼制度。

法院解除保全流程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申请人是否必须提供财产保全担保人?
    对的,这样做是防止有些人恶意保全,损害他人利益。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财产保全担保人会有风险吗肯定是有风险的。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设定财产保全制度,其初衷是为了充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确保生效法律文书能够执行,防止被告一方在诉讼过程中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但是,由于保全申请往往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要求,通常非常紧迫,而为了确保保全效果,一般不能事先通知被告听取其意见,民事诉讼的公平性原则也要求法官在庭审结束之前不能对案件的裁判结果预设立场,因此法院在审查原告保全申请的过程中,往往只能进行形式上的初步审查,而不进行实质审查。而一切诉讼皆有风险,无论原告在起诉时认为自己的诉讼请求如何合理合法,理论上其均存在败诉可能。而财产保全作为一种
    2023-07-05
    347人看过
  • 分时度假合同可否因履行方不提供担保而解除
    一、分时度假合同可否因履行方不提供担保而解除1、分时度假合同可以因履行方不提供担保而解除。2、根据相关法律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能力异议时,度假公司不能提供任何担保的,应当认定合同信任基础已丧失,当事人有权据此要求解除合同。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2023-04-20
    345人看过
  • 财产保全措施能否因反担保而解除?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起诉前或者起诉后,为保障以后判决能够得到执行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存在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那么财产保全措施能否因反担保而解除呢?本文总结了财产保全及反担保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以上疑问,请阅读了解详细内容。财产保全措施能否因反担保而解除法院可以解除保全措施。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担保,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将来生效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能性,已经达到了让今后的判决有实现的物质基础,也达到了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因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对其采取的保全措施就失去了其继续存在的价值,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其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被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的
    2023-04-12
    475人看过
  • 财产保全措施能否因反担保而解除
    财产保全措施能因反担保而解除,但也有一定的限制。相关知识: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裁定正确的,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第一百七十二条利害关系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由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处理。
    2023-06-14
    178人看过
  • 财产保全措施能否因反担保而解除
    财产保全措施能因反担保而解除,但也有一定的限制。相关知识: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一、对先予执行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先予执行范围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第一百零七条先予执行条件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第一百零八条复议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二、诉讼财产保全的规定有哪些?《中华
    2023-03-14
    243人看过
  • 申请保全需要申请人提供担保吗
    1、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2、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律师补充: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2、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
    2023-05-06
    17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保全是否可以因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而解除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8
      保全是否可以因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而解除,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区分不同保全请求作出处理。 通常认为,确定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是否适格,可以考虑两个要素: (1)担保的数额,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应该相当于申请人请求保全的数额 (2)担保对将来判决执行的影响,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应便于将来判决的执行。只有被申请人提供了符合条件的担保的,人民法院才应当解除保全。当然,如果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表示同意的,可以不
    • 给被申请人提供担保后保全解除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3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能够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
    •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后保全就解除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1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能够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
    •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后保全就解除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4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能够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
    • 被保全财产被申请人提供有效担保的,可解除。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26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条的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保证的,人民法院必须裁定解除保全。在司法实践中,为了防止财产保全被申请人提供虚假保证,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被申请人提出解除保全的申请后,法院必须对提供保证的有效性进行必要的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保证合法有效的,必须裁定解除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