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企业仓库保管方面的具体要求,旨在规范企业存货管理工作,提高存货周转水平并防范仓库保管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政策和规定
2.1.1仓库设置
1、企业设置库存商品仓库,由专人进行管理,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商品的收入、发出和保管工作,不得兼办采购工作。
2、仓库管理人员对保管物品应分类或分批堆放,以便清查盘点,价值较大的,还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2.1.2采购货物验收程序
仓库管理人员对外购的物品应做好验收工作,按照合同和发票上载明的规格、数量、质量等要求与实物进行核对,开具“入库单”。“入库单”应载明收入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产地、供应商、数量等内容,经仓库管理员、入库人、入库批准人签字方为有效。“入库单”一式四联,交财务部、采购部/行政部、仓库、入库单位各一联。
外购物品如货到但发票未到,也应按上述要求办理入库手续,若超过结账日或该物品已发出发票仍未收到时,由财务部根据合同或协议估价入账,待正式发票收到后,再进行调整。
2.1.3货物发货程序
1、销售货物
仓库管理人员应凭财务部下发的出库通知填制“出库单”,注明物品名称、规格、型号、用户名称和合同编号等内容,交财务部经理和行政部经理审核签字后,办理发货手续;
2、内部领用货物
公司各部门员工领用库存货物,应先填制内部领用申请单,由部门经理审核同意后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仓库管理人员凭此单办理出库手续,填制“出库单”,并交主管人员签字后交副本给财务部作相应账务处理。
2.1.5换货程序
物品发生退换,需经部门经理批准,采购部门鉴定退换货的原因是否是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或是客户用法不当造成,采购部门确定退换货的性质,即:收费或免费后,由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审批签字,按照办理相应的收入和发出手续,填制“出库单”或“入库单”时应与原业务发生时的方向一致。
2.1.6盘点
每月末和年度终了,由财务部监督仓库管理人员对库存物品进行清查盘点,编制盘点报告,并与财务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生盘盈或盘亏存货,应及时查明原因后报财务总监和部门副总作相应处理。
2.1.7账务管理
仓库应设立库存物品明细账,对存货按不同名称、规格、型号等进行记录,及时登记收入和发出的数量,结算账面库存,并经常与实物核对
-
仓库保管员盗窃仓库物品是侵占吗
473人看过
-
仓库管理办法
326人看过
-
仓库管理方案
90人看过
-
海关监管仓库
281人看过
-
【海关监管仓库】大连海关对海关监管仓库的管理
157人看过
-
仓库保管员职责是什么
378人看过
经理是指在公司中负责管理日常事务的负责人,通常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战略、监督业务运营、管理团队、协调内外关系等。 经理需要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管理技能和业务知识,以带领团队实现公司的目标。 经理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需要遵守公司... 更多>
-
有哪些仓库?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7根据法律规定,因为土地性质的不同,补偿的项目是有差异的。如果是集体土地性质,主要的补偿是:土地补偿、安置补偿、地上建筑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该项补偿是按照重置价进行)。如果是国有土地性质,主要的补偿是:搬迁费过渡费,奖励费,地上建筑物的补偿(该补偿是按照市场价进行)。
-
仓库的保管方式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25仓库的保管方式一般有: 1.地面平放式——将保管物品直接堆放在地面上。 2.托盘平放式——将保管物品直接放在托盘上,再将托盘平放于地面。 3.直接堆放式——将货物在地面上直接码放堆积。 4.托盘堆码式——将货物直接堆码在托盘上,再将托盘放在地面上。 5.货架存放式——将货物直接码放在货架上。 配送中心应首先考虑出入库的时间和效率,因而较多地着眼于拣选和搬运的方便,保管方式必须与之协调。存储中心出入
-
仓库保管员盗窃仓库物品是侵占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301、仓库保管员盗窃仓库物品是侵占,该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2、《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
-
仓库保管员保密协议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7检查内容 1、库区和库内地面是否无淤泥、杂物等。 2、作业工具在不用时,停放在指定区域。 3、门、窗、天窗及其它开口在不用时保持关闭,状况良好,能有效阻止鸟及其它飞行类昆虫进入。 4、仓库照明设备是否完好、安全。(检查方法:将库内的灯全部打开,检查是否有不亮的灯和亮 度够否) 5、仓库办单处是否整洁。(要求:a、所有单据摆放整齐;b、有清晰的分类) 6、仓库地面是否清楚标明堆码区和理货区。 7、空
-
仓库保管员盗窃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04需要看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利用职务之便,职务是基础,职务的设置和赋予应当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或者单位的正式任命、聘任和委派,或者是某一事项的一次性委托,而不是单位某一工作人员的个人委托。《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规定,职务侵占案件(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金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