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指申请行政复议并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原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认为的,作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的机关。
根据不同情形,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也有所不同:
1、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直接申请复议的,该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2、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申请人;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引起行政复议,该组织是被申请人;
4、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引起行政复议,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5、作出行政行为决定的行政机关被撤销,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一、行政复议败诉后果是什么?
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败诉的法律后果:维持原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因此,不服该处罚决定,应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向其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复议的申请有哪些方式?
无论申请人是以书面方式还是口头方式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申请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复议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便于与其联系并送达有关复议法律文书);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2、作出引起复议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名称、地址。
3、申请行政复议的要求。即申请人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所要达到的目的,具体指要求复议机关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职责或给予行政赔偿等。
4、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即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和复议请求应具备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5、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日期。此项事实有助于复议机关审查申请人是否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并进而作出是否受理其复议申请的决定。
-
什么是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资格是什么?
55人看过
-
行政复议是什么?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263人看过
-
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行政复议申请书
258人看过
-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但是行政复议不予受理
309人看过
-
行政拘留行政复议免除的规定是什么意思
437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复议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是多长
500人看过
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 更多>
-
财政部税务部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什么意思?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6税务行政复议是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经审理对原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决定的活动。
-
行政复议机关是什么意思,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作为复议机关进行申请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3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这种组织的特征是:第一,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第二,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第三,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包括公安、司法、海关。工商管理、教育、卫生等部门,都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哪
-
行政复议申请过期不予答复是哪些意思?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7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
公安行政复议和司法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31根据《行政诉讼法》(注意:这里是行政诉讼法,而不是刑事诉讼法哦)中第12条第2款之规定,当事人申请复议既可以选择本级人民政府,也可以选择上一级主管部门,但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其中我还注意到了一点,就是书中提到的可以申请复议的范围就包括了这样一条: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
-
即申请诉讼有申请行政复议哪些意思呢?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5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诉讼期间一般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也就是说行政决定一经作出,相对人就应当按照决定要求的期限履行,即使对行政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一般都不停止执行。 但是,和行政机关自己直接实施强制执行不同,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有超过复议和诉讼期限,法院才能予以受理。 此外,本法对于强制拆除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作了特殊规定,只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