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仲裁和不执行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06:40:06 431 人看过

1、(1)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有权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论其是仲裁裁决确定的权利人还是义务人;而有权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当事人。

(2)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当事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则是在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法院对是否执行仲裁裁决作出裁定之前。

(3)管辖法院不同。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只能向申请执行人所提出执行申请的法院提出。

(4)法定理由不同。关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理由是: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而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理由包括: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而且,人民法院还可以以违背杜会公共利益为由撤销仲裁裁决。法定理由的不同表明,人民法院在审查撤销仲裁裁决时,侧重对于仲裁裁决的事实认定进行审查;而在审查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时,既审查仲裁裁决所认定的事实,又审查仲裁裁决所适用的法律。

(5)法律程序不同。在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中,法院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而在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中,法院不可要求仲裁庭重新仲裁。

2、法律依据:《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一、撤销仲裁裁决与申请不予执行的共同点是什么

1、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点。其共同点表现在:

(1)二者均为对错误仲裁裁决的补救制度,均通过法院对仲裁的监督来保证仲裁裁决的合法性和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2)二者均依当事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进行;

(3)二者的条件多有相同之处;

(4)二者的法律后果是相同的,即原仲裁协议失效,当事人可重新选择解决其纠纷的方式。

2、撤销仲裁裁决和申请不执行也有共同点。如果双方都通过法院监督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这是两者的共同点,都是在当事人提出申请之后。裁决或不执行,仲裁协议到期后,可以重新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5日 05: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员相关文章
  • 法定行政仲裁行为及行政裁决和行政仲裁区别
    行政仲裁是指纠纷双方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以解决争议,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制度。什么是法定行政仲裁行为?法定行政仲裁行为,是指行政主体的第三人的身份对平等民事主体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裁断的法律制度。之所以将其引发的争议排除于受案范围,主要考虑到:(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虽然是具有行政性的仲裁机构,与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有从属关系,但它是由政府劳动主管部门、工会以及用人单位三方面代表组成,并不是行政机关。(2)劳动争议的仲裁仅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并不是一裁终局,对于仲裁结果不服,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没有必要以仲裁委员会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和行政仲裁有什么区别行政裁决指行政机关依法律、法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有关,与行政合同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
    2023-06-06
    367人看过
  • 法院和仲裁委员会有什么区别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仲裁机构与法院区别主要有:一、性质不同。仲裁是由仲裁机构即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委员会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或其他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的专门仲裁机构,而审判则由人民法院负责,法院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机关。二、对案件的管辖不同。仲裁机构即仲裁委员会是根据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其对案件的管辖权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授权,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案件,仲裁机不能受理。而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则
    2023-02-17
    77人看过
  • 破产和解程序中取消让步和取消和解有什么区别
    取消让步1、取消让步。即破产债权人个别地撤回在破产和解中对破产企业所作让步的一种债权人的意思表示。可以理解为,这实际上是解除在债权人会议召开日期成立的破产和解契约。让步一旦被取消,破产债权人就可以恢复本来的债权。相反地,却不会失去因破产和解而取得的权利,比如人的或物的担保。不过,债权人并不能立即请求履行通过取消让步得以恢复的债权额,只要不是破产和解结束之后,行使权利就不会得到允许。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由于取消让步而使破产企业不可能履行与其他债权人达成的破产和解契约。取消和解2、取消破产和解。取消破产和解将产生使破产和解失去对全体破产债权人具有的法律效力。因此,只有债权人所作的意思表示还不够,必须要有法院作出的取消决定。法院作出以不履行为由的取消破产和解决定,必须有已申报债权的过半数的债权人,且相当于总债权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债权额持有人的申请。在判定这种申请权人的时候,既要将已接受全部履行的债权
    2023-06-14
    480人看过
  • 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对裁决不服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吗
    一、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1.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2.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3.管辖法院不同;4.法定理由不同;5.法律程序不同。大家,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不是一个等位概念,具有完全不一样的适用情形。二、对裁决不服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吗对裁决不服的不可以撤销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才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的;对于没有仲裁协议而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更不能对案件作出裁决。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三、撤销仲裁裁决的审理程序撤销仲裁裁决的审理程序
    2023-06-06
    224人看过
  •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规定是什么,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提出时效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规定是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等规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提出时效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申请。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规定是什么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规定是在符合一定条件情况之下是可以裁定不予执行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和二百七十四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有错误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7.涉外仲裁中,被申请执行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
    2023-06-04
    219人看过
  • 劳动仲裁有合同和没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动仲裁有合同和没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仲裁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只要持有能够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材料,在劳动关系存在争议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向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以解决纠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提出劳动仲裁
    2023-03-01
    202人看过
  • 什么是取消仲裁前置
    两审终审制
    目前,我国劳动争议案件采用一裁两审制,仲裁实际是强制前置程序,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实践中大量案件反映出现行劳动争议法律制度存在程序繁杂,工伤处理周期漫长、循环诉讼等问题,严重地影响了劳动者的维权效率,应尽快健全完善。为此,全国人大代表、宝丰县法院闹店人民法庭庭长朱XX建议,取消劳动纠纷中的仲裁前置制度的建议,来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建立起高效便民的维权新机制。朱XX指出,取消劳动争议纠纷中的仲裁前置制度,让当事人自行选择是申请仲裁还是提起诉讼,建立或裁或审、一裁一审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形成高效便民的维权新机制。可以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有权或选择诉讼,或选择仲裁。但选择仲裁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裁一审即双方当事人选择仲裁后,如不服仲裁裁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人民法院裁判一经送达即发生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当然,如争议案件不经仲裁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2023-06-06
    442人看过
  • 侵权责任纠纷,涉外仲裁和国内仲裁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涉外仲裁?涉外仲裁是指中国涉外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事后签订的仲裁协议,依法判断涉外经济纠纷和海事纠纷,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法律制度。二、涉外仲裁的特点(1)具有涉外性。涉外仲裁包含涉外因素,这是它与国内仲裁的主要区别。它的涉外性决定了它比国内仲裁更灵活,受到国际公约、惯例和协议的规范。(2)自治。涉外仲裁以当事人的自愿和协议为基础。在涉外仲裁中,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适用于仲裁的仲裁事项、地点、组织形式、仲裁员、程序和实体法。(3)具有民间性。涉外仲裁仲裁者,尤其是仲裁机构,一般是非国家机关或非官方机构。这种民间性对于不信任官方机构的当事人来说非常有吸引力。(4)中立。在涉外仲裁中,虽然仲裁人或仲裁机构是当事人选择的,但是中立。(5)专业。涉外仲裁纠纷往往涉及一些专业或技术问题,需要有专业知识的人来解决。在涉外仲裁中,当事人可以选择有争议的专家作为仲裁员,有利于仲裁
    2023-02-04
    68人看过
  • 怎么区分行政仲裁和民事仲裁
    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仲裁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一、行政仲裁和民事仲裁概念1、民事仲裁概念民事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争议发生之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方做出裁决,争议双方有义务执行该裁决,从而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民事仲裁首先是当事人双方自愿且事前认可的某一仲裁庭居中仲裁,其次仲裁过程不完全如法庭那样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只要双方都自愿同意的不违法国家和公共利益的前提都可以认可的。民事仲裁机构仲裁的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有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2、行政仲裁概念行政仲裁指的是纠纷双方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以解决争议,维护正当权
    2023-06-06
    404人看过
  • 消防证和消控证有什么区别
    消防证和消控证的区别:1、消防证可证明可以从事有关消防岗位工作的资格。消防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核发,属于国家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2、消防控制中心,即消防监控指挥系统,中控员一般都是坐在监控室值班。职责是查看监控器各视角是否都安全,有无安全隐患。消防器材是否正常运行。巡楼等工作。消防中控证要在当地消防局指定的地点经过陪训后。考试合格者由消防局统一发证。消防证即消防许可证是以下场所保障消防安全所必须要办理的证件: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2、具有文化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酒吧;3、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4、洗浴中心场所;5、室内游艺、游乐场所;6、其他公共娱乐场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
    2023-08-11
    255人看过
  • 民事裁定书与执行裁定书有什么区别
    民事裁定书与执行裁定书的区别是:发起的主体不同;出具的意义不同;法律效力不同。民事裁定书,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文体。执行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民事裁定书与执行裁定书的相关内容拓展1、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活动中常用的法律文书有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其中的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判决执
    2023-03-28
    311人看过
  • 法院裁判与仲裁裁决有什么区别?
    裁决与仲裁的区别:(一)形式不同:裁决只能以书面形式作出。仲裁除了以书面形式作出之外;也可以口头作出。(二)适用的范围与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裁决是适用解决仲裁案件实体问题的争议的手段,仲裁是解决仲裁案件程序性事项的手段。(三)作出的主体有所不同。裁决只能由仲裁庭作出;仲裁除由仲裁庭作出的情形之外,亦有由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情形。(四)确定性不同,裁决是终局性、是不可更改的;仲裁则可能是不确定的,是可以更改的。(五)监督机制不一样。裁决,实行是审判监督。有可能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和裁定不予执行,是属于外部的监督机制;对仲裁的监督可能是仲裁机构的权力机关或其日常办事机构,是仲裁机构内部的一种监督机制,是自律性的。一、仲裁与诉讼相比,有哪些特点?仲裁与诉讼相比,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也有其特点,主要表现在“四性”:(1)自主性。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如自主选择仲裁机构,有权选择仲裁员,可以要求不开庭审理
    2023-03-22
    449人看过
  •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点。
    其共同点表现在:1、二者均为对错误仲裁裁决的补救制度,均通过法院对仲裁的监督来保证仲裁裁决的合法性和保护当事人的权益;2、二者均依当事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进行;3、二者的条件多有相同之处;4、二者的法律后果是相同的,即原仲裁协议失效,当事人可重新选择解决其纠纷的方式。《民事诉讼法》有关仲裁条款第二百一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
    2023-04-05
    364人看过
  • 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如何区别
    根据是否存常设的专门仲机构,仲裁可以分为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临是仲裁是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给临时组成的仲裁庭而非常设性仲裁机构时行审理并作出裁意见书的仲裁。机构仲裁是当事人根据其仲裁协议,将它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某一常设性仲裁机构所进行的仲裁。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仲裁在性质上是兼具契约性、自治性、民间性和准司法性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民事争议通常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和申请仲裁机构审理两种方法。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同。法院行使国家所赋予的审判权,向法院起诉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达成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审判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经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
    2023-05-01
    422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员
    相关咨询
    • 不予执行和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区别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30
      1、二者均为对错误仲裁裁决的补救制度,均通过法院对仲裁的监督来保证仲裁裁决的合法性和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2、二者均依当事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进行; 3、二者的条件多有相同之处; 4、二者的法律后果是相同的,即原仲裁协议失效,当事人可重新选择解决其纠纷的方式。
    •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执行异议的区别是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5
      (一)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 有权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论其是仲裁裁决确定的权利人还是义务人而有权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当事人。 (二)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 当事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则是在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法院对是否执行仲裁裁决作出裁
    •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与执行异议有哪些区别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5
      (一)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 有权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论其是仲裁裁决确定的权利人还是义务人而有权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当事人。 (二)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 当事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则是在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法院对是否执行仲裁裁决作出裁
    • 仲裁和诉讼有什么区别,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区别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仲裁和诉讼的区别为:机构不同,仲裁委是由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法院的机构是国家法律的审判机构。受案范围不同,仲裁只能受理民事纠纷,而法院是可以受理刑事、行政诉讼的案件。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的,申请撤销时法院不会从实体处理中审查,诉讼如对一审不服还可以上诉,二审不服可在二年内申请再审,法院有相关的法定监督机构和救济程序。仲裁庭审理案件具有“保密性”,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人民法院
    • 仲裁裁决书的执行与执行分别是什么意思,什么是仲裁裁决书的执行?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06
      1、仲裁裁决书包括两种,一是商事仲裁,二是劳动仲裁。无论哪种仲裁裁决书,选择执行法院时,第一要选择被执行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第二,选择被执行人的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2、执行,又叫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刑事附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