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10:13:11 495 人看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解除条件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比如黑恶势力,利用欺诈或者胁迫手段承包工程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比如发包人与承包人故意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息,以建筑施工合同转移资金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比如以建筑施工合同为名,实际进行利益输送,进行行贿受贿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修建涉及公共利益工程中双方故意降低质量标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常见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借鉴了国际上广泛使用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由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主要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20: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文章
  • 建筑施工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建筑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建筑施工合同解除的情形有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或者是不履行合同内容等情形。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有效期是三年,从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一、建筑施工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建筑施工合同解除的情形有:1.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3.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二、建筑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有效期是多久建筑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有效期是3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022-07-06
    176人看过
  • 工程转让以完工合同有效吗,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一、工程转让以完工合同有效吗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是有效的。1、建筑工程合同转让的条件(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如果合同不存在或被宣告无效,被依法撤销、解除、转让的行为属无效行为,转让人应对善意的受让人所遭受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必须由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该协议应该是平等协商的,而且应当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否则,该转让行为属无效行为或可撤销行为。(3)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合同转让人应征得对方同意并尽通知义务。对于按照法律规定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同,转让合同应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否则转让行为无效。2、以下情形合同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如果是规定特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或者是特定主体的合同,则合同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不得转让,则该约定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
    2023-04-19
    214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实际施工人怎么救济
    关于实际施工人权利的救济途径,《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赋予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发包人、总承包人,甚至其前手之上家主张工程款的权利,导致对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出现乱象之严重后果。该解释出台之后,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长期受到理论及实务界的诟病,《司法解释二意见稿》第二十四条拟就该问题予以拨乱反正,故有必要就该规定再次进行认真探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一、实际履行了施工合同义务是实际施工人
    2023-04-03
    386人看过
  • 施工合同解除条件程序
    施工合同的解除条件有: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等。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后果1、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因合同无效而失去其效力。2、法律仅规定为承包人请求的应予支持,如果发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是否支持,法律并未规定。在一次实际案例中,北京仲裁委员会某仲裁员认为只有承包人请求时才予以支持。3、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
    2023-03-10
    260人看过
  • 2024建筑工程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一、建筑工程合同解除的条件(一)发包人的合同解除权《建筑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1、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主务;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且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未规定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合同解除情况及当事人履行迟延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承包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合同解除;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工程合同适用民法典分则承揽合同关于定作人的法定解除权的规定。(二)承包人的法定解除权《建筑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2、
    2023-12-01
    350人看过
  • 建设方解除施工方合同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的: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一、工程迟迟不开工怎么索赔1、工程迟迟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工的,是属于合同违约行为,如果是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施工单位可以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要求建设单位赔偿。2、如果是施工单位造成不能开工的,建设单位可以按合同约定要求施工单位赔偿损失。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关物资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
    2023-06-19
    217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大致什么时候生效
    依法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成立生效。一、供货合同的生效期是多久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二、施工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施工协议只要具备法定生效要件的一般就有法律效力。施工协议属于建设工程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
    2023-03-08
    443人看过
  • 无效建筑施工合同违约条款可否生效
    一、无效建筑施工合同违约条款可否生效无效建筑施工合同违约条款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生效。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违约条款也属于解决争议的条款,所以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二、建筑施工合同内容有什么建筑施工合同内容:首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其次应当包括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最后应
    2023-06-07
    267人看过
  • 无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利息支持吗
    一、无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后果无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后果如下:1.折价补偿,即工程验收合格时参照合同约定工程价款折价补偿。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之一是返还财产,恢复原状。2.不支付工程款,即对质量不合格且不能修复的工程,发包方有权不支付工程款。合同无效,承包人对建设工程进行修复后,若经竣工验收仍不合格,则对于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款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3.过错赔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不合格的,对于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若发包人有过错,则发包人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对承包人不能得到工程价款的损失按照过错承担赔偿责任。4.法院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对于因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实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人民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
    2023-05-03
    416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如何认定无效,怎么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4-04-20
    172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中什么属于无效合同
    一、建筑工程合同中什么属于无效合同建筑工程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分别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建筑工程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建筑工程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建筑工程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建筑工程合同属无效的种类有什么有以下情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单位
    2024-02-01
    291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1、施工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的,双方当事人均不能再继续履行。若一方因准备履行合同有损失,则按照双方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程度进行赔偿。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工程已经开工但尚未完工时被确认无效(1)应当立即停止履行。(2)若已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发包人应参照无效合同与承包人结算并付款;若已完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且无法修复,则承包人应该予以拆除,并向发包人返还已付工程款。(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在准备签订、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支出的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建筑工程合同履行完毕后被确认无效(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该参照合同约定与承包人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其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合格的,发包人应该参照合同约定与承包人结算并支付工程款。(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修
    2023-05-06
    442人看过
  • 解除建筑施工合同是否需要备案?
    一、解除建筑施工合同是否需要备案?无论是否招标的施工合同都不需要办理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1、删去“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删去“在未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二、施工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2)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范围和内容;(3)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4)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5)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造价;(6)建设工程施工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7)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
    2024-01-12
    363人看过
  • 如何认定建筑施工合同无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一、建筑工程合同认定为无效工程未验收会怎么处理建筑工程合同认定为无效工程未验收处理如下:1、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3、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二、建设工程一方合同的无效情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无效情形: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
    2023-02-26
    311人看过
换一批
#建筑工程施工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主体是发包方和承包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发包人即建设单位,承包人即施工人,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 更多>

    #工程施工合同
    相关咨询
    • 解除建筑施工合同的必备条件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2
      建筑施工合同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己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第八条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
    • 什么条件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比如: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21
      终止建设工程合同的条件包括: 合同已依法成立; 二、当事人协商一致,约定或者法定终止原因发生的,终止权人提出终止合同; 3、意思是真实的; 4、其他条件。
    • 施工合同无效但建筑工程已经竣工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6
      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合同无效,双方都有过错。但你已使用房屋,工程已视为验收合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所以,工程质量问题已不能作为辩理由,你应当支付所欠的工程款。
    •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如何解决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承包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给予补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解决: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合同是怎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8
      无效合同的界定: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不按无效合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