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职务犯罪、盗窃、诈骗、容留卖淫、贩卖毒品。该院分析发现,其审结的女性犯罪案件呈以下特点:一、女性犯罪具有欺骗性、隐蔽性.女性在认知和身体都与男性有较大差别,其在犯罪选择上易选择欺骗性、隐蔽性手段,因而盗窃、诈骗案件在女性犯罪案件数中占多数,随着女性地位的提高,许多重要岗位由女性任职,较为隐蔽的职务犯罪数量亦相当大,女性较为感性亦受到外界因素诱惑,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案件大量出现。二、女性犯罪客体愈发多样化,出现暴力犯罪趋势.涉及罪名最初为盗窃、诈骗到各类职务犯罪,现在有涉及容留卖淫、贩卖毒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甚至出现暴力犯罪,如故意伤害、抢劫、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愈发常见。三、女性犯罪具有被动性与从属性。
农村女性犯罪的特点
1、暴力犯罪高居榜首。共有12件,占农村女性犯罪案件总数的35%。其中故意杀人犯罪案件9件,故意伤害犯罪案件3件。农村女性暴力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故意杀人案件多。34件案件中,故意杀人犯罪案件9件,农村女性犯罪案件总数的27%。有的犯罪情节相当恶劣。如农村妇女崔某,在一次械斗中,手持尖刀,捅死1人,捅伤3人。二是奸情杀人多。9件故意杀人犯罪案件中,因奸情杀人的就有8件。如农村妇女长期与他人通奸,为达到与奸夫结婚的目的,手持铁锤将熟睡中的丈夫砸死。三是蓄谋犯罪案件多。12件犯罪案件中,长期预谋的就有10件。如在一件投毒杀人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王某连续投毒,作案时间长达半年之久。
2、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突出。共有7件10人,占农村女性犯罪案件总数的20%。农村女性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特点主要是:一是异地妇女犯罪多。10名涉案人员中,外地妇女就有6人,是犯罪的始作俑者。她们将外地妇女骗过来,伺机销售。二是本地妇女大多是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帮助犯。她们利用地缘、人缘优势,为外地妇女穿针引线,联系货主,从中获取佣金。
3、销赃犯罪多。共有5件。这些案件,多发生在农村的废品收购站。她们见利忘义,低价收购犯罪所得的赃物,然后高价出售,从中牟取暴利,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农村盗窃犯罪的发生。如高某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收购了价值高达12万元的赃物,然后转手倒卖,从中牟利6万余元。
4、涉案人员相对集中,文化程度不高,作案隐蔽性强。38名涉案人员全部是已婚妇女,年龄集中在29岁至49岁之间。而且她们的文化程度不高,其中是文盲的有24人,小学文化的12人。她们所处的农村大多信息闭塞、经济发展滞后。在人们通常的印象中,农村女性仍然属于弱势群体,不容易被怀疑,因此,农村女性犯罪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给公安机关破案带来了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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