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客观行为方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3 22:45:54 83 人看过

一、受贿罪客观行为方式有哪些

受贿罪在客观方面有三种具体表现形式:

一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索贿是受贿人以公开或暗示的方法,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贿赂,有的甚至是公然以要挟的方式,迫使当事人行贿。索贿是严重的受贿行为,比一般受贿具有更大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构成索贿的应从重处罚。

二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在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种公共事务的职权所造成的便利条件。比如负责掌管物资调拨、分配、销售、采购的人,利用其调拨权、分配权、销售采购权,满足行贿人的愿望,而收受财物。

“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指受贿人利用职权为行贿人办事,即进行“权、钱交易”。至于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

那么如何来认定行为人是否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

(一)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二)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

(三)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

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三是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这里所说的“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严禁在账外暗中给对方或者收受对方的回扣。“手续费”是指在经济活动中,除回扣外,违反国家规定支付给对方的各种名义的钱财和物品,如佣金、信息费、顾问费、劳务费、好处费等。对于收受回扣或者各种名义上的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就应以受贿罪论处。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受贿的财物不仅仅是货币和物品,还包括财产性利益,财产性利益可以折算为货币的物质利益如房屋装修、债务免除等,以及需要支付货币的其他利益如会员服务、旅游等。

二、对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高检发释字〔1999〕2号),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论处,这里,为请托人谋取的利益必须是“不正当利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3〕167号),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的行为。只要具有其中一个阶段的行为,如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时,根据他人提出的具体请托事项,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就具备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二)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

(三)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

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受贿罪客观行为方式有哪些?主要包括了三方面,上文已经做出了讲解。对于受贿罪,其犯罪主体有明确的限制,并不是任何人都能构成该罪。另外,在处罚上面,对受贿罪的处罚是参照贪污罪的处罚进行。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3: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逃税行为在客观方面有哪些表现形式?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通过欺骗、隐瞒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逃避应缴纳的税额达到巨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或者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行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通过欺骗、隐瞒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逃避应缴纳的税额达到巨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扣缴义务人通过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逃税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包括:纳税人通过欺骗、隐瞒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逃避应缴纳的税额达到巨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扣缴义务人通过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逃 税 罪 客 观 方 面 表 现 有 哪 些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故意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逃避国家税收的行为。逃税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点:1. 纳税人故意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即纳税人有意識地逃避纳税义务,不按照法律规定缴
    2023-09-12
    215人看过
  • 受贿罪怎样认定客观方面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受贿罪所体现的客观行为的认定标准如下: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为受贿罪的客观行为。构成受贿罪,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可以判多久?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既遂一般的量刑标准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二、大学老师收钱办事算受贿吗大学老师收钱办事是算受贿的,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
    2023-06-22
    132人看过
  • 贪污与受贿的区别有哪些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是什么
    一、贪污与受贿的区别有哪些本罪与贪污罪的主体都是特殊主体,主观方面都是故意。二者的区别在于:(1)犯罪主体的范围不同。本罪主体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除国家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2)犯罪目的不同。本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获取他人的财物,而贪污罪则是非法占有本人主管、管理或者经手的公共财物。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主要表现为两罪的行为方式不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贪污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使用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3)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在一般情况下只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只有在索贿时才同时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而贪污罪则是同时侵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
    2023-04-13
    401人看过
  • 受贿罪中,企业人员的客观要素有哪些
    企业人员受贿罪的客观要件如下:1、索取或收受他人贿赂;2、要求贿赂或收受贿赂的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3、收受他人财物的目的是为他人谋取利益;4、索取或收受的贿赂必须数额较大。侵犯对象是复杂的对象,不仅侵犯了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而且因其不正当行为而妨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干扰了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主体要件是什么1.本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但不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1)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他人有求于行为人的职务行为时,行为人以职务行为或允诺职务行为作为条件,实施受贿行为。(2)必须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且数额较大。这里的财物应包括有形财物、无形财物及财产性利益。(3)不管是索取
    2023-07-07
    348人看过
  • 受贿案件客观行为表现怎么认定
    受贿案件的客观行为表现这样认定:受贿案件客观行为表现应认定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利用职务之便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受贿案件客观行为表现怎么认定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
    2022-07-13
    121人看过
  •  受贿罪客观表现认定方法研究
    受贿案件的判断依据为受贿案件中的客观行为表现应被视为行为人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接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利用职务之便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受贿案件的判断依据为:受贿案件中的客观行为表现应被视为行为人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接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利用职务之便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 受 贿 罪 客 观 表 现 认 定 标 准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的客观表现认定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索取他人财物: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包括现金、财物、有价证券等,为他人谋取利益。2.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包括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有价证券等,为他
    2023-09-04
    265人看过
  • 爆炸罪客观行为方式可以是不作为吗
    是的。爆炸行为有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基本方式。如直接点燃爆炸引发爆炸,就是积极的作为方式,而行为人负有防止爆炸发生特定义务,并且有能力履行这种特定的义务而不履行,以致发爆炸,就构成不作为爆炸犯罪。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犯爆炸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严重后果,是指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犯爆炸罪虽然已经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但未达到上述严重程度,仍应依照本条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犯爆炸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2023-05-02
    309人看过
  • 行贿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构成行贿罪怎样处罚
    一、行贿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行贿罪的行为方式是怎样的呢?行贿罪的行贿方式有以下几种:(1)主动给予。这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主动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给予财物的形式很多,一般表现为直接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金钱、贵重物品,汽车、房屋、古董等;提供费用让国家工作人员旅游、出国考察、娱乐等;为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具有现金消费功能的所谓的会员卡、打折卡、购物卡等;以赌博形式,故意输钱给国家工作人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手机充值等。(2)被动给予。这主要是指行为人被索贿或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该种行为方式引发行贿罪的风险以行贿人实际获得不正当利益为前提。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能构成行贿罪。相比之下,国家工作人员只要实施索贿行为,就可以引发受贿罪的刑事风险,而不以是否为行贿人谋取利益为条件,更不用问是正当利益还是不正当利益。(3)在经济往来中,
    2023-05-31
    271人看过
  • 受贿行为方式有几种,受贿罪与贪污罪有什么区别
    一、受贿行为方式有哪几种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的两种具体行为方式:(1)索取贿赂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索贿是受贿人以公开或暗示的方法,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贿赂,有的甚至是公然以要挟的方式,迫使当事人行贿。鉴于索贿情况突出,主观恶性更严重,情节更恶劣,社会危害性相对于收受贿赂更为严重。因此,本法明确规定,索贿的从重处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2)收受贿赂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收受贿赂,一般是行贿人以各种方式主动进行收买腐蚀,受贿人一般是被动接受他人财物或者是接受他人允诺给予财物,而为行贿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的主要特征是他人交付财物的自愿性和行为人接受财物的主动性,
    2023-02-22
    216人看过
  • 票据诈骗有哪些客观行为
    票据诈骗客观行为有: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其他行为。一、本票和汇票的不同之处有什么本票和汇票的不同之处:(1)性质不同:本票为自付证券;汇票为委托证券;支票为委托证券,但受托人仅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2)区域不同,中国票据使用区域不同。本票仅用于同一票据交换区;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区;汇票可用于同城和异地。付款地点未记录在本票上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点。出票地未记录在本票上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二、空头支票对法律有什么规定空头支票是指单位签发的支票票面金额,超过其在银行存款的余额或透支限额而不能生效的支票。签发空头支票是套用银行信用、破坏结算的行为,在我国,银行按规定要对签发空头支票的单位按票面金额的比例进行处罚。《票据管理
    2023-03-28
    146人看过
  • 受贿行为的处罚方式
    受贿的处罚是:1、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罪拒不认罪怎么处罚受贿罪不认罪的,但是证据确实充分的,人民法院仍然是需要对其定罪量刑的。并不是所有犯罪的认定都需要嫌疑人认罪,如果证据很充分,那么是可能零口供定罪的。在犯罪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嫌疑人拒不认罪,对自己今后的量刑是没有任何好处的。悔罪态度不好,最终将影响自己的定罪量刑。《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023-07-06
    295人看过
  • 受贿罪哪些行为可以属于受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在经济交流中,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以受贿论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区别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在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为第三人谋取利益,收受或索取第三人财物方面相似,但两者之间也是存在着巨大差别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主体不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关系密切人,而斡旋受贿形态的主体直接为国家工作人员自己。(2)客观方面不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行为人先是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去受贿,而斡旋受贿形态中是国家工作人员直接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去受贿。即
    2023-08-18
    291人看过
  • 哪些行贿受贿罪较为严重
    一、哪些行贿受贿罪较为严重如下行贿罪较为严重: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其他严重的情节。如下受贿罪较为严重:1.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给国家和社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3.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4.强行索取财物或多交受贿,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5.拒不交待罪行,积极转移、隐匿罪证,订立攻守同盟的。二、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受贿罪有四个构成要件,分别是:1.客体要件一般客体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这里的廉洁性包括国家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2.客观要件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财务并为他人谋取利益;3.主体要件是,为国家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为故意,若是过失行为的不构成受贿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
    2023-08-30
    134人看过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客观行为是怎样的
    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本罪在客观方面的重要因素,是指公司、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后者如教育、科研、医疗、体育、出版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权以及利用与上述职权有关的便利条件。索取他人财物是指利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有求于行为人职务行为的请托人索要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是指利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办事,接受请托人主动送给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指行为人索要或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或允诺为他人实现某种利益。该利益是合法还是非法,该利益是否已谋取到,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数额较大是指接受贿赂即财物的数额较大。接受了数额较大的贿赂,则构成该罪的既遂。一、什么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
    2023-02-11
    14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受贿罪, 受贿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什么, 受贿行为方式有哪几种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3
      1、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权利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3、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种:一是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二是收受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
    • 受贿罪的方式有哪些受贿罪的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22
      一是贿赂。也就是说,行为者在公务活动中积极向他人索取财产。二是受贿。也就是说,行为者非法接受他人的财产,为他人寻求利益。谋取的利润可以是非法盈利,也可以是正当盈利。主动索要他人财物的行为,比被动受贿更具社会危害性。
    • 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哪几种, 哪几种情形属于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3
      刑法规定的受贿罪有哪几种情况,刑法规定的受贿罪有: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受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等。一、哪几种情形的行为方式属于受贿罪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种:一是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二是收受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正当利益。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比被动受贿具有更
    • 职务犯罪行为的客观形式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9
      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 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 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如单位领导利用调拨、处置单位财产的权力; 4、出纳利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 5、一般职工利用单位暂时将财物,如房屋等交给自己使用、保管的权利等。 6、必须有侵占的行为。本单位
    • 徇私枉法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包括哪些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7
      关于徇私枉法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包括: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秩序的行为在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下都会构成犯罪。刑事犯罪不同于民事纠纷一旦确认为刑事犯罪相关行为人是要依法接受刑事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