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解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1:12:04 80 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分支机构订立劳动合同的资格】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的,可以与以劳动者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的,用人单位可以委托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文章注释]本文是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用人单位的设置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见,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但作为直接用工主体是否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有法律依据。除子公司外,用人单位其他分支机构是否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能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实施细则,以该分支机构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为依据,分别赋予不同类型的分支机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同权利和义务

(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的分支机构,应当具有用人单位的就业主体资格,允许直接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2)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的分支机构,可以受用人单位委托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上述解释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合同签订主体的有关规定,即:,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私营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第三十一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解释
    【文章说明】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对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是否适用解除或终止一般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制度的理解存在分歧。认为在适用劳务派遣专用条款和《劳动合同法》总则时,劳动者权利的适用应遵循专用条款优于总则的原则;专用条款对劳动者权利未作明确规定的,派遣劳动者还应当按照对劳动者有利的原则,享有通用条款规定的劳动者权利。因此,从保障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7款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因此,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将劳务派遣纳入《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制度,不仅有利于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且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对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见]劳动
    2023-05-07
    367人看过
  • 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受伤职工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按照国家关于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和残疾就业补贴[文章注释]本文通过比较《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探讨工伤职工经济补偿与工伤保险待遇的关系,可见,7-10级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员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和残疾就业补贴本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和残疾就业补贴同时发放。此外,受伤雇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即雇主首先有过错,导致工人不得不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同时,还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和残疾就业补贴
    2023-05-07
    405人看过
  • 第三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解释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非法终止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的,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条注用人单位非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在《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第48条中作了全面规定《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支付赔偿金。第87条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补偿。《实施条例》第25条进一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补偿的,不得给予经济补偿。补偿金的计算期限自聘用之日起计算劳务派遣单位非法解除
    2023-05-07
    84人看过
  •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解释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投资设立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法》第617条规定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合同法》第67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为了进一步明确《劳动合同法》关于禁止自营劳务派遣的规定,《实施条例》做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首先,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或其所属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就所属单位而言,一般可以理解为雇主的分支机构或下属单位,包括:(1)企业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直属单位、分支机构或代表处(3)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其次,进一步明确了“不设立”的具体方式,主要包括以出资或合伙方式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因此,根据本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及其所属单位以出资、合伙形式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不
    2023-05-07
    179人看过
  •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解释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雇主和工人同意完成某项工作是合同的期限。从劳动合同制度的实践来看,一般适用于以下情况:(1)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以工程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3)因季节性原因临时雇佣的劳动合同(4)双方为完成某些任务而约定的其他劳动合同工作任务为该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将在工作任务完成后立即终止。因此,这种劳动合同实际上属于定期劳动合同,但形式不同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如果某项任务完成后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例如,一家公司和
    2023-05-07
    88人看过
  •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解释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经济补偿月薪的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月薪,按照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货币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如果工人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则应根据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文章注释]本条进一步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和支付标准1。经济补偿的月工资应根据应付给工人的工资计算。根据中国的统计口径,工资一般包括:(1)小时工资(2)计件工资(包括计件超额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工资(6)其他工资(2)。如果工人工作少于12个月,则平均工资应根据实际工作月数计算。经济补偿是分段计算的。目前,经济补偿的明确计算方法如下:首先,经济补偿应分段计算其次,分段计算的时间划分分别为2007年12月31日和2008年1月1日。
    2023-05-07
    286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第30条如何解释?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17
      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处理。【解读】:本条规定了劳动行政部门针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行为投诉、举报,应当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办理。
    • 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6
      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主体问题:这条的意思是无论是否登记注册的,都是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主体对待的。注册了的分公司也不具备法人资格,可以作为用人单位。没有注册登记的,只要受母公司委托,也是可以作为用人单位来行使权限的。
    • 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6
      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主体问题:这条的意思是无论是否登记注册的,都是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主体对待的。注册了的分公司也不具备法人资格,可以作为用人单位。没有注册登记的,只要受母公司委托,也是可以作为用人单位来行使权限的。
    • 什么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7
      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主体问题:这条的意思是无论是否登记注册的,都是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主体对待的。注册了的分公司也不具备法人资格,可以作为用人单位。没有注册登记的,只要受母公司委托,也是可以作为用人单位来行使权限的。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与司法解释异议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7
      如有相抵触的,按时间先后以后出的为准。司法解释一二依据的都是原劳动法。三四依据的是新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有与司法解释一二中有不同的地方是因为当时依据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五条本解释施行前本院颁布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抵触的,自本解释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