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被错误保全不能获得损害赔偿对一起案件判决的法律分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1:16:06 443 人看过

一、案件情况

?牐?1999年,沈阳平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和公司)一纸诉状,将沈阳九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日公司)告上法庭,案由为专利侵权。

?牐牼湃展?司应诉后,鉴于有充分的证据,马上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原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从2000年8月到2001年5月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陆续对平和公司的1项实用新型专利和5项外观设计专利,依法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

?牐?2001年8月,法院判决九日公司胜诉。(以下简称前案)

?牐犑に吆蟮木湃展?司没有多少的喜悦。由于平和公司在起诉九日公司的时候,同时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经法院裁定,先后查封了九日公司用于生产的20余套模具。

?牐牸?于平和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严重影响了九日公司的正常生产,给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2001年9月,九日公司起诉平和公司,要求其赔偿因在上述专利纠纷案中财产保全申请错误给九日公司造成的损失。(以下简称本案)

?牐牰?、判决及其理由

?牐牼?过一审、二审,九日公司均以败诉告终。审理本案的两级法院均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47条第2款的规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不具有追溯力。平和公司在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前,因专利纠纷向人民法院申请查封九日公司的侵权产品并无不当,且已履行完毕,而平和公司的行为并无恶意,故原告请求赔偿经济损失的主张,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牐犎?、法律分析

?牐牨收呷衔?,对本案判决的法律分析应该从两方面来着手:首先,它涉及到对我国财产保全制度的理解,其次,它涉及到对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47条第2款的规定的理解。

?牐牐ㄒ唬┕赜诓撇?保全制度

?牐牪撇?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财产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法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保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顺利执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有两种,即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

?牐犌鞍钢校?原告平和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被法院受理并获得执行支持,其法律依据在于: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92条或第93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92条对诉讼财产保全作了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93条对诉前财产保全作了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与一般诉讼财产保全最大的不同体现在,诉前财产保全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其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2: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产前筛查失误的损害赔偿责任分析(一)
    内容提要:产前筛查失误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是一种新型诉讼,是因医生的产前诊断或者通知过失而导致先天缺陷儿出生引发的诉讼。本文结合本国司法实践并借鉴国外相关立法例,立足于我国的法律法规现状,简述了产前筛查失误损害赔偿即“不当出生”的相关概念、法律适用和请求权基础,明确应当以侵权责任追究医生和医院的法律责任以充分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本文着重从侵害权利的内容、损害事实、过失认定、因果关系等方面分析了不当出生之诉侵权责任的构成,并对该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与方式特别是财产性损失和非财产性损失数额的确定进行了探讨,试图更接近于和有益于审判实践。最后,提出为了平衡和协调医患关系,应通过立法积极倡导医院投保医疗专业责任保险的建议。引言随着基因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医学水平的不断提高,通过产前医学筛查预先判断胎儿出生后是否会带有先天缺陷成为可能,这对人类优生优育无疑是一个福音。然而,这一技术的发展也带来了新的法律问
    2023-06-08
    209人看过
  • 获得赔偿的条件分析
    1、合同期内,即承租期内有的房东会在合同期前赶走租户,就是为了方便独吞拆迁补偿中关于商铺的那部分补偿。或者会在合同即将到期时,故意隐瞒拆迁信息,但不续签合同,这样承租人就会很被动。房租也交了,但是由于不在承租期内,没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商铺拆迁补偿。同时签订合同时,如果有条款约定,拆迁补偿与商户无关,那么商户也无法取得补偿。2、拥有合法营业执照当然是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并且登记地址和经营地址一致。3、房屋是合法建筑违建是很难争取合理补偿的。4、有纳税记录如果偷税漏税,也会影响商铺补偿主动辞职如何取得补偿劳动者主动辞职的,公司不进行补偿。若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索要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离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单位;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
    2023-07-03
    63人看过
  • 错误申请财产保全被判赔偿四万余元
    近日,浙江省某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财产保全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因为被告错误的财产保全申请,致使原告1589000元款项被冻结6个多月,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4.5万元。2013年10月17日,某某县某镇政府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原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出对苏某的仲裁申请,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立即冻结苏某的银行存款248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2013年10月21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将财产保全申请提交某某法院。某某法院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对苏某的1589000元采取了保全措施。后经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审理,认为苏某不构成违约,今年4月3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驳回镇政府的所有仲裁请求。苏某的1589000元款项从2013年10月28日起被冻结6个多月。法院审理认为,镇政府的错误保全给原告造成了损失,遂判决被告镇政府赔偿苏某损失
    2023-06-06
    184人看过
  • 由一财产损害赔偿案析间接损失的计算
    [案情简介]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系同村,2001年1月5日下午5时许,张某路过王某家蔬菜大棚时,与王某丈夫发生纠纷,张某进入大棚内,用镢头把塑料大棚刨了好几个洞,导致棚内蔬菜被冻坏。经派出所处理,被告张某被行政拘留7日。双方对大棚内的莴苣和大棚本身损坏的损失没有争议,对棚内的“苏椒”5号椒苗的赔偿,双方各执一词。原告称棚内有“苏椒”5号椒苗已被冻死,提供购椒种付款收据,内容为:50袋,每袋11元,共计550元;蔬菜技术指导站尚某证言,证明500g椒种在正常播种、育苗管理的情况下发芽率为90%左右,并提供二份证人证言证明原告已同两客户订立了买卖椒苗的协议,如不能按时交货,承担违约责任各300元,以及椒苗往年销售价格,证明其棚内椒苗损失约6000元。被告否认大棚内有椒苗,不存在该部分的损失。审理中,对椒苗是否存在,如何赔偿,是案件争执的焦点。通过开庭的举证、质证、认证,法院认为虽然通过照片材料等
    2022-11-04
    294人看过
  • 财产保全损害赔偿的起诉期限
    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7、车辆:无期限限制(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不接受有期限查封)。8、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一、财产保全损害赔偿的条件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1、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
    2023-03-17
    414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的要件分析
    本文介绍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需要满足的构成要件,包括存在受损失的事实、行为人存在重婚、有配偶、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违法行为、主观上存在过错以及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联系。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需要满足以下构成要件:1.存在受损失的事实。有损害事实的发生是指配偶过错方因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而导致婚姻破裂从而离婚。2.行为人存在重婚;有配偶这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违法行为。3.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应具有因果联系。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应具有因果联系是指过错方实施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引起离婚,并且是造成无过错方物质或非物质损害的直接原因。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构成要件是什么?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因无过错方受到的损失而向有过错方提出的一种民事赔偿制度。根据我国《民法
    2023-08-21
    264人看过
  • 财务分析不能犯以下的错误
    一、面面俱到,泛泛而谈财务分析重在揭露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建议。所以分析内容应当突出当期财务情况的重点,抓住问题的本质,找出影响当期指标变动的主要因素,重点剖析变化较大指标的主、客观原因。这样才能客观、正确,评价、分析企业的当期财务情况,预测企业发展走势,针对性的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那种面面俱到,胡子眉毛一把抓的做法势必是“盲人骑瞎马”,写出的财务分析要么是应笔墨不痛不痒;要么是罗列现象不知所云的流水帐;充其量也只能是浮光掠影似的情况简介,这样文牍似的财务分析对企业挖潜堵漏,完善管理没有丝毫价值。二、千篇一律,文章格式化每一个时期的财务分析无论是形式和内容都应有自己的特色。内容上的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形式上的灵活、新颖、多样,是财务分析具有强大生命力的首要条件。形式呆板,千篇一律,甚至抽换上期指标数据搞“填空题”似的八股文章,是财务分析之大忌。财务分析本来就专业性强,形式上的呆板、内容上的
    2023-05-02
    304人看过
  • 2024婚前财产被损毁是否能获得赔偿
    一、婚前财产被损毁是否能获得赔偿1、婚前财产被损毁不一定能获得赔偿,如果是因为自然原因导致婚前财产被损毁的,所有权人不能要求赔偿,如果婚前财产是因为其他人或者配偶故意或者过失的行为导致损毁的,则可以要求赔偿。因为这属于一种侵权行为,侵犯了一方的财产权,侵权人应当给予赔偿。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二、如何认定个人婚前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几类:(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2)复
    2024-03-31
    443人看过
  • 一起为期15年的财产损害赔偿案
    1992年3月,山东省蓬莱市某村村民王某租用了本村村西的土地建起养猪场,从事养殖。1995年4月,蓬莱市某建筑公司承建蓬莱栾家口万吨货港工程,放炮取土。放炮期间,震裂猪舍17处,母猪因受惊吓互相啃咬、挤压,个别母猪出现死胎,针对损失双方争执不下,当地政府了解情况后,指派专人帮助调解,达成王某于5月底前将全部存栏猪出卖,将猪场建筑物拆除,土地复垦后归还集体,某建筑公司一次性偿付王某各种经济损失69万元。1998年3月,王某又在原猪场地再办养猪场,并办理了营业执照,有效期至2007年4月18日,经营性质为家庭经营。1999年初,王某将原猪舍全部拆除,新建了猪舍、水房、办公室、药房、宿舍等126间,建筑面积4124.8平方米。2001年4月,王某办理了使用面积为18157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4124.8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证。王某收取补偿款后,不仅没有履行拆迁义务,反而扩大规模,继续在原处从
    2023-06-08
    379人看过
  • 财产保全错误造成损失的救济
    (一)由于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所造成被申请人损失的,申请人应当负责赔偿。只有这样,才能既保证申请人通过财产保全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限制申请人滥用财产保全侵害被申请人合法权益。(二)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正当,但造成了损失,应当由败诉方承担。这是因为保全申请的合法与否是建立在诉讼请求成立与否的基础上的。申请人如果胜诉,意味着其诉讼请求成立,保全申请也是合法的,因而损失责任应当由被申请人自行负担。相反,如果申请人败诉,则应由申请人承担损失的赔偿责任。当然,对于难以区分胜负或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则应按公平原则协商由双方当事人合理分担。(三)法院主动采取保全措施错误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法院承担。如果主动裁定财产保全没有错误但是也造成了损失就同上面所说的由败诉方来承担。另外,法院裁定的财产保全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保全不当而造成损失则法院不可免除相应的赔偿责任。一、财产保全费用法条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
    2023-03-27
    66人看过
  • 分析工伤损害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问题
    关于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各自存在的问题以及两者之间的冲突,是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的重要实践问题。笔者在《试析〈工伤保险条例〉与〈法释[2003]20号〉之间的实际适用冲突》、《试析〈工伤保险条例〉与〈法释[2003]20号〉之间的实际适用冲突(二)》等文作了基本分析,但随着这行政法规与司法解释的公布与施行的实践所遇到与出现新问题仍然很多,本文对这些问题作一讨论汇总。一、《工伤保险条例》赔偿项目1、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条文所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项目条文规定问题1、住院伙食补助费第29条第3款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
    2023-06-08
    465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如何获得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
    一、我国目前对刑事案件受害人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及其宗旨。1、《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一规定在全国人大立法的层次上对刑事案件被害人可以获得赔偿的范围进行了划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遭受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一规定意味着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不属于法律保护的范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害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
    2023-02-27
    247人看过
  • 一起接线错误引起设备损坏的事故分析
    10kV电压互感器在10kV系统发生单相接地时,容易发生铁磁谐振,引起过电压而烧毁。虽然现在已有很多预防措施,比如使用抗谐振的电压互感器,在开口三角加装消谐器或加装一个阻值为50~60健500W左右的阻尼电阻,或在一次侧中性点串联1个阻值为9k健150W左右的阻尼电阻等,但以前安装的10kV电压互感器中,在没有采取以上措施时,10kV电压互感器(TV)在10kV系统发生单相接地时因铁磁谐振过电压而被烧毁的事故仍时有发生。和田天力电业有限公司一座35kV变电站的10kV电压互感器在系统发生单相接地时烧坏,原因是厂家二次接线错误。1事故经过2005-04-05T14:00,该公司一座35kV变电站的一条10kV出线速断保护动作开关跳闸,运行人员试送后,发现10kV母线接地告警信号,C相电压快速下降。随即巡视设备,发现10kV高压室电压互感器柜冒烟,即刻停电。检查发现C相TV冒烟流油,经巡线检查
    2023-06-06
    50人看过
  • 夫妻一方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是否共同财产
    一、夫妻一方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是否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因人身权受到侵害所获得的损害赔偿费用,因其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是用于保障受害人生活的基本费用,只能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
    2024-02-02
    38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错误的损害赔偿能否计入财产保全中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17
      因申请人财产保全错误,造成被申请人损害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的责任,一般以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
    • 财产保全错误损害赔偿如何认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1
      因申请人财产保全错误,造成被申请人损害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的责任,一般以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
    • 涉外案件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的谁赔偿损失?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8
      第二百五十一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后,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 在法律上错误的取保候审能获得赔偿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28
      犯罪嫌疑人在申请取保候审之后,发现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决定错误的,是可以就拘留申请国家赔偿,但是是不能就取保候审申请国家赔偿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 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能获得赔偿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