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徐闻县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审批办理期限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8 17:41:59 80 人看过

一、办理时限

13(工作日)

二、办理材料

原件1份、复印件2份

原件1份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5年)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5年)

第四十四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0: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清远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审批办理时间限制
    一、办理时限10(工作日)二、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网上办理预审。对申请人材料网上预审,判断是否可以受理,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3.窗口受理。网上预审通过后,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承诺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短信通知。符合审批条件,出具审批证件或批复;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5.领取结果。申请人根据短信提
    2023-03-02
    203人看过
  • 兴宁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审批办理在什么地方
    一、办理地点兴宁市和平路2号公共服务中心一楼二、办理时限10(工作日)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市兴宁分厅网站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兴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决定。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工程验收表》和《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验收表》;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
    2023-05-11
    360人看过
  • 湛江徐闻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建设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供地政策、用地国家标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安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土地复垦措施落实。二、办理材料所需申请材料暂不齐全。核实后补充完整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无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3.审查、审批4.领取证件特殊环节无四、办理地点湛江市徐闻县红旗二路108号行政服务中心五、办理时限60(工作日)六、办理机构徐闻县国土资源局七、办理费用不收费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第二十二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二)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
    2023-05-09
    493人看过
  • 云浮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审批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云浮云安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经受理的事项交由相应的主办科(股)室或主管部门承办,承办人员按法律法规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承办意见并提交上一级审核办件,审核负责人或代理人根据承办意见提出审核意见,并提交上一级审批。终审负责人或代理人根据审核意见签批是否准予许可(准入)意见,并向申请人发出审批结果信息。初审
    2023-05-28
    377人看过
  • 台山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审批办理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5年)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
    2023-05-28
    278人看过
  • 郁南县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审批办理条件有哪些
    一、办理条件1、土地权属合法,无争议;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3、抵押权人同意改变用途(土地有抵押权的);4、土地已解封(法院查封过的);5、未受法律禁止的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二、办理地点郁南县都城镇中山路58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三、办理费用不收费四、办理时限6(工作日)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5年)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
    2023-05-28
    360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改变国有土地建设用途由谁批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6
      建设用地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按照原依法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如果确实需要改变土地的建设用途,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即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用途,在报批前,应先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集体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怎么处理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09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土地,则可以直接办理征收土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只是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规定了处罚条款,而对其集体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没有明确规定处罚条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一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
    • 集体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应怎么处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4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土地,则可以直接办理征收土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只是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规定了处罚条款,而对其集体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没有明确规定处罚条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一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
    • 改变土地用途是否需要办理审批手续?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6
      《土地管理法》第56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管理法》第80条规定: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
    •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是否可以改变土地用途?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4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土地资源的重要性和稀缺性要求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加强对土地用途的管制,是我国土地管理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