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当事人举证有哪些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08:33:18 65 人看过

法定继承当事人举证有如下内容:

1、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2、遗产的名称、范围、数额、地址等;

3、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4、继承人及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地点等事项;

5、其他内容。

一、老公死了100万怎么继承

老公死了100万怎么继承,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100万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先进行分割,分割完后,对属于男方的财产进行继承;

2、如果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当事人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留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一、遗产继承办理手续如下:

1、继承人明确表示继承财产;

2、继承人可以选择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3、如果继承的财产涉及到房产,则缴纳相关税费;

4、携带个人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二、遗产继承需要的材料如下:

1、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2、不动产所有权证书;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等。

总之,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在无遗嘱的情形下应按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继承,继承人带着继承需要的材料按照流程办理。

二、农村房屋确权孩子可不可以继承

农村房屋确权后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孩子是可以被继承的,但是宅基地不能进行继承。继承权分配,具体如下:

1、按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分配遗产;

2、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以下材料:

1、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

2、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所有权证明;

5、遗嘱原件或者法定继承的协议书。

三、遗产分割协议包括什么内容

遗产分割协议包括的内容:

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的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

2、遗产人(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死亡时间和地点等。

3、被分割遗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4、具体分割方案。这部分应写详细、明确,不能模棱两可。

5、如果遗产人生前负有债务,应在协议中写明各继承人应承担的债务份额和偿还方式等。

6、遗产分割后的交付方式、具体时间及违约责任等。

7、在继承人当中,如果有放弃继承权或拒受遗赠或已死亡等特殊情况的,也应该写清楚。

8、其他有关事项。

9、最后最好要注明“本协议经公证证明后生效”的字样,并注明“本协议一式×份,协议人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

10、协议的各方当事人亲笔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并注明订协议日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5: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定继承相关文章
  • 继承额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关于遗嘱继承部分1、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2、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3、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4、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5、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6、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
    2023-05-03
    193人看过
  • 遗嘱继承案件当事人举证须知
    1、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2、遗产的范围和数额(遗产应包括动产、不动产)。另外应注明被继承人在外地是否有遗产,被继承人生前的债权、债务情况,继承开始后遗产由谁占有、使用、收益和保管。3、不动产中房屋打分、估价、不动产、动产中需鉴定及估价的要有鉴定估价书。4、提供所有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地点,不得遗漏。5、提供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包括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的原始证据、公证书等。6、遗赠抚养的案件,当事人除应提供遗赠抚养的原件外,还应提供履行情况的证据。7、需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
    2023-04-25
    73人看过
  •  债权人所需的举证内容有哪些?
    这段内容讲述了债权人需要承担的举证责任包括提供证明权利已经发生并已届期的法律要件事实的证据、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证据、提供债权以及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以及其他应当由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的证据。这些举证责任有助于确保债权人在纠纷中获得胜诉。债权人需要承担的举证责任包括以下几种:1.提供证明其权利已经发生并已届期的法律要件事实的证据;2.提供证据证明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的成立和生效;3.提供证据证明其已经提供了债权以及债权债务数额;4.其他应当由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的证据。 债权人需提供的证据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呢?首先,债权人需要提供债权债务合同。这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约定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是债权人的主要证据。其次,债权人需要提供债权人的身份证明。这是证明债权人身份的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此外,债权人还需要提供债务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2023-08-26
    67人看过
  • 离婚诉讼当中要对哪些内容举证
    1.能够证明自己的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2.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话,能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3.证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4.如果要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时,则需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的证据一、要争取子女抚养权应如何做(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1、对方有婚外情的;2、
    2023-03-13
    188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的规定具体有哪些内容
    一、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的规定有哪些具体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在民事诉讼中有关“举证时限”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3、举证期限: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4、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
    2023-04-13
    77人看过
  • 婚姻当事人举证法律重婚证据有哪些
    1、领了结婚证的法律婚姻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以夫妻名义同居但没有领结婚证的(1)对方与他人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居住地的附近群众的证明;(2)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3)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4)双方发的亲密短信;(5)调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由居委会出具对方与他人共同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明。需要注意的是,在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要达到一定时间,一般认为是三个月。一、收集重婚罪证据的技巧1、可以暗访居住生活的场所认定重婚最重要的一点是与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场所才能有进一步的婚姻调查取证。2、从行为人邻居着手准备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看他是否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情况需要无利益第三人加以佐证,譬如行为人生活场所附近同时与其又经常有来往的人。3、从婚姻登记处查询婚外情一方的婚姻情
    2023-04-03
    239人看过
  • 遗产继承纠纷法定继承人授权委托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授权人的姓名、地址等基本信息;2、授权事项和权限范围;3、授权期限;4、报酬和支付方式、支付期限;5、违约责任;6、被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一、法定继承纠纷委托律师的费用是多少?法定继承纠纷委托律师的费用不是法定的,律师主要根据以下因素收费:(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五)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二、法定继承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2023-02-25
    466人看过
  • 法定继承人按照什么顺序参加遗产继承,相关内容有哪些
    法定继承是以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姻亲、血缘(含拟制)等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法定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除此之外,还有孙子女、外孙子女、出生时是活体的遗腹子等。”在遗产继承出现下列情况时,适用法定继承:一、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二、遗嘱的继承人、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失去效力的情况下;三、遗嘱的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四、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五、遗嘱的受赠人表示放弃赠与的情况下;六、遗嘱的受赠人丧失受赠权的情况下;七、遗嘱不合法或因故而全部有效的情况下;八、遗嘱部分无效情况下无效部分的遗产;九、未涉及遗产处理的遗嘱,继承人对遗产的处理;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不履行遗嘱中的合法义务,被人民法院决定取消继承
    2023-04-19
    456人看过
  •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诉讼中企业应承担下列举证责任: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进行举证;以及对由自己掌握管理的证据进行举证。例如考勤表、企业的社保缴费记录等一般有企业举证。一、违约金约定过高的举证责任有哪些对于违约金约定过高诉讼的举证责任由主张的人承担。《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违约金过高调整的主张也应按照这一举证原则进行分配。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依法负有提出证据的义务。二、拖欠工资的举证理由拖欠工资的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进行举证。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名字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劳动者只需举证证明已履行劳动义务即可,而对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事实不负举证责任。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
    2023-04-03
    108人看过
  • 继承权公证书应该都有哪些内容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四十二条规定:公证书应当按照司法部规定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公证书编号;(二)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三)公证证词;(四)承办公证员的签名(签名章)、公证机构印章;(五)出具日期。有关办证规则对公证书的格式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继承权公证书可以参照以下内容:继承公证书()××字第××号被继承人:×××(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继承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同上,有几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经查明,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点)死亡。死后留有遗产计:×××(写明遗产的状况)。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其×××、×××(继承人名单)共同继承。(如果有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写
    2023-05-05
    330人看过
  • 涉台继承公证的办理内容有哪些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继承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继承权的活动。办理继承公证是去当地公证处,司法局是公证处的管理机构,司法局不办理公证。涉台公证是通常指两种情况:一是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台湾同胞;二是所继承的遗产在台湾地区。考虑到涉台公证的特殊性,祖国大陆司法部门规定,公民申办涉台继承公证适用大陆继承的管辖规定,但主要遗产在台湾的,可由请人住所地办理涉台公证的公证处受理;回大陆探亲、旅游的台胞申办涉台继承公证,可由申请人原籍或临时户口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办理涉台公证处受理;居住在台湾的同胞写信或委托其亲友申办涉台继承公证,均由申请人原籍所在地或事实发生地或不动产所在地办理涉台公证的公证处管辖。办理车辆继承公证的手续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2、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公证员会
    2023-08-16
    279人看过
  • 高空坠物举证有哪些内容
    高空坠物举证的证据包括一定的实体的证物,以及一定的有效陈述。《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一、关于高空坠物的举证倒置的合理性是什么(一)法律对弱者的保护举证责任倒置的出现是由于在特殊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中,受害人往往是公民个人,如果拘泥于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受害人必须对侵权行为的全部构成要件负举证责任,在受害人难以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自己的主张时,其遭受的损失往往就难以得到赔偿,不利于受害人权益的保护。
    2023-03-29
    423人看过
  • 继承权的生效有哪些内容?
    转继承权的内容包含:1、转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的情况下发生;2、被转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遗产;4、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有哪些情形是丧失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如下如下: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中华人民共和
    2023-08-13
    363人看过
  • 转继承有哪些法定的继承人?
    转继承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转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人吗法定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包括:(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2023-08-13
    301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定继承是指,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没有立有遗嘱的情况下,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按照一定的顺序开展继承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必须遵循法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规则等原则。... 更多>

    #法定继承
    相关咨询
    • 继承权公证当事人的举证要求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17
      继承权公证当事人的举证要求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需提交委托人签署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和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应当同时具备两项证明文件: (1)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的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书; (2)公安部门出具的注销户籍的证明。实践中遇到有的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时,只提交一份公安部门的注销户籍的证明,提供不出医学死亡凭证,这时公证员便可以以证
    • 遗嘱继承权公证当事人有法律效力有哪些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5
      遗嘱公证的法律效力是证明该遗嘱的合法性,是真实有效的。进行继承权公证,是因为继承人要将原遗嘱人名下的房屋过户给自己,因为要过户,所以要换成继承权公证,若不过户则不需要继承权公证。继承权公证需要的条件就是,遗嘱已经生效,且有时效性。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继承权公证,只要资料齐全即可。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
    • 哪些侵权诉讼案件,当事人应当由谁承担举证责任,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4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就是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法律规定。但这个原则不是绝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就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
    • 遗产继承纠纷当事人有哪些继承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0
      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
    •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内容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02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会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同时补充一下上面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