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在房屋买卖中的可转移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0:02:36 373 人看过

房屋买卖时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在房屋买卖时,该房屋所占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这就是所谓的“地随房走”。房屋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买卖双方应到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之后房屋买卖双方凭借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和相关证件,到同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帮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管理部门核实以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土地使用权证书,至此,土地使用权随着房屋买卖发生变更。

也就是说,房屋买卖之后,其所占范围土地使用权是相应发生转移的。

房屋买卖合同风险怎么转移

两方面约定买卖双方权利转移和转移占有,归纳起来就是在两个方面对买卖双方进行约定:

1、就房地产风险责任的约定:让买卖双方选择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或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即买家)。所谓风险是指如房屋发生地震、火灾、水宅等风险灭失或有损失等。如买卖双方选择权利转移之日起风险转移则意味着从双方前往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申请当日,房屋一旦发生任何的风险灭失,如失火等,则损失由买家承担。而这个时候可能买家尚未拿到房屋,房屋尚在房东的掌控之下,甚至还由房东在使用,但不论实际情况如何,只要双方的合同中已作此约定则房子一旦发生风险就由买家承担所有的风险损失。还不要说如果房东如因其他纠纷在过户后被法院查封拍卖之情况。就我国现有规定,在买家是善意第三人,房屋产证已办出的情况下,如原房东方有纠纷需要冻结财产,不大会对该房屋进行查封拍卖。但除此之外,产证尚未办出时,即使已经过户,仍可能因原房东的原因被查封拍卖。所以如果选择权利转移就转移风险就意味着可能要为还不是自己的房子承担20多天的风险。

2、就有关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等费用支付的约定:在格式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中单独以附件四的形式对这些费用进行约定:即买卖双方可以选择在权利转移或转移占有这两个点来区分上述费用由谁承担。一般的消费者对此都没有什么概念,也是随便选一个。其实在现在的二手房交易中,大多房东是要等到买家支付所有房款后才将房屋交给买家的,有些甚至要求延迟交房,这样的情况如果选择权利转移时为费用分割点就意味买家要为房东多承担一段时间的水电等房屋消耗费用,没有必要,完全可以选择转移占有时为双方费用的分割点。

相关拓展:

在房屋买卖过程当中,买卖双方必须签订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指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而在这份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地产风险转移有两种:一种是权利转移,一种是转移占有。由于是在政府制定的格式合同中有这两种方式,买卖双方一般会认为两种都可以,没有关系,就随便选了一个或则不选。

以房产权利转移来说,从法律内涵上来说是是指房产权属的转移,即房产权利人从房东名下转到买家名下,而我国房产又实行的是登记主义,即以政府相关部门登记标注为准来确定权利人。而上海市格式的房产买卖合同中对此又有了更明确的约定即:“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即将权利转移的时间以交易中心申请过户之日为标准,而不是以产权证办出之日为准。

以转移占有来说。从法律内涵来说是指标的物被交接,占有权归买家使用。以房产来说,即房东将房屋交付给买家使用,把钥匙交给买家,允许买家占有使用该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5: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房屋买卖后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在房屋买卖时,该房屋所占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这就是所谓的“地随房走”。房屋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买卖双方应到房屋所在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之后房屋买卖双方凭借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和相关证件,到同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管理部门核实以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土地使用权证书,至此,土地使用权随着房屋买卖发生变更。房屋买卖中应该如何交税买卖房屋交税的方式是:买家需缴纳房款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取证费;卖家需缴纳交易费、房款0.05%的印花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2年)的增值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20%或者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2023-07-24
    317人看过
  • 房屋买卖时所占土地使用权可以变更吗
    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在房屋买卖时,该房屋所占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这就是所谓的地随房走。房屋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买卖双方应到房屋所在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之后房屋买卖双方凭借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和相关证件,到同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管理部门核实以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土地使用权证书,至此,土地使用权随着房屋买卖发生变更。一、买一楼带院子的房子,院子是否签合同最好签一个合同,以免后续开放商说房子的院子不属于你。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
    2023-06-28
    290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关系
    我国商品房买卖的主要原则是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原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1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按照该规定,商品房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转让。商品房附着与土地之上,商品房的所有权与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必须合一,如若商品房所有权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则其就商品房所占范围内的土地上所为的一切行为均应取得土地使用权人的同意,否则就会构成对土地使用权人权利的侵害。同样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当土地尚未有建筑物时,则不受此原则限制,可是当土地之上有商品房时,此商品房也必须随土地使用权一同转让。
    2023-06-10
    359人看过
  • (3)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中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意义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含土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坚持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力吗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在村民间自愿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将房屋转让给村外的其他人,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
    2023-07-07
    73人看过
  • 房屋出租是否存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一、房屋出租是否存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出租仅仅是指出租人将房屋本身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而承租人则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这一过程中,并不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1.房屋出租与土地使用权是两个独立的概念,前者仅涉及房屋的使用权,而后者则是指对土地的使用和收益的权利。2.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我们需要清晰地认识到,房屋租赁只是针对房屋本身的租赁,而不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二、明确租金和押金支付在租房过程中,明确租金和押金的支付方式是非常重要的一环。1.关于租金,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期限、支付方式以及租金标准等内容。这样可以确保双方在租金支付问题上能够达成共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2.关于押金,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如水电费、物业费等。(1)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押金的数额、支付方式以及退还条件等内容。(2)需要注意的
    2024-07-31
    94人看过
  •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可转移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公民或法人;出让是指将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占有、使用、收益)与所有权相分离而作为独立的财产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则是土地使用权在公民或法人之间的转移。转让有出售、交换、赠与、继承等方式。股权转让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区别1、构成要件不同转让主体、转让标的和转让条件均不同。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转让的标的是实体资产,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体是土地使用权人,即公司法人或自然人,而不是股东。因此构成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土地使用权发生了转移,即在原来合法使用基础上的再次转移;二是土地使用权转移行为存在于两个民事主体——土地使用权人之间,即转让方、受让方必须在同一时点同时存在。在这种方式下,转让双方直接以合同方式约定土地使用权买断性转移的权利和义务,转移后转让方不再享有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分为股东之间的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在股权转让中,转让标的是
    2023-07-02
    113人看过
  • 办理房屋买卖土地使用证的流程
    办理程序如下: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政府行文)。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5、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登记办法》第七十七条,土地权利证书灭失、遗失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灭失、遗失声明后,方可申请补发。补发的
    2023-08-04
    463人看过
  • 民法典中只转让房屋使用权是否为房屋买卖
    《民法典》中只转让房屋使用权是否为房屋买卖要分具体情况。如果是只转让了房屋使用权再把房产登记变更到房产登记机构进行变更登记,这样就是合法的房屋买卖。《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民法典中房屋买卖流程是怎样的民法典对房屋买卖流程没有作出规定,在实践中房屋买卖合同的流程是购房者看房,然后和出卖方协商房屋买卖相关问题,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方支付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
    2023-08-12
    494人看过
  •  房屋买卖是否需要土地使用证?
    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因此无法进行买卖。同时,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也需要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等。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因此无法进行买卖。同时,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也需要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房 屋 买 卖 】 土 地 使 用 证 是
    2023-09-17
    464人看过
  • 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房屋如何处理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房屋如何处理1.在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上的房屋处理需遵循“房随地走”和“地随房走”的原则。2.这意味着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范围内的建筑物、附着物的权属应一并转让。3.反之,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应随之转让。4.如果土地使用权转让被拒绝,理论上可以将房屋作为单独财产进行出售,不受使用权影响。但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律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二、土地与房产权一致性原则1.我国现行立法确立了严格的房地产权一致性原则,即房屋所有权人与土地使用权人主体一致原则。这一原则要求房屋所有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也应随之转让。2.这一原则体现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之间的紧密联系,有助于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公平交易。三、处理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处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土地上房屋问题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2024-02-28
    209人看过
  • 房屋在划拨土地上产权是否可买卖?
    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民法典划拨土地房屋买卖都需要什么条件民法典对划拨土地房屋买卖都需要什么条件没有规定,划拨土地房屋转让的条件包括: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
    2023-07-03
    374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上房屋买卖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的村民们肯定都是在村委会的组织下获得了宅基地然后自己修建房屋的,宅基地在进行二次流转的过程当中不可能是单纯的针对宅基地这块地皮的,主要还是要购买农村的房屋,这种房屋因为是修建在集体土地上的,所以有些人其实也比较关心集体土地使用权上房屋买卖是怎么规定的?一、集体土地使用权上房屋买卖是怎么规定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只能允许户口为同村或同集体的人买,不能够上市交易,其余不符合条件的人购买不受法律保护。农村宅基地等属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的房屋,村民对土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此类房屋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
    2024-04-08
    30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流程
    一、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二)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三)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四)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五)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六)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七)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在预售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将预售合同报土地座落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八)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
    2023-05-04
    295人看过
  • 如何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移
    一、如何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移1.签订转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并且转让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房地产开发商应在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确需改变的,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同意材料和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文件。转让合同中应明确载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2.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变更登记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要件。《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规定的是房地产可以转让的条件,但转让时,除要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外,还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转让才告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
    2023-07-16
    24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合同中土地使用权转让部分是否包括房屋所在房屋的买卖内容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1
      首先确定一个问题,你签的的卖卖协议是否包括了房屋所在土地产权的转让协议。其次,请确定你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性质。如果你所签协议包括了土地转让协议,那么请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证明,从而获得土地使用权。如果你当时签的协议只包括了房屋买卖,又分为以下情况:土地性质为私人城镇建设用地,那样你需要得到土地使用者的同意才能建房。否则你的房屋在重建后是属于“未经使用权人同意违法建房”。如果得到使用方同意,可以相当
    • 农村房屋买卖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房转移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0
      《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公民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时,该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应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转归新房主使用。”关于办理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转移手续问题,实践中应注意掌握一个时间界限,即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之前,农村房屋买卖中宅基地使用权均随房转移,无须办理批准手续;但自该《条例》之后,宅基地使用权须经过申请批准后方可随房转移。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
    • 房屋买卖后对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04
      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在房屋买卖时,该房屋所占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这就是所谓的地随房走。 房屋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买卖双方应到房屋所在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之后房屋买卖双方凭借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和相关证件,到同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
    • 土地使用权房屋买卖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买卖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1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地产不得进入交易市场。农村房屋的买卖,只能在本农村集体内部进行,否则买卖行为违法,合约无效。
    • 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以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应当如何纳契税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5
      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