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标准已经确定。被拆迁人有没有可能反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7:34:52 302 人看过

拆迁补偿标准早就定了,被拆迁人还有机会反对吗?

通常,拆迁补偿协议代表双方对拆迁补偿安置条件的约定,签字即认可。补偿标准确定后,仍有反对的机会。

被征收人可以主张协议无效,并争取重新谈判和签署补偿安置协议的机会。一是征收主体不具有依法征收房屋、土地的权利,无权组织实施征收拆迁。比如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实施的所谓“征收行为”。在实践中,签订补偿协议的主体多种多样,但如果征收项目主体资格存在疑问,协议对被征收人不会产生影响。二是被征收人的房屋、土地不在征收范围内。比如很多地方征地部门征收时没有相应的征地审批文件,或者有征地审批文件,但存在审批少、占用多的情况。被征收人应当更加关注这些情况。在申请公开调查、勘界图等征地资料后,发现自己的房屋、土地不在批准的征地范围内。此时,补偿协议对被征收人没有法律约束力。三是协议的签订违背了被征收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和诚实信用原则。在征收过程中,征收人可以采取欺诈、胁迫、利用他人危险等手段,使被征收人非自愿签订补偿协议。在实践中,强迫被征收人签字,长期在被征收人家中不签字,禁止被征收人吃饭、休息,甚至威胁、殴打被征收人及其家属的行为并不鲜见。此时,被征收人需要保留录音、录像等证据,及时报警,并努力解除人身限制。为了后续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渠道确认合同无效或者解除合同。第四,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没有代理权限的,与征收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征收方不予承认。例如,房屋由多个继承人继承的,一个继承人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而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第五,在签订空白拆迁补偿协议后,发现合同中的补偿标准很低,与先前谈判的补偿标准不符,赔偿金额减少了很多,或者根本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在这种情况下,被征收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在这种情况下,被征收人很难提供证据,处于被动和不利的地位。不得签署空白协议,否则可能直接导致权利保护的终结。但协议规定的补偿安置金额明显过低的,被征收方仍有权要求征收人依法履行补偿安置责任,以保证其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计不受影响放心。

第六,收集者以需要领导签字盖章或上级部门批准为由,将收集者签署的补偿协议拿走,擅自修改。被征收人可以请求法院认定被征收人修改的协议无效,也可以请求撤销或者变更协议。但在法院查明之前,征收方可以利用本协议启动后续程序,如要求被征收人腾出房屋,移交房屋,然后拆除房屋,这对被征收人非常不利。我们建议在签订赔偿协议时,双方应尽可能在现场签字盖章,并妥善保管已签字盖章的协议原件。签订合同后手上没有协议是一种非常被动的情况。即使通过法律途径,也可能无法“转出”已签署的协议。在签订多个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失踪”往往是补偿金额对被征收人最有利的一个,这就要求被征收人高度警惕。第七,征收程序违法。如房屋评估机构选房违法或者评估不合理,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日同类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未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和公示;对旧城改造项目,多数被征收人认为补偿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县人民政府未组织代表、公众代表参加听证;市、县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较多,尚未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对房屋权属、位置、用途等进行调查登记后,未向被征收人公告,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建筑面积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3: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补偿标准相关文章
  • 拆迁禁养的补偿标准,被拆迁人了解吗?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通知中要求,2017年年底前,各地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各级政府对畜牧养殖场的整治拆迁工作也由此展开,其方法主要是通过划定禁养区,然后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进行拆迁。据此,各地农村养殖户开始恐慌了。在大形势下,大部分的农村养殖场将面临拆迁。这对农村养殖户来说,无疑是寒冬。如何渡过这养殖场拆迁阶段,将直接影响到之后的生活发展。对于拆迁养殖户来说,养殖场拆迁之后,把握市场需求,提高经营能力,及时调整方向是必修课程。但前提是需要有足够的经营资本才能开启后期的再一次创业,而这足够的经营资本就要靠眼下养殖场的拆迁补偿了。毕竟,对于大多数养殖户来说,尤其是农村养殖场的养殖户,养殖场的经营收入是自己最主要甚至是唯一的经济来源。只有合理的、足够的拆迁补偿才能够支撑养殖户过渡到新的生活模式。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如是说。那如
    2023-06-21
    388人看过
  • 拆迁赔偿标准不合理,被拆户坚决反对
    陈阿婆告诉记者,现在他们又说要拆房,但安置赔偿却按2006年的赔偿标准,每平方米才赔偿1030元。“有这么荒唐的人吗?以前是什么物价,现在是什么物价?为什么还在按以前的价格,好像我们是大傻瓜,大笨蛋一样。”陈阿婆说,按规定,房子越多赔偿得就越少,他家600平方才给60%,房子越多越没房子。“就是赔偿不清楚,老板也不跟我们谈,我怎么放心,房子拆掉了我去哪里要房子?”周阿婆也告诉记者,政府在93年搞公路,把他家的房子从楼上到楼下拆了100多平方,当时说要赔偿,但至今一分钱赔偿都没有。现在又说来征用,赔偿也不合理,“标准太低了不同意拆迁,坚决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周阿婆显得有点激动。房屋拆迁中补偿价格太低怎么去处理房屋拆迁中补偿价格太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
    2023-07-02
    414人看过
  • 一户多宅被拆迁就没有补偿拆迁吗
    所有的一户多宅并不是没有补偿拆迁的,只要是依据法律的规定,而且面积也是在法律的规定范围之内,这种类型的拆迁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
    2023-02-28
    480人看过
  • 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可以反悔吗
    对于大部分情况,拆迁补偿协议一旦签字,双方都需要履行,不可反悔,不过因为拆迁涉及的领域关系非常复杂,各种情况都有可能会出现,那么我们一起来看,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反悔;没有行为能力或未成年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那么就可以认该协议是可撤销;签订协议中存在严重漏洞、不合理或欺骗等,在另一方违背真实用意下签订的可撤销;拆迁中在房屋评估环节存在违法或者评估严重不合理的,被拆迁人可以要求撤销;跟房屋拆迁的有关证件撤销或者对方违法的,那么签订的合同也是存在问题,可以要求撤销;在以上情况中,被拆迁人即使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也是可以反悔,通过法院诉讼可撤销或者变更拆迁补偿协议。签拆迁协议不给拆迁户合法吗拆迁户是拆迁协议的签订方,所以必须持有一份拆迁协议,不给拆迁户拆迁协议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建议向有关部门投诉,及时维权。《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
    2023-04-11
    108人看过
  • 没有发布拆迁补偿公告有拆迁补偿吗
    一、没有发布拆迁公告、没有发布拆迁方案的,没有权拆迁,政府要发布拆迁公告和拆迁补偿方案,且被拆迁人如果对此有异议,有权对公告和补偿方案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条例》的规定:第八条【拆迁公告与宣传】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第二十条被征收人或者
    2023-03-16
    297人看过
  • 公房拆迁承租人没有拆迁证件能补偿吗
    公房拆迁,承租人是可以拿到拆迁补偿的,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是拆迁安置补偿款。一、公房拆迁算遗产吗公房的拆迁款不属于遗产范围。因房屋承租人并不是公有房屋的所有人,对该房屋只有居住使用的权利而无所有权,不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承租人若是在房屋拆迁前身故,因为原承租人身份无法获得的补偿,这一身份利益也无法作为遗产分割,故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公房拆迁款不能算遗产,具体如下:1、公有住房拆迁补偿款是基于承租公房拆迁;2、公房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公共财产;3、公民与公房所有权单位建立房屋租赁关系,公民对公房作为承租人依法享有使用权。所以公房不属于个人遗产范围,不能继承;4、公有住房使用权人生前承租的房屋是公有住房,公有住房使用权人去世后,其家庭成员经房屋的产权单位同意,变更了租赁关系,是合法的承租人。按着房屋拆迁有关规定,拆迁补偿款是对被拆迁房屋的使用人给予的补偿,公房的承租人应当享有。但因其不属于个
    2023-06-26
    133人看过
  • 被拆迁人可以自主查询征收拆迁补偿标准吗
    如果要查询当地补偿标准,我们可以在公告出台后,直接向拆迁工作人员询问或到拆迁办的办公室进行查询,如果受阻的话也可以从网上进行查询。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已在自然资源部官网正式运行。该平台集合了国务院批准用地信息和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征地信息。征地信息公开包括征地告知书、“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及转发文件、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覆盖了征地批前、批中、批后全流程。征收程序一、征收土地公告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二、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
    2023-06-12
    485人看过
  • 拆迁补偿对象有没有未成年人
    房屋征收拆迁可以改善现有的住房环境,不仅能住上新的大房子,还能有一笔可观的补偿,相信大多数被拆迁人都盼望着拆迁。但是不同地区的拆迁补偿政策均不相同,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在近日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接到的拆迁问题咨询中,就出现了拆迁补偿不合理的咨询。咨询人所提供的拆迁补偿中规定:房屋若是存在翻建,则需要按照提交房屋翻建审批申请时的申请人数,作为拆迁补偿被补偿人的人数计算标准。但房屋翻建已经是多年前的事情,房屋翻建后出生的未成年子女难道就不能得到拆迁补偿吗?结论当然是可以得到补偿。拆迁补偿的计算方式有多种,可以按照户口中的人数进行补偿,也可以按照房屋的面积进行补偿,还可以两种方式相结合进行补偿。不管是选择何种补偿方式,我们都要先确定房屋征收拆迁中的补偿对象。根据最高法的判例可知,征地拆迁公告发布之日便是拆迁补偿对象的确定之日。在拆迁公告之中,也应当注明征收拆迁的范围。所以拆迁公告发
    2023-06-24
    134人看过
  • 已去世的被拆迁人能否被认定为拆迁安置对象?
    周先生及其父亲、母亲为重庆市某村村民,1998年9月,重庆市政府对周先生所在村庄实行了土地征收,并作出同意征用土地的批复,同年11月,周先生父亲去世。1999年12月,重庆市国土资源分局发布了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02年11月,区政府作出了《征地住房人员安置截止时间的通知》,决定将周先生所在村庄住房安置人员的截止时间调整为2002年4月。2007年区征收办与周先生及其母亲签订《房屋安置协议》,协议中对周先生的父亲未予住房安置。周先生认为住房安置人口认定的截止时间并不合理,其父亲在征地批复作出后才去世,有权获得住房安置。之后周先生向市政府就补偿安置问题申请了裁决,收到了市政府不予支持的裁决决定,周先生不服,就该裁决提起了诉讼,要求撤销该裁决决定。案件经过了一审、二审均败诉,法院认为,周先生的父亲在公告和住房安置对象确认截止时间前已死亡,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周先生不服,在律师的协助下申请了再审
    2023-06-25
    94人看过
  • 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咋办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案有意见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房屋拆迁面积补偿计算方式是什么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的面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拆迁当事人认为房屋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应当以依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
    2023-06-15
    466人看过
  •  有没有拆迁赔偿的标准?
    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房屋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及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国家已出台相关条例规范拆迁补偿,但不同类型的拆迁赔偿标准不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拆迁补偿的金额应该能够保障被拆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货币补偿,二是通过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此国家出台了相关条例规范拆迁补偿;为了避免被拆迁者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而影响生活,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补偿标准供政府部门参考。但是不同类型的拆迁的赔偿标准也不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3. 拆迁标准具体是什么根据我国《拆迁法》的规定,拆迁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因此,拆迁标准的确切内容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法规来确定。总体来说,拆迁标准应当具
    2023-08-18
    450人看过
  • 拆迁补偿协议没有谈妥就被强拆,被拆迁人可以做下列几点
    被拆迁人不满意拆迁的补偿条件,房子还是被强拆了。这是为什么呢?拆迁正强势推进,全国各地普遍展开了拆迁工程。而随着拆迁越来越多,其反映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其中,一个在各地都普遍存在的最为明显的问题是:强拆。这里要说到一个合法强拆的问题。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4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条例可以看出,法院执行合法强拆的前提是被拆迁人不行使复议、诉讼等法律权利,且不履行补偿决定时,才可以申请强拆执行程序。而在现实的拆迁中,基本上没有能执行合法强拆的条件。也就是说,我们在现实中看到或听到的强拆,大部分都涉及非法强拆的。按照拆迁程序来说,都是要先进行协商和谈判,在拆迁方与被拆迁人达成一致的补偿意见,补偿款项到达被拆迁人户头后,方能实施房屋的拆迁。但事实上,很多
    2023-04-13
    451人看过
  • 拆迁后是否有拆迁补偿:掌握拆迁补偿政策范围及标准?
    并不是所有房屋拆迁都有补偿的,经认定属于违法建筑或者超期临时建筑,拆迁时没有经济补偿。房屋违建处理程序有:1、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确认是否违法、违规。2、违章建筑确认后,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3、由区规建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维权方式是,采取接受拆迁的补偿或者是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于行政机关认定的违章建筑决定不服的,起诉方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据,但是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应当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法。拆迁后是否有拆迁补偿:掌握拆迁补偿政策范围及标准?点击#找律师#,可以选择同城、领域、是否在线以及电话咨询服务!!私密咨询个人法律问题。快速解决你的困扰!专业律师:你的法律救星!你是否曾在法律困境中束手无策,无所适从?别担心!专长律师就是为了解救
    2023-11-21
    343人看过
  • 被拆迁人应当知道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征收拆迁,被征收人最关心的是能拿到多少补偿的钱。根据法律规定,一个地区的征收拆迁项目是要经过多方的审批、意见交换、论证等程序来确定总的补偿利益。也就是整个征收拆迁项目的经费支出是有上限的,摊到具体的个人身上,每个被征收人的补偿费用是在一个范围之内的。通常,在征收拆迁的实际操作中,征收公告之后,征收方就会陆陆续续与被征收人交涉谈判。这样的谈判协商有数次,直至达到征收方满意的补偿额度为止。而就在这个过程中,就出现问题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拆迁律师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有很多当事人反映:“律师,征收方来找我谈判,问我要多少钱。我不说要多少钱吧,他们给的补偿太低了,我不能签字的。我报了我的价位吧,征收方说我漫天要价,然后就不跟我谈了,非得让我把价格降下来,否则就不拆我的房子了。那我也不知道我该要多少钱合适呀?”这样的问题是很多被征收人都比较苦恼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确实也是会直接影响到被征收人最终的补
    2023-06-26
    335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补偿标准因地区而异,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根据临... 更多>

    #拆迁补偿标准
    相关咨询
    • 2015拆迁补偿法对拆迁标准,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确定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5
      各地政策不一,请到当地政府咨询,刘焕廷法律团队师亚州为你解答。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不管在城市土地还是农村土地上进行相关拆迁,房屋拆迁补偿是涉及被拆迁人切身利益的问题。很多的拆迁纠纷也是由于被拆迁人对于拆迁补偿不满意引起的。那么,2015年拆迁法对拆迁补偿的规定是什么补偿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
    • 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方式,如何确定拆迁补偿方式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22
      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房屋拆迁补偿有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两种方式,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拆迁人可以对被拆迁人予以货币补偿,也可以予以其房屋安置,并另付其调换房屋与被拆迁房屋的差价,但并非一定要货币补偿与房屋安置两种方式一并实施。具体补偿方式由拆迁双方当事人在拆迁协议中约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
    • 被拆迁人如何确定合理的拆迁补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5-29
      被拆迁人只能根据当地的政策确定拆迁补偿标准是否合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 已经取得营业执照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对拆迁补偿有哪些补偿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05
      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拆迁部门会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具体补偿项目则可能包括: 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 拆迁时货棚没有办理拆迁补偿标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3
      1、你在十字路口边搭建一铁皮屋(17平米)作经商(小卖部)使用,办理了“临时”的集体土地使用证;2、你一直按“临时”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缴纳管理费;3、后来改扩建成居住用房,但是没有经过审批更没有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严格的说这块地还是“临时的货棚”使用权,根据村镇和政府的需要,是可以随时取消使用权的;4、我个人认为,你是不能按照宅基地住房拆迁安置的,做好工作的话,可能给予适当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