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侵权可否对事后责任享有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1 10:01:47 353 人看过

涉及人身伤害的免责约定是无效合同内容,该约定不能作为免除侵权责任的抗辨理由。对于人身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法律是给予特殊保护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民法侵权造成的间接损失可否赔偿

侵权行为造成的间接损失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但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间接损失是存在的,法院才会支持间接赔偿主张。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11: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对校园侵权责任承担的规定有什么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没有特别规定,适用一般侵权责任规则。二)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第一千二百条、第一千二百零一条作以下区分: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2.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内的人员人身损害的:1)无行为能力人受到损害的,教育机构应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2)限制行为能力人受到损害的,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承担责任。相关法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
    2022-12-09
    205人看过
  • 监护人是否有民事责任和权利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一、被监护人财产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二、监护人会被判刑吗监护人如果没有履行监护义务的,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如,虐待儿童、老人,情节严重的,可能判处虐待罪,追究刑责会被判刑。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
    2023-03-20
    173人看过
  • 用工单位是否享有侵权责任的追偿权?
    有追偿权。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进行追偿。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的权利吗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3-07-05
    312人看过
  • 构成侵权民事责任的条件有哪些,侵权民事责任的分类
    一、构成侵权民事责任的条件有哪些构成侵权民事责任的条件有以下四个: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即侵权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了他人人身或财产权益的损失。2.行为具有违法性。凡违反了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规定的行为才应承担法律责任。此处的违法行为有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情形。有些行为表面上侵犯了他人权利,如职务授权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由于其存在法律规定的阻却其违法性的情形,不具有违法性。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4.行为人有过错。在过错责任原则下,需要行为人有过错;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下,则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二、侵权民事责任的分类侵权民事责任大致可以分为一般侵权责任和特殊侵权责任两类:1.一般侵权责任是指因行为人对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和人身权,并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2.特殊侵权责任,是指当事人基于自己有关的行
    2023-06-07
    147人看过
  •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与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
    一、什么是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特殊侵权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基于自己有关的行为、物件、事件或者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依照民法上的特别责任条款或者民事特别法的规定仍应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为(1)行为违法,包括作为与不作为;(2)有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主观过错。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不要求完全具备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而是根据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对于他人的财产、人身损害承担的民事责任。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主观上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需承担举证责任。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主观上则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也称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或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加害人
    2023-06-07
    448人看过
  • 依法享有权利是否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正确,公民平等地依法享有权利,平等地依法履行义务。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表明我国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享有权利的同时要履行义务。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犯罪嫌疑人在刑事侦查阶段依法享有的权利有哪些(一)了解自己涉嫌何种罪名,并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材料和意见,辩解自己无罪和罪轻的权利;(二)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权利;(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四)对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提出控告的权利;(五)亲笔书写供词和对笔录进行阅读、听读、提出补充、修改意见的权利;(六)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和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七)要求侦查人员、鉴定人员、翻译人员回避的权利;(八)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被讯问时,可
    2023-07-17
    206人看过
  • 权利肖像权有哪些法律责任侵权
    肖像权侵权的法律规定有:1、侵权人未经权利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公开他人肖像;2、侵权人擅自丑化、污损他人的肖像;3、行为人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一、微博侵犯相册本人肖像权微博博主侵犯本人肖像权的,对无营利目的的侵害肖像权名誉权的行为,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权,对自己赔礼道歉;对以营利为目的的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被侵权人既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又有权要求侵权人对侵害肖像权所造成的物质损失依法进行赔偿。二、把别人丑照做成表情包违法吗把别人丑照做成表情包,涉嫌侵犯肖像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并没有经过他人允许拍照犯法吗违法。构成侵害别人的肖像权,是一种侵权行为。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
    2023-06-20
    103人看过
  • 公民平等的依法享有权利对不对
    这个说法是对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公民平等的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平等权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权利主体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和基本条件。公民的平等权有以下含义:(一)所有公民平等的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二)所有公民都平等的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三)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于所有公民的保护或者惩罚都是平等的,不得因人而异;(四)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五)民族平等。维护公民平等权利的方式有哪些维护公民平等权利的方式有协商、诉讼、仲裁、报警等。涉嫌刑事犯罪的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
    2023-08-01
    354人看过
  • 民法典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否追偿
    一定情况下可以追偿。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一、雇人干活出意外雇主有责任吗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二、在工地开装载机把别人车撞了劳动者开装载机把别人车撞了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
    2023-03-29
    452人看过
  • 工伤赔偿后是否还有权利追究侵权人责任?
    工伤是由于侵权行为造成的,工伤获得工伤赔偿后,是可以提起侵权诉讼的,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相关法律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通常情况下申请工伤后能辞职吗申请工伤以后可以辞职,不影响申请工伤待遇。不过,拿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之前也不需要辞职,不想去上班,不去是可以的拿到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后,要求该公司支付工伤待遇时,再辞职更省事。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可以辞职。首先要明确一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职的时候就可以领取,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离职的时候才能得到。《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2023-07-04
    129人看过
  • 民法典合伙企业是否独立享有民事权利
    一、民法典合伙企业是否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合伙企业可以独立享有民事权利,但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合伙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财产不足的,普通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二、合伙债务的承担方式是怎样的1、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就赋予了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
    2023-04-12
    115人看过
  • 侵权责任是否可事先免除
    不可以。侵权责任是属于法定的责任,事先约定免除侵权责任的协议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法律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雇主责任是否也是侵权责任雇主对受害的劳动者或者第三人所承担的责任是侵权责任的一种,包括侵犯财产权的侵权责任以及侵犯人身权的侵权责任。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2023-08-12
    315人看过
  • 一般侵权民事责任和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划分标准
    一、一般侵权民事责任和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划分标准1、归责原则适用的区别:一般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和公平责任原则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2、责任构成要件的区别: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过错,特殊侵权责任的成立不能按照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确定,它由法律根据具体情况规定。每一种特殊侵权行为所要求的特别条件各不相同。3、举证责任分配方式不同一般侵权责任的证明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赔偿权利人负举证责任。证明加害人的过错,加害行为,损害后果,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特殊侵权责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其倒置的范围并不是全部侵权责任要件,而是在过错证明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损害事实、因果关系的要件仍由赔偿权利人证明,在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推定过错的,加害人否认,应证明自己无过
    2023-06-07
    117人看过
  • 民事侵权行为有哪些责任
    一、民事侵权行为有哪些责任民法典一般侵权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具体有返还财产、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二、民事侵权纠纷有哪些类型侵权纠纷的种类主要包括生命权纠纷、健康权纠纷、姓名权纠纷、名誉权纠纷、荣誉权纠纷、肖像权纠纷、隐私权纠纷、婚姻自主权纠纷、监护权纠纷、所有权纠纷、用益物权纠纷、担保物权纠纷、著作权纠纷、专利权纠纷、商标专用权纠纷等
    2023-12-24
    6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侵权责任的权利可否让渡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13
      可以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专利侵权人对侵权行为应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01
      专利侵权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1、停止侵权; 2、公开道歉; 3、赔偿损失。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1、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纠纷; 2、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 3、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励和报酬纠纷; 4、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
    • 民法典侵权责任是否可以事先免除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2-09
      不可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侵权责任是属于法定的责任,事先约定免除侵权责任的协议是无效的。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具有法律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 侵权责任法有哪些限制民事侵权责任的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2
      根据法律规定,共同侵权行为认对受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一)从受害人的角度来看他即可以将全部加害人作为被告,请求他们承担对全部损害的赔偿责任;他也可以将加害人中的一人(或部分人)作为被告,请求他(或他们)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从加害人的角度看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共同加害人作为一个整体对损害共同承担责任、共同加害人的任何一个人对全部损害承担责任;在共同加害人之一人对全部损害承担了责任之后
    • 法院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可否协议解决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27
      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产权纠纷发生前或产权纠纷发生后,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在债权纠纷中,只有合同债务才能协商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