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分田的问题
根据《土地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在土地分配方面,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因此,针对您提到的问题,您和家人可以申请一块新的宅基地,但需要符合相关的审批手续。具体的申请程序和标准可以咨询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了解当地政策并遵循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五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二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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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发展是指农村地区经济活动的增长和发展。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农业生产是最主要的经济活动,同时农村也涌现出了一系列与农业相关的产业和服务业。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农村地区的经济结构逐渐呈现多元化和现代化的特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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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台湾在线咨询 2021-07-10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征收后,各地可从当地实际出发,按照征地面积或集体经济组织规模,安排一定比例的村级留用地、二三产物业或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支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将政府安排的村级留用地、二三产物业、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直接分配给农民个人,要专项用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通过收益分红的形式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增加农民收入。当地政府为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村级留用地的,在符合城乡规划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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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至2020年我国农村发展问题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4对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法律没有禁止,只是一旦村民将房屋转让他人后,那么将不能再申请宅基地,并且只能转让给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如果你家已有宅基地了,就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了,那么,买卖的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当然分户后再买是可行的,但前提是能成功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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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发展旅游村的问题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22旅游村拆迁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1、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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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政策有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1-07-0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征收后,各地可从当地实际出发,按照征地面积或集体经济组织规模,安排一定比例的村级留用地、二三产物业或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支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将政府安排的村级留用地、二三产物业、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直接分配给农民个人,要专项用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通过收益分红的形式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增加农民收入。当地政府为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村级留用地的,在符合城乡规划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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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村土地纠纷的问题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3开展农村土地纠纷的时候可以使用以下方案 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 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 3.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