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按照企业规模大小和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本文中所指的增值税纳税人均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新准则(应用指南)与旧准则(制度)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增值税会计科目的变化
增值税会计科目的变化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总账科目的变化
增值税原来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进行核算;新的会计科目将“应交税金”改为“应交税费”,核算口径有所增大,不仅包括原来“应交税金”的相关内容,而且包括原来记入“其他应交款”中的教育费附加等内容,增值税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进行核算。
(二)增值税下各明细栏目设置的变化
过去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了“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等栏目;目前,“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明细栏目对增值税进行核算,明细科目相比原来有所减少。
二、视同销售会计处理的变化
增值税实施暂行条例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等视同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
原来对于视同销售的处理是:按照产品、商品或材料的成本结转成本,按照计税价格(或市场售价)核算增值税,不核算收入;新的处理规定是与销售做同样的处理,即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下面举例说明关于视同销售行为新旧会计核算的差异。
例1:甲公司将自产的产品用于个人消费,该批产品的成本价为200万元,市场售价为300万元。假设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
旧的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工资2510000
贷:库存商品2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0
新准则体系下的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35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000
贷:库存商品2000000
在视同销售行为中,改变前后增值税的计算与核算并未有实质性的变化,而是收入确认与否的变化。新的准则体系下要对视同销售行为确认收入、成本,核算利润,会影响所得税的计算与缴纳。
三、增值税月末与缴纳时会计核算的变化
过去将增值税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应交增值税;另一部分为未交增值税。月末要将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中。在缴纳时,区分是缴纳本月的增值税还是其他期的增值税。本月缴纳本月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本月尚未缴纳或多交的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中:若为应缴纳而尚未缴纳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若为多交的增值税,则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本月缴纳上期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而在新的准则体系下,不再包括未交增值税部分,在缴纳时也不再区分是本期还是上期的增值税,一律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中核算。
例2:甲公司2007年5月份缴纳增值税共500000元,其中应缴增值税额为600000元;2007年6月缴纳增值税800000元,其中本月应交增值税额为600000元,上月应交增值税额为100000元,多交了增值税100000元。
旧的会计处理为:
2007年5月份: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50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000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00000
2007年6月份: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700000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00000
贷:银行存款800000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100000
而新的会计处理如下:
2007年5月份: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50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0
2007年6月份: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800000
贷:银行存款800000
从上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关于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变化之后更为简单、明了,核算更清晰而且更加合理,也可以大大减轻会计人员的工作量。
-
新准则下增值税转型怎么做账
74人看过
-
新会计准则下增值税总账科目的变化
247人看过
-
增值税欠税的账务处理技巧
436人看过
-
新会计准则对增值税收入的财税如何处理
179人看过
-
新准则和新税法下业务招待费的处理
121人看过
-
新准则与新税法下捐赠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238人看过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
增值税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1增值税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1、出口货物免税的,无需贷记销项税额: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2、出口货物退税的,申报出口退税: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4、实际收到出口退税款: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5、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出口
-
增值税的税务确认多久到账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30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2、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3、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4、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 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5、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6、纳
-
新增值税纳税人新增纳税法实施细则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13申请一般纳税人需要条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四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
-
-
违约金增值税税务处理标准是?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4销售方收取违约金,是销售方或提供劳务方向购买方或接受劳务方收取的违约金,应当认定为价外费用。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其次,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所称“价外费用”,包括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