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官员何以介入付贵自杀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5:34:07 421 人看过

三天前,有一个叫付-贵的犯罪嫌疑人死了,这次不是在看守所,是湖北襄樊某镇派出所内的一个小厕所。此前的二月份,有一辆货车翻倒,当时路人将货一扫光,警方索定的嫌疑人中就有付-贵。他先在家里接受搜查,第二天被传讯,几小时后,她忐忑不安的妻子得到死讯。看过尸体后,付-贵的亲属纷纷说出一个敏感的词——刑讯逼供。

调查工作展开,由哪个部门进行,走的是什么程序,没有正式答案,报道里有些许信息供判断:一是区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当天对死者家属说付-贵乃服毒自杀,二是区检察院的某领导讲要等调查结束才会有结论。下属的判断有失草率,领导的回答倒有分寸,但都未明示区检察院为什么出现在这里。只能猜想:刑讯逼供属渎职侵权一类,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对定,这正是检察院的管辖范畴,检察机关的出现表明调查的重点是刑讯逼供问题,最近可能是案件的初查阶段,是否正式立案,需等尸检结论和对相关人员的调查结果。

检察院人士对案情的回答简单,对自身担当的角色没有说法,表现相当低调,镇上的警方也只说在调查。与此同时,走上前台的却是当地区委宣传部,一位副部长出面接待记者,其解答颇耐人寻味。

先看哄抢物资案,质疑观点有二:付-贵有无参与哄抢,警方的侦查是否违背程序。付-贵的妻子黄*巧说丈夫没有参加哄抢物资,派出所警察到家搜查时未出示搜查证,十几个人“乱翻一通,什么也没搜到”。副部长回应说,搜查和传唤手续一切齐全,目前警方已在付-贵家搜查到“赃物”,掌握了付-贵参与物资哄抢的证据。

看来发言人已得到可靠信息,所以信心很足。他没有说明,这些手续是何时“齐全”的?特别是一次搜查,手续早已备好没有出示,还是事后补办?无论哪一种情况,都属违法,除非黄*巧说谎。付-贵被传唤前的搜查一无所获,在他死后又为何能找到“赃物”?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应当依法撤销案件,怎么急忙又去找他的“犯罪证据”以“掌握”在手?不妨换个理由:是为查找失踪物资。另外,由于审讯民警涉嫌对付-贵刑讯逼供,包括他们在内的该派出所警察都与付-贵案有利害关系,都应自行回避,到付家的第二次搜查,应为无效。

再看刑讯逼供案,死因是关键,黄*巧说付-贵在派出所给她打电话,称“受不了了”(话未说完即无声),事后发现付-贵尸体后脑有包,五官有血迹残留,怀疑是被打死,对厕所内放有敌敌畏表示怀疑;宣传部副部长称目前初步断定系服毒自杀,绝不可能有刑讯逼供,“哄抢物资又不是很大的问题,为什么要刑讯逼供呢?”厕所里的敌敌畏是放在那里灭虫蚊的,被传讯后可能是因心情不正常的“波动”导致服毒。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1: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刑事杀人案件律师介入时间
    在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就可以聘请律师为他提供法律帮助。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一、派出所立案后的程序应该是什么派出所立案后的程序是以下内容:1、公安机关可以刑事拘留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人;2、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3、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投诉和投诉,委托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会见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并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4、需要继续侦查,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犯人也可以请法律顾问吗?犯人也可以请法律顾问,严谨的说法为聘请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
    2023-04-11
    385人看过
  • 工商部门如何处置虚假宣传
    一、工商部门如何处置虚假宣传根据情节的轻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可能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如果造成了消费者的损失,则需要进行赔偿。二、虚假宣传处罚的法律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
    2023-04-12
    497人看过
  • 工商部门如何处理虚假宣传
    一、工商部门如何处理虚假宣传根据情节的轻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可能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如果造成了消费者的损失,则需要进行赔偿。二、虚假宣传处罚的法律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
    2023-04-12
    468人看过
  • 宣传部部长辞职报告参考
    尊敬的校领导:提出辞职对我来说是既感遗憾又感幸运。遗憾的是我将要离开我工作和为之努力和奋斗的团队,从此将和原来的队友和朋友奋战在两条不同的道路上,幸运的是我终于作出了离开的决定,终于可以摆脱终日忙碌的日子,静下来好好的考虑一下我的未来了!也许我并不能算是一名优秀的学生会干部,因为我的工作能力不是最强的,学习成绩不是最好的,对此我是既感惭愧又觉无奈!古人说“鱼和熊掌不可得兼”,诚哉斯言!因为我不是最优秀的,所以难免顾此失彼。很幸运我还能及时的回头并作出相应的补救。现在想来还是心有余悸!在院团委的这段日子里,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同时也提高自己的能力,对此我倍感幸运。因为我进入了一个好的团队,遇到并结识了这么多优秀的队友。半年多来,我时刻提醒自己:一定要珍惜这份机会,珍惜这些队友,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我现在可以毫不惭愧的说我实现了自己当初的诺言!也许是因为自己性格的缘故吧,我这个人习惯从大局着眼,
    2023-05-30
    72人看过
  • 自诉案件公诉机关是否可以介入
    一般情况下不会介入,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可由被害人自己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说,被害人可以有条件地将公诉案件转化为自诉案件。《刑事诉讼法》第87条对于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公诉案件,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侦查的,被害人可以向检察院提出,请求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必须立案;对于检察机关对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不服的,即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即把公诉案件转化为自诉案件。
    2023-04-15
    422人看过
  • 甘肃宣传部原副部长石星光被害案真相大白
    2005年11月16日,这是所有普通一天的链接,平静缓慢地带动了所有日子的推移。然而,就在2005年11月16日这一天,一起罪恶正在发生:中午12时32分,兰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报,位于城关区大教梁省委家属院内发生一起入室伤害案城关分局大教梁派出所迅速出动民警赶往案发现场,发现受害人因伤势过重、已经死亡,死者系甘肃省政协常委、省政协文史资料与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原甘肃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甘肃日报社长石星光。接报后,甘肃省公安厅副厅长、兰州市公安局局长姚远立即命令市局刑侦支队、技侦支队、城关分局有关人员赶往现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和科技处的有关人员,闻讯相继赶到。现场勘查、内部人员走访、外线调控各项工作紧张有序地展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副部长白景富、张新枫、省委书记苏荣、副书记陈学亨、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洛桑·灵智多杰,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陈宝生
    2023-04-22
    5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以入会员的模式介绍朋友入股算传销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06
      是不是传销,要根据其具体的运营、操作模式才可以进行判断。以入会员的模式,再介绍朋友入会员,公司给返高额利润,这种情况就是拿亲朋好友下手,因此需要谨慎。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
    • 宣传传销案件如何量刑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4
      宣传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 本罪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1、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
    • 自诉案件法官传唤可以传唤律师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30
      可以。 1、法官有权在开庭前传唤当事人做问话笔录,即使在外地也应当配合法官,尽量回来接受问话。 2、法官对当事人问话,叫当事人陈述,是证据的一种。因为当事人对争议事实的产生、发展和演变及发生争议都更加了解,当事人自己的陈述,最为直接、具体、全面和系统,有利于法官查明案件的事实。 3、向当事人问话,同时还可以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在建立和谐社会的今天,有利于案件的调解,有利于化解矛盾,息诉罢争。
    • 刑事杀人案件律师介入时间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16
      在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就可以聘请律师为他提供法律帮助。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 商家虚假宣传如何赔付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笫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笫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