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转让和合同变更的区别和联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09:32:11 225 人看过

一、合同转让和合同变更的区别

1、合同转让的含义

合同转让,即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又可称合同主体的变更,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地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合同转让并不改变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只是发生合同主体的变化,是以新的债权人代替原合同的债权人,或以新的债务人代替原合同的债务人。

2、合同变更的含义

合同变更则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合同变更仅仅指合同内容变更,即合同双方协议将合同的内容进行一定的修改或者补充。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主体即当事人的变更(即合同转让)和合同内容的变更。

因此从狭义上的合同变更上说,两者之间的区别还是非常明显的。

(1)合同转让系由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当事人;而合同的变更只发生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不涉及第三人。

(2)合同转让只涉及合同主体的变更,不涉及合同内容的变化;而合同的变更则表现为合同内容的改变,不涉及合同主体的变化。

(3)在合同转让中,除第三人加人合同关系的情况外,因合同主体的变化将导致原合同关系消灭而产生一种新的合同关系;但在合同变更的情况下,当事人只对原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合同关系仍然保持效力,不发生原合同关系消灭的问题。

二、合同转让和合同变更的联系

若采取的是广义的合同变更的概念,合同变更与合同转让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即合同变更既包括合同转让,也包括合同内容上的变动。

三、合同转让与合同变更的程序

1、变更合同应贯彻协商的原则,变更合同的协议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一方应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要约(先做出意思表示);对方对要约的承诺与否(是否完全同意要约的内容);双方在没有达成新的协议之前,单方面变更合同属违约行为。

2、合同的转让也是以协商一致为原则,但不同种类的合同转让有不同的法定程序,需要按照合同的种类予以细分。但合同转让都建立在已存在着的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上,无效的合同不存在转让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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