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很多买家订的是CFR,意味着买家买保险,要要求卖家货物一装船就通知买家,也可以事先买保险。清洁提单,一案件是装糖,装货过程中发生火灾,签发提单注明多少烧毁,卖家不能结汇,就该提单是否是清洁提单发生争议,法院认为是清洁的,应为不清洁批注是针对装船时,不是装船后。火灾发生在装船后。此时风险由买家承担了。
英国法中保险利益有四种:所有权、托管权、风险和期得利益。
有的合同约定,买家在卸港对货物进行检验,有损害的话30日在提出。此种约定不可以把风险推给卖家,不是在越过船舷时转移。
有的合同约定10%货价根据卸货港数量调整。船在中途沉默,买家说10%货物不用付货款了。此约定只对货价有影响,船没了,只能是货价不调整了,但风险不能转移给卖家。
买卖合同中可能有船舶的ETA,并不是卖家保证船在预期日起到达,船晚到的风险还是买家的。如果明确约定卖家保证船舶7月15日到达,晚到损失由卖家承担。
货物短少损失:短少部分货物从来没有装上过船,保险公司不会赔。收货人告船东可以,但卖船的价款可能有其他优先权人来受偿。告船东不成,可以告卖家,少交货了,而买家已经支付了全部货物的价款。
买家拒货风险又回到卖家头上。CFR\FOB时卖家也没买保险,此时国外保险公司有shipperconseqencerisks(托运人后果风险人),他可以买此种保险。贵重货物的买家要争取F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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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转移是指通过合同或非合同的方式将风险转嫁给另一个人或单位的一种风险处理方式。风险转移是对风险造成的损失的承担的转移,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具体是指原由卖方承担的货物的风险在某个时候改归买方承担。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的主要问题是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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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货物风险转移惯例原则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就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国际惯例的适用,在我国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较为普遍,尤其是信用证纠纷案件,普遍采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目前为《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本,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简称“UCP500”)。从目前我们所审理的信用证纠纷案件看,绝大部分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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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货买卖标的物概念及风险转移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1路货买卖是指标的物已在运输途中,出卖人寻找买方,出卖在途的标的物的买卖。《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运输途中的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这样规定是因为路货买卖基本上是交付单据,在订立合同时,出卖人就必须把货物单据、所有权凭证及保险单等交付买受人,这属于拟制交付,路货买卖在合同成立之时转移风险事实上等于在交付时转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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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是根据什么转移的,风险。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31物权有三种,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又可概括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物权变动遵循公示公信原则,风险转移为不动产登记与动产交付,即不动产=所有权+登记,动产=所有权+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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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关系中货物风险一般是什么情况下转移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14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货物需要运输的,合同条款中规定在一个地点将货物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卖方履行义务后,货物的风险就转移给了买方。如果合同中没有指明交货地点,卖方只要按合同规定把货物交给承运人,货物的风险就转移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七条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