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被执行能不能离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20 22:09:31 313 人看过

身处强制执行程序中的夫妇,其离婚的法定权利并未受到实质性伤害。

但是在执行过程中若选择离婚,那么很有可能会对夫妻的共同资产以及债务责任的划分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这种复杂的状况下,我们必须要深入考察执行的详细内容以及相关财产与债务的特性,从而才能准确地把握该问题的核心所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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