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欺诈社保基金行为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0 17:41:29 269 人看过

今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刑法》有关规定的解释,其中明确:“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这一解释为打击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可能以触犯《刑法》论处。以下是常见的欺诈社保基金行为:

一、欺诈冒领养老金的行为

1.退休人员死亡后,相关人隐瞒不报继续领取养老金。

2.多地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养老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保人在多地重复参保,退休时只能选择在其中一地作为养老金领取地。

二、欺诈冒领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

1.冒名住院:患者或医患串通,冒用参保人员身份住院治疗的行为。

2.挂床住院:违反住院病人管理规定,虽然办理了住院手续,但病人没有住院接受治疗的行为。

3.虚假住院:假借参保人员姓名、虚构伪造住院资料的行为。

4.将本人身份证和医保卡或《特定病种门诊专用证》借给他人就医取药,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5.以药串药、以物串药:医保票据打出的是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的药品,实际病人拿到手的是非医保药品。有些医院和药店将滋补类、保健物品和洗发水等日常用品由参保人的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三、欺诈冒领失业保险金的行为

1.失业人员就业后,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2.失业人员死亡,其家属隐瞒不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保相关文章
  •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常见欺诈行为有哪些
    1、按照财务制度,企业固定资产的构成为:使用寿命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的不属于主营业务设备的项目,也构成固定资产。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列为低值易耗品存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未按上述原则和标准分类的问题部分企业将属于低值易耗品的项目列为固定资产,一些企业将属于固定资产的项目列为低值易耗品。它造成了会计上的混乱。同时也造成了二者价值不符、不合理地转移到生产经营成本和费用中,企业为了增加成本和费用,将符合固定资产要求的项目划分为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或分期摊销。为降低当期成本费用,企业将符合低值易耗品标准的项目分类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并推迟摊销速度。这种混淆也会导致资产结构的变化、固定资产与存货的关系、会计信息的失真,这将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决策(2)固定资产的分类不正确固定资产可分为七类(1)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2)非生产经营性
    2023-05-07
    485人看过
  • 什么是社会保险基金欺诈行为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欺诈行为的现状社会保险基金欺诈,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过程中,实施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行为。我们可以从社会保险基金欺诈现象所涉及的各方责任主体来理解。到2006年底,全国共有30个省成立了省级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逐步加强基金监督工作,基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但是,当前挤占挪用社保基金,冒领、骗取社会保险金的问题仍非常突出。1999年以前发生的23.47亿元违规资金,大多是涉及基金安全和完整的问题;2000年以后发生的47.88亿元违规资金,多数属于管理不规范问题,甚至包括违法犯罪。凡是涉及社保基金大案的基本上都是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有关。2006年8月,上海查出了建国以来最大规模的社保基金挪用案件,该案中违规挪用的社保基金连本带息共计37亿元。同年11月27日,浙江金华又爆发数亿社保资金被挪用的大案。据新*社报道,在1
    2023-05-05
    382人看过
  • 应付工资常见欺诈行为
    (1)用劳动人事部门掌握的人员名单核对企业员工名单(或抽查某部门人员名单),核对“资产负债表”中是否存在虚假人员名单、超额奖金和工资、偷逃个人调整税等情况,核对应付工资金额与应付账款余额是否一致,核对本期应付工资与上期应付工资的差额。如果差异较大,应进一步查明原因,检查企业是否突破了工资总额计划的控制指标(3)通过审核“工资结算汇总表”,核实企业是否纳入补贴,医疗费用和其他不应计入工资总额的费用,通过审核《工资费用分配汇总表》,审核企业工资费用分配是否正确,应列入专项的工资和税后利润是否计入生产成本。同时,检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和“生产成本”根据相关账目的审计,真实、准确地计入应计工资中(5)审核“工资结算汇总表”中的扣缴款项与应付工资账目是否真实、一致,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有疑问,可查阅原始文件(1)计算年平均工资或平均工资率,并与上一年度或预算进行比较(2)按月比较工资的提取和
    2023-05-07
    60人看过
  • 私募基金募集行为常见错误有哪些
    常见私募基金募集错误行为有哪些?1、是否公开募集。私募基金顾名思义只能私下向特定的对象募集,而不能像公募基金一样向公众推广募集,因此,公募的一些方法在私募基金上是严格禁止的。比如,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宣传,不能通过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实践中,理财讲座、投资研讨会等宣传形式无形当中把私募基金的募集行为推向了犯罪的边缘,**公司应谨慎对待。如果相关机构采取上述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和推介,有可能触碰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这一界限。2、是否注册备案。合法的私募基金及其管理机构应当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注册,并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要求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因此,私募基金设立某只基金并进行注册备案,是其合法的关键因素之一。3、是否真
    2023-06-02
    432人看过
  •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合同欺诈有哪些
    1。伪造合同欺诈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凭空捏造合同,通过伪造合同标的和伪造合同内容,骗取他人财产。可以是伪造合同,直接侵占他人财产;;它还可以伪造合同,并利用合同诱使他人与其签订合同,以诈骗财产。货物引诱欺诈者利用一些单位或个人急需稀缺或畅销货物的心理,谎称能够提供钢材、汽车、铝锭、彩电等稀缺货物,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骗取对方的定金或预付款。这种游戏使欺诈者伪装成供应商III.盗用和伪造名称盗用和伪造名称可以是知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或业务负责人,采用伪造的认证方式与对方签订合同;盗用他人盖章的合同文件、介绍信、合同占用章,冒充公司与他人订立合同的;使用他人的无效或遗失的合同文书、介绍信、合同专用章冒充公司业务人员与他人订立合同;擅自刻他人印章,冒充他人,并在其招牌下与他人签订合同四、虚构主体欺诈者伪造营业执照,伪造企业名称、资本和经营范围,利用不存在或者未经注册的单位与他人订立合同
    2023-05-07
    106人看过
  • 哪些是房屋销售欺诈行为中最常见的手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
    2023-07-03
    153人看过
  • 在社会保险中有哪些行为属于欺诈行为
    一、社会保险征缴中哪些行为属于欺诈行为1、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的。2、不如实申报用工人数、缴费工资及其他资料。3、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账册、材料,或者不设账册,致使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4、其他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欺诈行为。二、养老保险支付环节哪些行为属欺诈行为1、伪造身份证明或冒用他人身份证明的。2、伪造、变造档案年龄、特殊工种年限和病历等办理提前退休的。3、伪造、变造人事档案,以增加视同缴费年限的。4、伪造、变造用工关系、工资报表等证明材料补缴养老保险费的。5、伪造、变造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证明文件的。6、隐瞒离退休人员生存或正在服刑情况的。7、其他违反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欺诈行为。三、失业保险支付环节中的下列行为属欺诈行为1、伪造身份证明或冒用他人身份证明的。2、伪造、变造劳动用工关系、工资报表等证明材料补缴失业保险费的。3、伪造、变造领取失业保
    2023-05-25
    491人看过
  • 常见的合同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
    企业通常会遇到伪造合同等行为。伪造合同是指欺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伪造合同或者凭空捏造合同等手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欺诈方会利用单位急需某种紧缺商品的心理,与其签订虚假的合同,以此来骗取对方的定金或预付款,或者是盗用企业名义,利用伪造的证明与对方签订合同等。合同欺诈行为的认定(I)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陈述是虚伪的,并会导致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纵这种结果的发生。欺诈的故意包括两方面:一是陈述虚伪事实的故意;二是诱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故意。实际生活中,陈述错误事实并不少见,根据行为人的动机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行为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此时就构成欺诈的主观要件;第二类是行为人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认为陈述的错误事实是真实的,即他主观上并没有陈述错误事实的故意,此时不构成欺诈的主观要件。但是如何区分行为人是否具有陈述错误事实的故意,却非易事。这主要从行为人的行为
    2023-07-02
    484人看过
  • 信用证欺诈常见手段有哪些?
    (一)假冒或伪造印鉴(签字)诈骗;不法分子在以打字机打出并通过邮递方式寄出的信用假冒或伪造开证行有权签字人员的印鉴(签字),企图以假欺骗受益人盲目发货,最终达到骗取出口货物的目的.(二)盗用或借用他行密押(密码)诈骗;不法分子在电开信用证中,诡称使用第三家银行密押,但该第三家银行的确认电传却没有证实,企图瞒天过海,骗取出口货物。(三)软条款诈骗;软条款诈骗就是指开证申请人(进口商)在申请开立信用证时,故意设置若干隐蔽性的陷阱条款,以便在信用证运作中置受益人(出口商)于完全被动的境地·而开证申请人或开证行则可以随时将受益人至于陷阱而以单据不符为由,解除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责任。实践中,比较常见的软条款主要有:(1)暂不生效信用证,待进口许可证签发后通知生效或待货样经开证人确认后再通知信用证生效。(2)船公司、船名、目的港、起运港或验货人、装船日期须待开证人通知或征得开证人同意,开证行将以修改书的
    2023-06-06
    316人看过
  • 医保基金欺诈行为的惩罚措施
    骗取医保基金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骗取公司财务的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进行论处,所犯数额较大的将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有其他所犯严重情节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骗取医保基金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骗取医保基金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骗取医保基金的立案标准是,嫌疑人诈骗的数额在3000元到1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会立为刑事案件。对于使用医疗保险诈骗的这类刑事案件,并不是按照保险诈骗罪定罪,而是按照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诈骗罪的构成要
    2023-07-06
    304人看过
  • 行政不作为的常见行为有哪些
    一、行政不作为的常见行为有哪些1、在依申请的行政案件中,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不予受理或受理不予答复。如高谷镇大青村四组诉彭水县国土局不处理土地纠纷一案。2、在依职权的行政案件中,对受害人请求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申请或行政主体自己发现的需要立即实施救助义务的情形视而不见,置若罔闻,拖延履行行政义务。3、在接到行政相对人的许可申请,求助申请或依职权发现相对人需要立即实施救助义务的情形后,借故摆脱,无正当理由在法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拖延履行行政义务。4、不履行行政合同中约定的行政义务,如张丹等五人诉彭水县人事局、县计生委不履行人事行政合同一案。5、不履行基于行政主体的自身行为所派生的行政义务,如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赔偿请求人向行政主体请法语行政赔偿,行政主体不予答复的行为。二、行政不作为侵权构成第一,行政不作为违法。一般行政侵权行为既包括违法也包括不适当,而行政不作为不存在不
    2023-06-02
    177人看过
  • 细数常见的房地产中介的欺诈行为
    随着上海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上海房产中介市场也在日益壮大。人们通过房产中介咨询、购买、出售、租赁房产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房产中介在房产交易中的地位日益上升。据有关部门统计本市约50%的新建商品房销售和90%的二手房买卖是通过房地产中介企业实现的。本文通过对房地产中介市场的详细了解,其中存在的主要欺诈行为有:1.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2.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屋使用权买卖经纪活动。3.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4.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出租、出借经纪执业证书。5.房地产经纪组织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相对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6.房地产经纪组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7.各类房地产广告信息、内容中未标注忠告语,以及未经登记发布房地产印刷品广告。这些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直接的经济利益,并且间接损害了国家利益,扰乱了房地产市
    2023-06-13
    258人看过
  • 常见的价格欺诈行为的合同有哪些?应该怎么注意预防
    一、合同民事欺诈行为的主要方式包括(一)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二)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行为;(三)虚假的合同主体欺诈行为;(四)虚假的宣传欺诈行为;(五)虚假的价格欺诈行为。二、合同诈骗的常见手段手段一:借鸡生蛋“饰耳目”:以虚假的证明材料虚构不存在的单位,或伪造身份证明,冒用他人名义在签订合同骗取钱财后溜之大吉。手段二:招摇撞骗“唱空城”:虚构购销产品、发包工程、投资协作等名目骗签合同,待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得到担保财产后迅速逃逸。手段三:一唱一和“演双簧”:先发布虚假广告,虚构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部队或知名企业等招牌,以紧俏和滞销商品为诱饵,通过以一方需购买某种物品,而另一方能提供此物品演“双簧”来进行系列诈骗。手段四:虚张声势“空手道”:虚假夸大宣传自己的经济实力,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它虚假的产权证明,虚假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作担保,诱使对方当事人
    2023-02-13
    67人看过
  • 投资基金常见的问题有哪些
    一、什么是认购和申购认购是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申购是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二、如何计算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费用及份额申购开放式基金单位数量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三、如何计算开放式基金的赎回费用及金额赎回基金单位金额计算方法如下: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单位净值×赎回费率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单位净值-赎回费用四、什么是赎回答:赎回是指投资人将已经持有的开放式基金单位出售给基金管理人,收回资金的行为。通常投资者在开放日,即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上午9:00—下午15:00),15:00前提交的有效赎回申请,将
    2023-06-06
    37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保
    词条

    社保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更多>

    #社保
    相关咨询
    • 常见开发商有哪些欺诈行为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05
      开发商有下列欺诈行为: 1.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 2.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 3.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 4.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 5.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对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
    • 物价局在网购中常见的价格欺诈行为有哪些,常见的价格欺诈行为形式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4
      市物价部门表示,网络购物中常见的价格欺诈行为有:一是虚构原价。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不是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交易价格,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商家凭借所谓原价与现价之间的价格差异,诱惑消费者购买。二是销售商品时有价格承诺,成交后却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多见于承诺免费安装、承诺好评返现、承诺赠送商品等情况。三是使用“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涨价”、“节日专供价”等不实语言,或者使用其他
    • 企业存在的常见合同欺诈行为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1
      经常遇到的合同欺诈有以下几种: 一、伪造合同:欺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伪造合同主体、伪造合同内容等手法,凭空捏造或者虚构合同,骗取他人的财物。 二、货物引诱:欺诈方利用一些单位或个人急需某种紧缺或畅销商品的心理,谎称能提供诸如钢材、汽车、铝锭之类的紧俏商品,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骗取对方的定金或预付款。
    • 网络诈骗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合同诈骗中的欺诈行为常见的方法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1
      诈骗识别要点 1、声明签订合同主体与盖章内容显示主题不一致。 2、印章内容显示不合法。 3、要求提前支付验资费、保险费等各类名目费用。 4、以不答应就报警、发送《法院诉讼告知函》等方式施加压力,逼迫支付钱款。 5、网络刷单,以完成一定任务(继续刷单支付款项)才能返还书单款为由,要求继续支付款项。 6、冒充公安等机关和办案人员的身份,以“让提供身份信息给她们录口供,说还要冻结所有银行卡”等话素,一步
    • 常见的哪些行为可以说出价格欺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24
      目前规定的属于价格欺诈的行为主要有十三种之多。就包括虚假标价、两套价格、欺骗性标价、模糊标价和虚夸标价、虚假折价、对处理品不标价、不如实披露赠品情况、隐蔽价格附加条件、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虚构比较价格、价质不符以及谎称“政府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