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控告状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1 21:16:32 91 人看过

一、寻衅滋事罪控告状的内容有哪些?

控告书一般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一)首部。应当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1、文书名称,即刑事控告书。

2、控告人的身份。包括控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控告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事项。

3、被控告人的身份,基本与控告人的事项相同。

(二)正文。是刑事控告书的主体部分,包括控告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1、控告请求。主要是请求公.检法机关解决纠纷的具体事项,即控告人通过控告所要达到的目的。控告的请求应明确、具体、合法合理,同时应注意不要遗漏。

2、控告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这里所说的事实是被控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要具体写出被控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目的、动机、手段、情节和结果,这部分一定要写得清楚明白,以便于人民法院查证核实。理由,就是以所叙被控告人的犯罪事实为依据,分析其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自己造成的损失或伤害,明确指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的具体条款和构成的罪名,并重申控告请求。

(三)尾部。依次写明:致送公.检法机关的名称、控告人签章、时间和附件名称。

二、控告状与刑事自诉状的区别有哪些?

控告状和刑事自诉状都有控诉的性质,但二者也有区别:

(1)投诉机关不同。

控告状的投诉机关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而刑事自诉状的投诉机关只能是人民法院。

(2)指控的范围不同。

控告状可以指控一切犯罪事由,而自诉状指控的是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依照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犯罪(自诉案件的范围有法律明确规定)

(3)投诉主体不同。提出控告状的控告人可以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提出刑事自诉状的自诉人,是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15: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寻衅滋事控告书的形式是什么
    寻衅滋事控告书控告人:被控告人:请求事项:依法追究被控告人xxx强拿强要,并伙同被控告人XXX殴打控告人XXX行为的行政责任。事实与理由:2009年11月始,被控告人XXX发起筹资活动,联合虹桥当地100余辆四小车车主,成立“小白车车队”,每月向车主收取100-200元不等的资费,作为四小车维权上访上诉活动的经费。控告人XXX也是其中的一位车主,自2009年开始至今一共缴纳了约1500元。2010年9月以来,乐清开展“四小车”专项整治活动,2011年5月初,XXX市政府取缔了“四小车”。控告人XXX认识到四小车的维权道路彻底受阻,再继续缴纳维权集资款已经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于是,向发起人也即被控告人xxx提出要退出集资,不再缴纳“维权集资款”。2011年5月10日,被控告人XXX却因控告人XXX没有缴纳4月份的“维权集资款”,伙同被控告人XXX一起在三轮车聚集停放地(虹桥镇八村老村楼楼下)殴
    2023-06-03
    472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需要了解的内容?
    寻衅滋事罪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3、强迫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上述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的,为管制刑;适用管制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为拘役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023-07-03
    456人看过
  • 最高法关于寻衅滋事罪的内容
    生活中的恐吓行为要是情节比较严重的话,则就有可能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了,而此罪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一种犯罪,但在实际实施了有关行为之后要求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才会认定构成犯罪。而我国也对此罪做出了司法解释规定,下文中提供最高法关于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的内容,供你参考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5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9次会议、2013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22日起施行。为依法惩治寻衅滋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
    2023-04-28
    226人看过
  • 寻泮滋事罪控告书
    刑事责任年龄
    寻衅滋事罪控告书上海市**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沪松检诉刑诉〔2017〕***号被告人张某某,男,1978年**月**日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在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乡**村**队**号,暂住本区**路**弄**号**室(以上均系自报)。2016年11月18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由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刑事拘留,11月21日延长刑事拘留期限至三十日,2016年12月13日经本院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次日由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执行逮捕。本案由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7年2月9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分别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经依法审查查明:2015年9月12日23时许,宋某某(已判刑)受被告人张某某指使,纠集董某某、金某某、黄某某三人(均已判刑)至本区车墩镇北松公路
    2023-06-12
    186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治安条例有什么内容
    一、寻衅滋事罪治安条例有什么内容对于寻衅滋事罪治安条例的内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二、寻衅滋事的具体行为构成有什么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殴打,是指直接对他人身体行使有形力的行为(1)只要是针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即使没有接触人的身体,也属于殴打。例如,向他人身体挥舞棍棒但没有接触到他人身体的,成立殴打;(2)如果行为人针对物行使有形力因而对人的身体产生强烈的物理影响的,由于不是针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不宜认定为殴打;(3)使用有形的方法不等于行使有形力。例如,使他人饮食不卫生食品后胃痛的,虽然是有形的方法,但不应评价为殴打;2.
    2023-04-13
    216人看过
  • 派出所定的寻衅滋事的内容
    依据及内容以下是可能构成犯罪行为的四种情形:1.肆意伤害他人,情节极其恶劣者;2.毫无顾忌地追逐、围堵、谩骂他人,情节严重且恶劣者;3.明目张胆地强行索取或任意破坏、占据公有和私人财产,其情节之严重足以引人瞩目的;4.在任何人都能进入的公共场合聚众喧哗闹事,导致公共秩序严重混乱,情况不堪收拾的。《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024-05-18
    133人看过
  • 控告状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四种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刑事案件的起诉,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对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追究被告人的经济赔偿责任。网络名誉侵权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
    2023-07-20
    437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申诉状范本
    一、寻衅滋事罪申诉状范本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某某,男,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租住某地。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3年2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9日被逮捕,2013年4月7日被取保候审。辩护人:某某,河北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因上诉人不服丛台区人民法院(2014)丛刑初字第40号刑事判决书,上诉人认为量刑过重,现依法提出上诉。上诉请求: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2014)丛刑初字第40号刑事判决书,并依法对上诉人作出较轻的判决。事实及理由:对于判决书所述事实和定罪部分,上诉人并无争议。但是对于量刑部分,上诉人认为量刑过重,理由如下:一、上诉人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上诉人平时一贯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犯罪之前科。此次犯罪系临时起意,一时糊涂。因此,上诉人是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在量刑上应当酌定减轻处罚。二、从本案的基本事实可知,上诉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被损物品价值为
    2023-04-12
    358人看过
  • 诈骗寻衅滋事数罪并罚多少年,寻衅滋事罪有哪些
    一、诈骗寻衅滋事数罪并罚多少年犯罪分子同时构成诈骗罪和寻衅滋事罪的,进行数并罚时,如果都是处有期徒刑的,有期徒刑最长不超过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二、寻衅滋事罪有哪些主要的表现形式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
    2024-01-20
    206人看过
  • 其他类的寻衅滋事罪有哪些
    关于寻衅滋事罪所涵盖的其他典型情况还包括:强取豪夺或任意对公众或私人财物进行损毁、占有,情节严重者;在公共场合挑起纷争,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了社会秩序,而且对他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的正常运转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024-07-26
    382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追溯年龄是多大,寻衅滋事的行为有哪些?
    一、寻衅滋事罪追溯年龄是多大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最低是十六周岁,一般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二、寻衅滋事的行为有哪些(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2023-04-18
    116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已到看守所是否可以控告
    可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一、去法院查职务侵占罪要钱吗职务侵占罪可以找法院报案或控告,但是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法院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二、报案去派出所还是去公安局报案去派出所或公安局都可以。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2023-06-28
    375人看过
  • 寻衅滋事刑事辩护意见书包括哪些内容
    一、寻衅滋事刑事辩护意见书包括哪些内容?(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二、寻衅滋事行为(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
    2023-06-03
    437人看过
  • 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情节恶劣的行为有哪些
    一、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二、寻衅滋事情节恶劣
    2023-02-19
    29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寻衅滋事罪是指哪些内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4
      1、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2、《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
    • 寻衅滋事控告信怎么写?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9
      寻衅滋事控告状 控告人: 被控告人: 请求事项:依法追究被控告人xxx强拿强要,并伙同被控告人xxx殴打控告人xxx行为的行政责任。 事实与理由:2009年11月始,被控告人xxx发起筹资活动,联合虹桥当地100余辆四小车车主,成立“小白车车队”,每月向车主收取100-200元不等的资费,作为四小车维权上访上诉活动的经费。控告人xxx也是其中的一位车主,自2009年开始至今一共缴纳了约1500元。
    • 寻衅滋事罪刑事追诉标准有哪些内容寻衅滋事罪立案追诉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02
      追诉寻衅滋事罪的标准是: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2000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三次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 (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法律规定有哪些寻衅滋事罪的内容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12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寻衅滋事罪的手段有哪些,寻衅滋事罪的表现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第293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