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5:04:23 126 人看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一直以来是学术界争论的话题。随着社会的进步,文明的发展,精神损害赔偿作为维护公民人格权的有效方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进一步肯定了精神损害赔偿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解决了精神损害赔偿中许多长期争议的问题,但作为本质上是民事诉讼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却一直得不到解决。笔者认为刑事案件应可以附带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其理由如下:

一、刑事案件可以附带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是立法与司法统一、刑民统一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产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范围,仅限于“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的”以及“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这两种物质损失的情况。而《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样,受害人既不能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终结以后,也不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大量的事实表明,相当多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并非是单一的,而是既有物质上的损害,又有精神上的损害,甚至有的犯罪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程度还远远大于物质上的损害,而且这些犯罪对被害人的侵害行为、主观恶性、侵害手段、方式及侵害的后果与一些在民事审判中得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人被害的情形相比,前者的严重程度更甚,给被害人造成心理上和生理上的精神痛苦更大,更应得到抚慰和补偿。而由于犯罪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精神损害则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这就形成了情节严重的不能请求赔偿,而情节轻微的则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立法与司法的不统一。

事实上,民事诉讼之以刑事附带,是诉讼程序上的链接,附带民事诉讼的实质是一种民事诉讼。在法学理论界“附带民事诉讼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已成共识,也就是说,附带民事诉讼所解决的是民事损害赔偿,即“被告人的行为在刑诉法上是犯罪行为,在民事法上是侵权行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可以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作为被害人的权利,应当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得到具体体现。随着我国经济改革和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范围仅限于物质赔偿的规定已经过于狭隘,赔偿范围有必要而且实际上已经扩大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又规定了精神损失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附带民事的赔偿范围也应该突破原由的规定,以便与民法的规定相适宜,这样有利于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有力地惩罚犯罪分子。

二、纠正“以刑抵赔”错误认识的需要。现有的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均存在“以刑抵赔”,在实际中,被害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尚得不到完美的解决,更何况精神损害赔偿。对于刑事上关于附带民事赔偿中是否考虑精神损害的问题,司法实践中产生的一种观点,即被告人接受了刑法处罚,已经达到了惩罚的目的,对被害人是一种补偿,同时有的加害人也承担物质赔偿的法律责任,也是受害人的补偿,这就不需要再另外做精神赔偿了,这种“以刑抵赔”的立法思想和传统理论,是十分不妥的。刑法处罚是公法上的惩罚,精神损坏赔偿是私法上的补救,不能因为加害人承担了刑罚就不追究其应承担对被害人精神上造成伤害的责任。实践证明,在许多案件中,被告人在被依法判刑,受到国家公力惩罚的情形下,被害人内心的痛苦仍然深深存在。比如受害人被毁容后,即使接受了物质赔偿后,那种精神上的痛苦永远不会消除的。如果不对其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对被害人是不公平的,也显示出法律的不公正。正确的认识观点是,在刑事诉讼中,不仅要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且还要赔偿受害人的物质损失,更赔偿其精神损害,这样才能实现公法与私法并重,才能更充分地发挥各部门法的调整作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金可以索要不赔偿标准?
    据你的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金状况,我的解决方案如图下: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里明确界定了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因遭受“物质损失”而提起,在立法层面排斥了对精神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请求的可能。同理,根据司法解释,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参考法律条文:A【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
    2023-02-04
    111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论与实践/刘福发
    浅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我国立法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基本上是一致的,就是法院对于精神损害赔偿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又进一步明确:对于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笔者认为我国的立法在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规定是有缺陷的,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基于个案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是正当的,应受到法律保护。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出发,应允许其就精神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有这样,才符合社会利益、被告人利益、被害人利益三者冲突平衡的需要。有的人认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已经承担了刑事责任,如果适用精
    2023-07-02
    119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失有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要意义1、附带民事诉讼有利于正确处理刑事案件。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一并解决民事赔偿问题,有利于全面查明被告人的行为到底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当判处何种刑罚。因为在许多刑事案件,如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以及侵犯财产罪的许多案件中,被告人的行为是否造成物质损害以及造成物质损害的程度,是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决定性因素。2、附带民事诉讼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其一,实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司法机关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过程中必须同时收集证明被告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据,这有利于减轻被害人在民事赔偿部分本应承担的举证责任,从而降低被害人获得赔偿的难度。其二,规定司法机关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过程中必须一并解决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有利于及时弥补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害。因为如果不实行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害必须等到刑事案件结束后再向民事审判庭提起诉讼,这样往往会
    2023-06-11
    336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对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议案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议案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对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议案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法办﹝2011﹞159号签发人:张军对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039号建议的答复孙晓梅代表:您提出的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47号”与“法释(2002)17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赔偿范围是否应当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司法实践中争议很大,各方有不同意见。为规范附带民事诉讼审判工作,我院曾先后下发过四个司法解释。随着形势的发展,刑事政策的完善,当事人更加重视民事权利的维护。但是,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以及当事人经济状况不同,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出现了“执法标准不一,赔偿数额过高,空判现象严重”等新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引发了许多涉诉上访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社会各界反应强烈,要求尽快解决。
    2023-06-11
    152人看过
  • 适用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应考虑的条件有哪些
    适用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应考虑的条件如下:1.必须有被害人遭受精神损害的事实。被害人只有在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害时,才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附带民事诉讼。2.有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是侵权民事责任的发生根据,犯罪行为系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严重侵权行为,更应当成为侵权民事责任的发生根据。对因其而导致的精神权益的受侵害结果,被告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被害人遭受的精神损害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有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是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是间接的因果关系,则不能提起诉讼。一、刑事附带民事的起诉条件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2.有明确的被告人;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为: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
    2023-06-19
    62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金: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精神损害赔偿金的确定因素包括责任归属因素、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以及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等因素。其中,机动车驾驶方是否过失及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后果是否有过错是责任归属因素。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身份、社会地位等因素也需要考虑。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应考虑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的影响程度。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因素也需要考虑。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的确定因素包括:1.责任归属因素。在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中,如果推定机动车驾驶方为过失,并且证明受害人是故意的,那么驾驶方的责任可以被免除。另外,如果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可以根据过错程度减轻和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还有,认定书中认定的双方在该次事故中的责任划分,也是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考虑因素。2.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所要考虑的
    2023-11-20
    195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精神赔偿的意义
    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根据下列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权的具体情形主要是指侵权的方式、场合和范围;侵权的结果,包括侵权的影响;侵权人获利较多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必要时予以追偿等。刑事案件中另行提起精神赔偿民事诉讼的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2002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0次会议通过)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云高法〔2001〕176号《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被害人就刑事犯罪行为单独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以及我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
    2023-07-17
    53人看过
  • 为什么刑事诉讼不能精神损害赔偿
    1、精神损害是无形的,不象物质损害那样对是否造成损害、损害的大小都容易认定。法院很难把握犯罪嫌疑人给予受害人的精神赔偿是不是在合理的范围内。2、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赋予受害人的诉权,是仅对物质损害提起赔偿请求,如果受害人在诉讼中又提出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那就是超出了刑事诉讼法赋予受害人提起诉讼的权利。也就是超出了人民法院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受案范围。刑事诉讼分为什么阶段刑事诉讼分为立案阶段、侦查阶段、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和执行阶段。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由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作出有罪或者无罪判决。《刑事诉讼法》第一百
    2023-07-27
    456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赔偿赔不起会加刑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赔偿赔不起一般是不会加刑的。除非检察机关认定量刑有错误提出抗诉后,嫌疑人有新的犯罪事实重新审理才会加刑。一、被判有期徒刑发现新罪怎么办根据刑事诉讼法,发现新罪后,检察院应补充起诉。由当地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罪犯因为涉嫌犯新的罪行而重新归于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阶段,导致罪犯前一个案件暂时开不了庭,不能以种种原因中止审理,不将新的案件退回到当地检察机关,而是应该在继续审理此案件的同理告知当地检察机关再补充起诉的相关事宜。基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益、避免重复审判、节约司法资源等方面的考虑,司法解释要求一般不能在明知有后罪的情况下先行判决,而应将前后罪合并审理。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七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
    2023-03-19
    146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法律赔偿中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
    受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实际看评估报告和具体情况,向被告提出要求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医院食品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基于残障的伤残赔偿金等费用,也可以用黄金来代替。但是,如果是涉及刑事案件时,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项目。一、故意伤害赔多少数额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的赔偿金额可以从以下范围内计算确定,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2023-06-19
    291人看过
  • 民事损害赔偿问题
    问:本案司机和车主是雇佣关系.在一起长途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经过如下:货车行致西安市管辖的高速路一下坡路段时,载有15吨水果的货车刹车突然失灵,造成追尾.司机当场昏迷,车主送其到附近的县医院治疗,经过三天的抢救,司机苏醒,但医院要求进一步治疗或马上转院手术,问:本案司机和车主是雇佣关系.在一起长途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经过如下:货车行致西安市管辖的高速路一下坡路段时,载有15吨水果的货车刹车突然失灵,造成追尾.司机当场昏迷,车主送其到附近的县医院治疗,经过三天的抢救,司机苏醒,但医院要求进一步治疗或马上转院手术,并下了病危通知单,可车主对医院说我没钱,我联系他的家属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过来转院,当时车主的爱人已从牡丹江过去,并带了2万元,可他不给病人看病,确只顾修车.等司机家属赶到并转致西安市的大医院手术,可是已经晚了,司机死在手术台上了.请问我的朋友该如何处理这件事?车主是否有刑
    2023-06-08
    69人看过
  • 由一例案件浅析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
    原告:郭腊梅,女,49岁,汉族,无业,公路局宿舍1幢103室。被告:郭跃进,男,46岁,汉族,芜南路收费站工作,现在公路局宿舍9幢209室。诉讼请求:一、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并赔偿其医疗费、交通费730元,营养费300元,误工费42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原告:郭腊梅,女,49岁,汉族,无业,公路局宿舍1幢103室。被告:郭跃进,男,46岁,汉族,芜南路收费站工作,现在公路局宿舍9幢209室。诉讼请求:一、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并赔偿其医疗费、交通费730元,营养费300元,误工费42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4000元,合计9230元。二、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原被告系姐弟关系,因住房原因,经常发生争执,2004年3月9日下午,因家庭房产一事再次发生争吵,被告对原告大打出手,经医院诊治:上腹部有范围为6.5×7.5cm的皮下淤血,经赭麓派出所调解后,被告仍无悔改,并将原告的水、电断掉,致使原
    2023-06-08
    196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中关于附带民事赔偿的范围
    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有哪些?刑事诉讼法附带民事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有时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延迟,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
    2023-08-04
    295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加入精神损害赔偿内容的立法建议
    如何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补充、修改并完善这项制度呢?结合理论与实践笔者提出如下建议:首先,要在刑事诉讼法中补充规定“精神损失”的内容,即将第77条改为“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客体范围,不同国家对此都适用不同的标准。如德国法律将其限定在侵害身体和健康,剥夺人身自由的范围内,意大利则笼统地规定,仅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最为典型的是日本,其民法规定,不问是侵害他人身体、自由或名誉情形,还是侵害他人财产权情形,凡是应当负赔偿责任者,均应赔偿。我国许多学者认为,应将精神损害赔偿严格限制在法定的人格权及人格利益受到损害所引起的范围内,同时限定必须是侵权行为。笔者认为,犯罪肯定是侵权行为,而侵权范围不仅仅是人格权领域,而应包括财产权和其他权利范围,即不论侵犯人格权、人身权,还是财产权及其他权利,借
    2023-06-05
    258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支持民事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09
      这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问题,一个是刑事案件,一个是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中,可能会造成民事侵权,这也是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可以附带民事诉讼的缘由,附带民事的诉讼中是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主要是考虑到被告人承担了刑事责任,大部分没有其他经济负担能力,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加重了犯罪人的负担,不利于改造,有可能还无法实现赔偿责任。其实,在刑事附带民事中,你也可以不附带民事诉讼,而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这样就可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1
      如果是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就不能要精神损害赔偿了。 你院云高法〔2001〕176号《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被害人就刑事犯罪行为单独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以及我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
    • 2022浅析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20
      法律上并没有对离婚损害赔偿数额进行一个具体的规定,而是会通过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来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因素如下: (一)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二)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 (三)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 (四)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五)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六)过错方的具体情况以及事后态度; (七)其他情况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是婚姻关系的结束,那么,由此会产生子女抚养、家庭财产的分割
    • 精神损害可以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9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不会支持的。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精神损害赔偿金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能作为判决支持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5
      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精神赔偿,对此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该批复进一步明确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