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的资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08:13:50 125 人看过

1是不是谁都可以申请自建房?

肯定是不对的。如果你是城镇户口,你是没有宅基地,是没办法申请用地建房。所以盖自建房的首要条件就是农村户口。

还有就是对于农村户口的居民来说,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申请自建房有哪些程序?

主要流程是:农民提出申请——村组织张榜公示——国土资源管理所实地初审——镇政府审核——县政府审批——国土资源所实地批放宅基地——村民建好后国土资源所实地检查是否符合标准——村民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3自建房可以上市流转吗?

根据《房屋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如果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则不能上市交易,也不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只可以在自己本村的集体内部买卖,也就是说房子只能卖给自己村的人。

4宅基地的优势在哪?

首先一点就是造价便宜,不管在全国哪里的农村,大概只要花费当地城市房价的十分之一就可以建上一栋相当舒适和精致的住宅了。

其次就是自己建房,全程监督,房屋质量有保障,不会担心遇到豆腐渣工程。

还有就是周边的生活环境舒适,生活压力也不大,对于厌倦城市生活的人,可以说是世外桃源。

5小产权房又是怎么一回事?

许多城市户口的人没办法自建房,但是却应运而生一种“小产权房”的新事物。就是开发商利用集体用地建商品房,卖给消费者。

“小产权房”因此价格上十分便宜,但是却是不合法的。因此很难办理产权,对于购买者来说,权益是没办法得到保证的,一旦遇到拆迁之类的情况,你的钱就等于打了水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0: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村宅基地相关文章
  • 怎样合法拥有农村宅基地
    1、农村的宅基地被征用一般会分成两种形式补偿,一是货币补偿,也就是根据当地的地价等情况来照价赔偿;另一种则是给与一定的安置费用,在其他规划区内重新划一块宅基地或者安置小区内的安置房的置换补偿。2、具体的安置补偿标准要根据当地政府出台的相关标准来决定,而且如果宅基地上建有的房屋一样是可以得到补偿的,一般宅基地补偿和宅基地上的房屋补偿是分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征收其他
    2024-04-21
    203人看过
  • 如何拥有宅基地
    法律综合知识
    申请宅基地的流程: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024-05-12
    94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是不是只能拥有一处
    在我国,为了保护农民的住宅需求同时防止土地资源的浪费,施行的是“一户一宅政策,即:农村农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如果农民因为继承等原因拥有一处以上的宅基地,即使其中的一块损毁了,农民也并没有失去其安身立命的场所,这种情况下,是不再分配宅基地的。具体到实践中,宅基地、房屋损毁之后,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有的是原址重建,有的是按照规划集中自建,国家和当地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补贴。以成都为例,被灾害毁掉住房的农户在国家专项救助标准的基础上,按每人8000元的标准给予自建补助。农村宅基地使用人都拥有哪些权利(一)拥有宅基地上建房、添加附属设施权利宅基地使用权归属于农民,农民就依法取得了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以及建造如厕所、猪舍等附属设施的权利。在自家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内也可以种植花草树木等等。(二)拥有无偿永久使用权利国家规定,农村宅基地对于农民有无偿使
    2023-08-06
    83人看过
  • 商品粮户口能否拥有农村宅基地
    商品粮户口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非本村户口的非农或农民,不能申请建房或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宅基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一、农村自留地可以建房吗?自留地是农村当年在生产队时期,按照每家每户人口的多少而划归个人使用的耕地,目的是为了自己家种点蔬菜或小杂粮等改善村民的生活。所以这自留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自留地的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修建房屋必须依法先申请,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才可以合法修建,未获批准,私自修建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一户人家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所以,如果农民在自留地上申请建房,一般条件是得不到批准的,只能拆老房子翻修,特殊情况获得用自留地批建房屋的,修好新房子,老房子原则上也得拆掉,分户达到使用新宅基地条件的除外。综上,农民如果想在自己
    2023-03-15
    437人看过
  • 农村自建宅基地的申请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后才能确定,总的程序和步骤就是上面所述,如有其他问题,请补充提问。农村自建猪圈属于违建吗一、农村自建猪圈属于违建吗1、农村自建猪圈属于违建。一切建筑物都应该先进行审批,农村建设猪棚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如果没有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就是违法建筑。未办理申办用地和建房审批手续,但不违反城乡整体规划的,可以补办手续。对于不符合规划的,可以修正建筑直到符合为止,经过有关部门审核后,也可以认定
    2023-08-04
    330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被村民拆迁宅基地如何分割才好
    农村宅基地房分割继承方法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一、共有产权的房子不动迁怎么办?1、确定各共有人共有份额。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对于按份共有,各共有人的份额已经确定。对于共同共有,共有关系未终止前,不能进行按份的分割。在共有关系终止后,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推定
    2023-03-19
    53人看过
  • 农村的宅基地每个人能合法拥有多少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
    2024-04-24
    147人看过
  • 农村女孩可以拥有宅基地吗?
    一、农村外嫁女是否还拥有宅基地外嫁女是否还拥有宅基地要是具体情况而定,外嫁女可以申请宅基地,主要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来申请:1.户口未迁出娘家的可以在娘家申请宅基地。2.如果把户口迁移到婆家,在婆家未分得土地的,可以去所招地的政府部门提出申请。以上两种情况村集体不予办理的,都可以向政府投诉。《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
    2023-03-26
    326人看过
  • 农村无房户无宅基地想建房如何办
    一、农村无房户无宅基地想建房如何办?先申请宅基地才能建房,申请宅基地的流程如下:1、到村委会申请宅基地;2、村委会签署意见后上报至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3、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明等申请材料;4、工作人员到场勘测;5、符合规定的,核发宅基地使用证。二、在农村可申请宅基地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一)家庭无宅基地的;(二)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居住,现有宅基地无法满足分户居住需求的;(三)因自然灾害、政策性搬迁、政府规划实施等原因,需要重新选址建设住宅的;(四)法律、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在农村存在哪些情形不能申请宅基地?(一)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二)申请异址新建住宅但未签订退出原有宅基地协议的;(三)出卖、出租、赠与农村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四)原有宅基地及住宅被征收,已依法进行补偿安置的;(五)不符合分户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六)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
    2024-01-18
    447人看过
  • 户籍在城市在农村能不能拥有宅基地
    律师解答:不能。宅基地所有权是不能被继承的,而农村宅基地其使用权,能被继承的是宅基地上的房产。不是农村户口的人如果符合继承条件,是可以享有一定的继承权的。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4-05-15
    475人看过
  • 城市居民是否能在农村拥有宅基地?
    城市户口不可以在农村有宅基地。土地大体上分为两类,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其中宅基地就属于集体土地,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一般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可以加名吗农村宅基地可以加名,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国土资源所调查后上报国土资源局备案。加名需要院基地使用者同意,经国土资源局同意公正后才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
    2023-07-10
    257人看过
  • 非农业是否可以拥有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2、由于中国实行城乡二元体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人农转非。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户口转走,就失去了对老家宅基地的继承权,又不能买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祖宅变成村集体的资产。3、由于农村户口与土地的对应关系,有些人不愿意农转非,甚至有些公务员想方设法非转农,但这些毕竟是少数,进城才是大势所趋。因此从具体的家庭的角度而言,如果相关法规不变,宅基地注定会失去
    2023-03-03
    415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上的自建房,究竟是不是违建?
    2017年12月13日1时18分,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某村一村民宅基地自建房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9人因伤送医。这样一起突发火灾,使得农村村民的自建房再次引发了舆论的关注和热议。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也经常接到类似的咨询,询问自己未经审批建设的自建房在面临征收时是否能获得补偿,是否会被认定为违建加以处理等问题。那么,农村村民的自建房,究竟是何法律性质呢?难道遍及各地的农村自建房真的都是违建么?图片来源:北京晚报农村村民的自建房问题可谓由来已久,影响广泛,其中所涉及的社会问题是复杂、深刻的,绝非一两句话能够说得清。然而从单纯的法律层面来看,所谓“自建房”的法律性质,倒是相对比较明晰的。要点一:如果自建房建在耕地等农用地上,则基本属于违建《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第
    2023-06-21
    111人看过
  • 在农村拥有宅基地的城镇户口能申请盖房吗
    一、在农村拥有宅基地的城镇户口能申请盖房吗城市户口不可以在农村宅基地建房。在我国,非农业户口是不可能将户口落在村集体的。只能落在高一级的乡镇政府所在管辖户籍的命名街道。俗称集体户(城镇户口的一种)。然后居住地可以落在所在村,并受村集体管辖和领导。然后,在户口管理上来说,当事人已经脱离了农业集体的性质。不再属于农业村集体利益权利人范围。不能享有宅基地。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二、拆迁时宅基地有纠纷怎么处理最好?1、拆迁时宅基地有纠纷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起诉、申请调解、以及申请仲裁等。(1)因农村宅基地房屋动迁补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2)调解,通过村委会调解
    2024-02-02
    141人看过
换一批
#宅基地使用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农村宅基地
    相关咨询
    • rnrn农村村民能否继续拥有自己的宅基地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不能。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本村农民建房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
    • 农村村民拥有宅基地不能放弃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03
      民法典没有具体规定村民是否可以放弃宅基地使用权 。但是,作为权利主体,你可以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权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有权依法利用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于土地管理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
    • 如何才能买到适合农村的农村宅基地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30
      农村村民一户一处之外的宅基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收回,统一安排使用。原有宅基地超过规定标准的,超标部分可以实行有偿使用,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多余宅基地上的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必须退出其宅基地。鼓励房屋所有者出卖多余宅基地上的房屋。农村村民由于买卖住房转移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买方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条例第五十一条
    • 哪些人拥有农村宅基地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3
      宅基地使用权范围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四旁绿化用地;其他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即一家一户的农户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征:[1]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个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与村民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墙等。 (3)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
    • 农村村民拥有两处宅基地该如何处理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27
      1、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2、村民拥有两处宅基地并且满二年未转让其多余的住宅的,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统一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