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强制措施的时间规定是几天
收到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后作出决定的期间是三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变更强制措施的规定和条件有哪些
(一)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规定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1、第一审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2、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法院对其判处刑期期限的;3、案件不能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4、第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宣判后立即释放;5、裁定准许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自诉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院应当立即解除。(三)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3、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抚养人。所以如果是想要申请强制变更措施,只有犯罪嫌疑人本人或者被告本人,以及这两种人的近亲属或者他们请的辩护人,才有资格为他们申请强制措施的变更,并且他们申请之后还要等公检法机关进行审查,审批之后会在三天之内给出具体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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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变更的期间有多久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05变更强制措施的期限为三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收到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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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时间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29法律咨询解答 一般情况是最长在十天内决定,特殊情况可达到十四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应当在三十七天内决定是否逮捕.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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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超期羁押要求变更强制措施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14情形带来的相关内容介绍。对于超期羁押变更,我们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就行决定。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怀孕的犯罪嫌疑人,当疾病痊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的,会对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直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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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哪些意思,哪些叫变更强制措施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6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