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转让背书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6:00:36 72 人看过

一、票据转让背书是什么意思

在背面的“背书转让”栏里面完整填写你司名称,然后在粘单处贴上粘单。粘单缝隙处,加盖贵司银行整套预留银行印鉴章,在粘单上的背书栏里在盖一套公司银行印鉴章,如果要开户银行托收,就写全委托收款信息,拿到你的开户银行托收就可以了。“粘单”一般银行对公柜台都可以索取的。文字描述太抽象,不知道能否看明白。最好拿上支票到银行柜面让银行工作人员指导下,因为,一旦背书盖错章或者写错字就作废了,所以,最好谨慎。以免带来公司帐务回款麻烦。

支票的背书转让使其与现金的完全不记名有了一些区别。所以希望广大网友,在使用支票时谨慎一些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转让票据背书的法律效力

票据权利移转的效力。票据权利移转的效力是指票据上的一切权利由背书人转移于被背书人,被背书人因此而取代背书人成为票据上的权利人。这是转让背书所产生的主要效力,它不仅意味着移转因票据而产生的一切权利,包括对出票人的付款请求权、对背书人的偿还请求权、对票据保证人的请求权、对承兑人的付款请求权等,还意味着被背书人因背书而取得的一切票据权利,不受背书人权利瑕疵的影响,并受到票据抗辩限制的保护,使被背书人处于比普通债权人更强的地位。

票据权利的证明效力。票据权利的证明效力又叫资格授予效力,是指持票人如能证明其背书具有连续性,票据法上即推定其为正当持票人并享有票据上的一切权利。因此,转让背书成立以后,持票人请求付款人付款时,只需证明其票据背书在形式上具有连续性;付款人付款时只需审查票据背书是否具有连续性。如有证据证明持票人是出于恶意或者重大过失取得票据,则可以排除背书连续所产生的证明效力。

票据责任的担保效力。票据责任的担保效力是指背书人对于被背书人及其全体后手负有担保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因为票据具有流通性,为了提高票据的兑付率,票据法特别规定背书人以背书转让票据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票据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同时票据法还规定,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后手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

三、票据背书转让的注意事项

(一)银行承兑汇票不能背书转让给个人。

(二)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也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三)背书转让后,背书转让的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但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四)背书不得附有条件,票据法规定,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力。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票据权利,能够使受让人得到更充分的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19: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票据背书转让的格式是怎么样的
    1、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2、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3、背书转让的法律效力(1)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2)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关系。背书转让后,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3)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力。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票据权利,能够使受让人得到更充分的保护。票据法设计了一系列特别的制度来保障票据受
    2023-05-01
    208人看过
  • 票据背书转让的相关处理
    票据背书转让视为应收债权的出售行为。1.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因其不存在承兑风险,所以直接做应收债权出售处理借:银行存款存货(固定资产等)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营业外支出贷:应收票据营业外收入应收票据的背书后取得的货币资金和其他资产公允价值的差做营业外收支处理。2.商业承兑汇票因可能存在承兑风险,在背书时则不做应收票据转出处理,背书取得的资金和物资按日常业务发生同等处理。背书时:借:银行存款存货(固定资产等)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票据到期,票据义务方兑现借:应付账款营业外支出贷:应收票据营业外收入票据义务方不能兑现,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借:应收账款贷:应收票据如上述事项是跨期发生,则应在报表附注中作或有事项发映。如果背书转让时的形成的损益金额较大,应在背书贴现时就作或有债权或者债务处理,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反应,并且在报表附注中说明该交易事项。
    2023-06-14
    255人看过
  • 背书是否影响票据权利的转让
    一、背书是否影响票据权利的转让背书不影响票据权利的转让。票据权利移转的效力是指票据上的一切权利由背书人转移于被背书人,被背书人因此而取代背书人成为票据上的权利人。这是转让背书所产生的主要效力,它不仅意味着移转因票据而产生的一切权利,包括对出票人的付款请求权、对背书人的偿还请求权、对票据保证人的请求权、对承兑人的付款请求权等,还意味着被背书人因背书而取得的一切票据权利,不受背书人权利瑕疵的影响,并受到票据抗辩限制的保护,使被背书人处于比普通债权人更强的地位。二、如何背书银行承兑的汇票背书银行承兑的汇票方式为:1.汇票正面填写日期、收款单位名称、金额;2.背面写开户行名称,盖本公司财务章、法人章,并注明委托收款字样,标明日期即可;3.如果是委托银行收款也要背书的,背书人就应填收款银行的名称,或在背书的地方写上被背书公司的名字,然后在下面的方框里盖上公司预留银行的印鉴章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
    2023-09-24
    297人看过
  • 票据背书转让如何分类,有什么特征
    一、票据背书转让如何分类,有什么特征票据背书的种类:(一)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以背书的目的为标准进行分类,背书可以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转让背书是以转移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又称为实质背书。非转让背书是以授予他人行使一定票据权利为目的而进行的背书,又称为形式背书。这是对票据背书的基本分类。(二)一般转让背书和特别转让背书。对转让背书进一步分类,可以分为一般转让背书和特别转让背书。一般转让背书是一般意义上的、最普通的背书,它是指票据权利人基于转让票据权利的意图而进行的背书,一般转让背书在背书的双方、背书的记载上均无特殊情形。票据背书转让的特征:第一,背书是一种附属的票据行为。背书是以出票行为为前提的,出票行为的效力会影响背书行为的效力,当出票行为无效时,即便背书行为完全符合票据法的要求,也因其为出票行为的附属行为而归于无效,但反过来,背书行为无效,并不会影响到出票行为的效力,背书行为无
    2023-06-06
    344人看过
  • 背书银行承兑汇票是什么意思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一、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可以按以下操作:1、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时,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银行承兑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2、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应当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依次背书。鉴丰金融觉得因银行承兑汇票背面只有两个背书栏,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不能满足汇票多次背书转让的需要,但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承兑汇票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或粘单与粘单的骑缝处签章。3、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
    2023-03-03
    396人看过
  • 商业汇票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区别
    一、商业汇票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区别举例子:比如你公司持有银行承兑汇票1张第一种情况,票据到期后直接持票去银行办理委托收款的,那只需在票据背面记载"****银行委托收款"字样,并在背书栏内盖你公司预留印鉴就可以了。这类属于非转移背书,不涉及到票据权利的转移。第二中情况,票据未到期,你公司与B公司发生交易,以此承兑汇票支付B公司货款。此时,你公司需在背面背书栏内盖预留印鉴,同时在此背书栏上方的被背书人栏内写明B公司的名称,将票据交付B公司.这种形式就是将票据权利转移给了B公司。最简单的理解(不是很规范),票据的所有背书人(背书栏内签章的单位)都是票据现在或过去的持有人,被背书人(被背书人栏记载的单位)都是由背书人所指定的"后手"票据持有人。二、商业汇票贴现的条件1、申请人在贴现银行开立存款账户;2、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关系;3、申请贴现的商业汇票
    2023-06-15
    269人看过
  • 支票背书是什么意思,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支票背书概述背书是一个法律术语,指的是在票据上签名,票据所规定之权利由背书人转让给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收款人或持有人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名或书写文句的手续。背书时写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单位名称的,称记名背书;未写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单位名称的,称不记名背书。经过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人负有担保票据签发者到期付款的责任,如果出票人到期不付款,则背书人必须承担偿付责任。支票出票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收款人出票的,背书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被背书人转让票据的,区域外的银行不予受理,但出票人、背书人仍应承担票据责任。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
    2024-01-19
    214人看过
  • 票据背书转让需要哪些流程
    1、承兑汇票背书人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台或其他电子终端登录,录入背书申请信息,使用背书人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2、开户行审核背书人电子签名,通过后组成背书业务申请报文,使用开户行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并发给人民银行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3、人民银行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完成开户行电子签名是否准确有效、背书人是否是票据的持有人等审核后,将申请报文转发至被背书人开户行的接入系统;4、被背书人开户行的接入系统核验报文的有效性,后将该申请信息通知或展示给被背书人,被背书人可以签收或者驳回该背书申请,并加盖自己的电子签名;5、被背书人开户行的接入系统核验被背书人电子签名的有效性,核验通过后组成回复报文并加盖开户行的电子签名,将回复报文发往人民银行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票据背书转让流程(1)汇票正面填写日期、收款单位名称、金额。(2)背面写开户行名称,盖本公司财务章、法人章,并注明委托收款字样,标明日期即
    2023-08-05
    350人看过
  • 接受"不得背书转让"票据是否享有票据权利?
    依照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票据的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背书行为无效。背书转让后的受让人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依照票据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委托收款、质押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委托收款或者质押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原背书人之前手的票据责任。依照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以此票据进行贴现、质押的,通过贴现、质押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依照票据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以此票据进行贴现、质押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2023-06-06
    156人看过
  • 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发生意外后怎么办
    按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主要是汇票、本票和支票),发生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时,当事人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当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申请后,同时会通知支付人(主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停止支付,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后,应当立即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结束。
    2021-12-03
    490人看过
  • 票据转让背书须知哪些事项
    一、票据转让背书须知哪些事项持票人可以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但是,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该票据不得转让;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也不得再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以背书转让票据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票据承兑和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票据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票据法》规定的金额和费用。背书应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票据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将票据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票据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
    2022-01-24
    278人看过
  • 应收票据的收回和背书转让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还没有到期、尚未兑现的票据。应收票据是企业未来收取货款的权利,这种权利和将来应收取的货款金额以书面文件形式约定下来,因此它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一种债权凭证。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因而我国的商业汇票是一种流动资产。在应收票据的收回和背书转让的时候应该注意的事项有以下几点:1、应收票据到期收回款项时,应按票面金额予以结转;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承兑人违约拒付或无力支付票款的,应于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付款证明时,将其转作应收账款。2、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时,应按票面金额结转。如为带息票据,还应将尚未计提的利息冲减财务费用。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二、本科目可按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三、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
    2023-06-06
    110人看过
  • 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怎样核算?
    一、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怎样核算?应收票据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的背面签字,签字人称为背书人,背书人对票据的到期付款负连带责任。企业可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非货币资产时,如原材料,固定资产,库存商品等。企业在转让该资产时,要在备查簿中登记被背书人、转让日期、到期日、合同号、领用部门、领用人员等相关信息并进行如下帐务处理: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收票据(帐面余额)若是采购货物提前支付货款借:预付帐款「票据的面值」贷:应收票据「票据的面值」或是采购货物先收到发票后以汇票支付货款借:应付帐款「票据的面值」贷:应收票据「票据的面值」企业对背书转让的应收票据在法律上负有连带清偿的经济责任。即若付款人到期无力支付票据款额,持票人可向背书人及其前手、出票人付款人等追索欠款,各背书人需承担连带责任,即会产生或有负债。二、背书的基本方式折叠限定背书有些限定背书规定汇票只
    2023-06-03
    377人看过
  • 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会计处理
    企业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价值,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为带息应收票据,企业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价值,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按尚未计提的利息,贷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或应付的金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案情说明]XX烟草有限公司于6月22日将票据背书转让取得了一批原材料,其发票上注明货款18000元,增值税额3060元。差额款以现金补付。[要求解答]XX烟草有限公司计算分析如下: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票面价值+
    2023-06-06
    197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背书转让的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6
      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以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为依据,以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存在和有效为前提,这一权利的行使可以造成对方请求权的消灭或者使其效力延期发生。保证人的抗辩权则是指,主合同债权人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时,保证人根据一定的抗辩事由所享有的反驳债权人请求,拒绝或延缓承担保证责任的一种权利。其实,保证人的抗辩
    • 票据转让背书有哪些注意事项,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12
      律师解答 票据转让背书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包括有: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该票据不得转让;背书应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等。
    • 票据背书转让需要哪些流程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6-29
      1、承兑汇票背书人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台或其他电子终端登录,录入背书申请信息,使用背书人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 2、开户行审核背书人电子签名,通过后组成背书业务申请报文,使用开户行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并发给人民银行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3、人民银行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完成开户行电子签名是否准确有效、背书人是否是票据的持有人等审核后,将申请报文转发至被背书人开户行的接入系统; 4、被背书人开户行
    • 转账支票背书转让的方式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06
      转账支票背书转让的方式如下: 1.记名背书。记名背书必须以银行或公司为背书人,记名背书大都给开证行。 2.空白背书。又称不记名背书,即背书人在汇票上只有签名,不写付给某人,即没有被背书人。 3.限定背书。有些限定背书规定汇票只交付一次,受让人只能自行使用汇票而无再次转让的权利。
    • 背书是否就构成了票据权利转让?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不一定,主要看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如不履行就有可能实现质权导致票据权利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