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支付房款诉求解除买卖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0:26:05 251 人看过

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因当事人无力支付房款而申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果引发的纠纷。法院审理判决解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

江某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一套商品房,并按合同约定交付了首期款124931元,余款289000元需办理银行按揭支付。该合同第七条约定: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买受人应按总房款的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另行处置该房产。合同签订几天后,江某便向开发商提出书面退房申请,要求停止办理商品房房产备案登记及银行按揭贷款等手续,并返还扣除违约金后剩下的购房款。开发商不同意,江某即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解决。因开发商拒绝工商部门的调解,江某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并请求开发商扣除违约金后退还购房款和支付未及时退还购房款的利息。对此,开发商提出反诉,要求江某继续履行合同,并交付购房余款289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法院审理认为:江某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江某按照合同约定应及时向银行办理分期付款的按揭贷款手续,但因其自身原因而不予办理,并说明了不能履行分期付款的原因,按双方签订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应予以解除合同;同时,开发商扣除其总房款5%的违约金后应返还剩余的已交房款104234元。由于江某已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申请,而且没有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等手续,开发商要求江某继续履行合同无法律依据,故对开发商提出的反诉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开发商不服上述判决上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2: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买家延迟付款卖方协商可否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买家延迟付款,经催告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的,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卖方房屋质量瑕疵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不同于预售商品房,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所以,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质量瑕疵。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售房时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或者房屋存在违章搭建等情况,就可能导致买卖纠纷产生。【律师观点】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文件,房屋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方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但由于二手房一般
    2023-07-27
    133人看过
  • 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纠纷
    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类案件一般还会伴随着赔偿损失的请求,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的不同,来判定各方承担的责任。一、双方违约的,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时候会出现双方违约的情形,这涉及过错相抵规则的运用问题。过错相抵规则,又称有过失规则或混合过错规则,指在受害人对损失的发生或扩大也有过失时,可以减轻或免除对方赔偿责任的规则。适用过错相抵规则应具备如下条件:1、受害人必须有过错如果受害人的行为虽然也是发生损害的共同原因,但只要他没有过错,仍不能适用过错相抵规则,违约方不能以受害人的行为作为减轻或免除责任的事由。2、受害人的过错行为必须是促成损失的发生或扩大即受害人的过错行为必须是损失发生或扩大的共同原因之一。适用过错相抵规则的效果,是减轻或免除责任,减轻或免除所依据的标准,首先应比较违约方和受害人各自过错的程
    2023-03-14
    422人看过
  • 付了首付的房子怎样解除买卖合同
    付了首付的房子解除买卖合同必须履行必要的催告、通知义务,没有履行的解约不成立;被解约方对解约有异议的应当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效力,草率解约将承担毁约责任。一、解约函和解除劳动合同一样吗解约函是指解除合同的通知,包括劳动合同在内的合同,而解除劳动合同,只是解除劳动合同一种的,所以解约函和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完全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
    2023-06-20
    217人看过
  • 《买卖合同》怎样理解分期付款合同的解除?
    解除分期付款合同是指停止合同的履行,出卖人收回买卖标的物,并将买受人原支付价款扣除一定的费用后返还买受人,从而使双方的财产恢复到合同未订立时的状况。解除合同不影响当事人违约责任的承担,同时从公平原则出发,买受人应承担在合同解除之前因使用标的物而需支付的费用。如买卖双方订立分期付款购房合同,房屋总价金为40万元,首付10万元,其余30万元分3年付清,每季度付款。在合同履行1年半后,买受人到期未付款总和达到10万元,超过总价金的五分之一。此时,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在3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包括到期未付款10万元和未到期的应付款15万元,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房屋同时按同期市场价格收取在合同解除前买受人使用房屋的租金作为房屋使用费。此外,因合同的解除给出卖人造成损失的,如房屋价格下调,给出卖人造成价差损失,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2023-06-09
    443人看过
  • 未支付违约金买卖合同可以解除吗
    1、我国实行的是补偿性违约金,违约金是对违约造成损失的提前确定。理论上认为,违约金有补偿性、惩罚性两种,补偿性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弥补,解除合同与支付违约金在这里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惩罚性违约金是对违约方违约行为的惩戒,不以损失是否存在为依据,也只有在惩罚性违约金中,才存在惩罚违约行为与解除合同并存。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违约金计算方法,但如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约定违约金过高于造成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其中说明,当事人对违约金的处分权虽应受到尊重,但并非没有度,而是不能过高或低于,即违约金只是当事人对违约行为可能造成损失的事前预定,我国所实行的是补偿性违约金,而不是惩罚性违约金。2、要想获得全部补偿性违约金必须以继续履行合同为前提。补偿性违约金包括了因违
    2023-03-23
    500人看过
  • 起诉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可以吗?
    可以起诉要求解除买卖合同,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发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5、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不具备上述条件,一方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合同自通知到达对
    2023-03-04
    308人看过
  • 合同的分期付款能不能解除买卖合同?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解除后应注意下列问题:1、在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将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有过错的一方并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2、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即在一般情况下,出卖人因买受人的原因解除合同时,出卖人向买受人请求支付或者抵扣的金额,不得超过相当于该标的物的使用费的金额。3、如果标的物有毁损,那么出卖人当然还可以请求相应的损害赔偿。一、买的商品房有瑕疵应该如何处理买的商品房有瑕疵的处理方式: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处理方式: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处理方式: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3、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
    2023-04-01
    274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合同首付款逾期可以解除合同吗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任一方不得随便终止或解除合同。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房价的上涨速度很快,房主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况非常普遍,有些房主甚至主动要求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协议。这种情况下,法院在审理时,首先审查协议是否具备继续履行条件,以及守约方是否愿意继续履行协议。如果买房是守约方,而且坚持继续履行协议,而且协议也具备履行条件,法院通常会判决合同继续履行。但是并不是说房主就很难解除买卖合同了,在有些条件下,特别是买方逾期付款的情况下,房主还是有机会终止或解除协议的。如果遇到买方逾期付款等违约情形,要及时催促,必要时上诉至法院,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尤其是文字和录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达到解除合同的条件。一、二手房买卖纠纷咋解决1、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行使自己的合法处分权,在法律规定许可的前提下,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2、调解:调解是指在非仲裁机关和诉讼外的第三人主持下,房
    2023-06-24
    298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过户未付款解除合同可以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过户未付款不一定可以解除合同,在满足以下条件之后,可以解除合同: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一、商品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1、注意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商品房销售分为两种:一种是商品房现售,一种是商品房预售。购房者在选购商品房时,一定要选购“五证”齐全的合法商品房项目。五证分别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023-02-15
    220人看过
  • 贷款买房后却无力还贷,是否可以请求解除购房合同
    已贷款买房而后却无力还贷,请求解除购房合同能不能成功?是否可以退房返款?看看以下案例吧。案例回放无力为子还房贷父请求解除购房合同2013年,李-远(化名)的儿子李-征(化名)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协议,购买北京顺义一处房子,总价约102.5万,付款方式为商业贷款。当年9月,双方正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10月,李-征向该房地产公司支付首付款41万余元。去年1月,李-征向银行贷款61万元,于当日打入房地产公司的账户。去年2月起,李-征开始偿还贷款。今年4月,李-征因病去世,并无子女,其父母成为第一继承人。为不违约,李-远每月向银行还房贷,一直到现在。由于李-远夫妇除了每人每月400元左右的国家补助外再无生活来源,且李-远每月要承担上千元的医疗费,二人已无法承担还贷压力。基于此,李-远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其子与被告签订的购房合同,被告收回房屋,退还钱款。法院审判考虑帮原告将房屋过户给他人庭审现场
    2023-05-05
    466人看过
  • 怎样解除已付首付的房子的买卖合同
    付了首付的房子怎样解除买卖合同从法律角度上,《购房合同》是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的重要依据。购房合同的解除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之分,如果购房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能够就购房合同的解除协商一致或者购房合同中对合同的解除的条件已有明文规定,那么买房人想解除购房合同是轻而易举的事。但问题的关键在于现实生活中买房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很难将有利于自己的解除条款写进《购房合同》,更难以与卖房的开发商就合同的解除达成一致,所以约定解除很难具有实际操作性。在目前的法律规定中,有以下几大解除购房合同的法定理由:根据我国《最高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发现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单方行使合同解除权:一、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二、卖方明示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023-04-21
    409人看过
  •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损失太高怎么支付违约金?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损失太高违约金需要结合损失的实际数额才能确定,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一、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1、卖方擅自抵押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擅自抵押)2、一房两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2)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4、房屋存在
    2023-03-25
    209人看过
  • 无“臭氧发生器”要求解除合同合同未明确判决支付货款
    蔬菜流水线缺少了重要部件臭氧发生器。购置流水线的沈某认为付款条件未成就,不但不付款,而且还提起反诉要求解除合同。由于双方的合同上未明确有没有臭氧发生器,因此,沈某不付款的理由显然难以立足。日前,闵行区法院作出沈某支付章先生货款8万元的一审判决。2008年11月1日,沈某向章先生以8万元的价格签约购置蔬菜清洗流水线,当日,章先生将机器设备送至沈某指定地点。此后,因沈某未支付货款8万元,章先生将其告上法庭。章先生诉称,双方约定设备送达指定地点后,由沈某自行安装,完毕后1个月内支付购机款。上述合同现已履行完毕,但沈某至今未支付货款,故起诉要求支付货款8万元。而沈某却认为,付款条件尚未成就。理由是章先生提供的机器设备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为三无产品,而且缺失重要部件臭氧发生器。且章先生送货后至今未对机器进行安装调试。故提起反诉,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针对反诉,章先生认为,机器设备为正规单位生产,
    2023-06-09
    53人看过
  • 卖房人愿意支付违约金和中介费用可否解除合同房屋买卖合同?
    在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买卖合同订立以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卖房人才可以解除合同。首先,如果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明确约定,“卖家愿意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并且承担全部中介费用,就能解除合同不用经过买家的同意”,有这样的约定卖家就能解除合同,就这叫做任意解除权;其次,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任意解除权的情况下,如果卖家把房屋过户给善意第三人导致合同实际无法履行而解除合同的,这叫做按法定解除,但是这种情况下,卖家很可能要赔偿差价损失;第三,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情况下,只有协商一致才能解除合同。否则,如果买家不同意解除合同,在合同合法有效并且实际可以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合同只能继续履行,法院依法也会支持继续履行;特别提醒:有些卖家串通第三人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比如由夫或妻一方主张买卖合同未经共有人同意,由第三人以承租人身份主张优先购买权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2023-06-10
    10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买卖合同解除后货款怎么支付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4-05
      可以解除。 按揭贷款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购房者,开发商和贷款银行。因开发商违约导致购房者与银行协商解除按揭贷款合同的,购房者、银行、开发商三者之间仍处于借款人、贷款人和保证人的关系,只要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将剩余按揭款、购房者自付房款、已按揭贷款的本金及违约金分别支付给银行和购房者,即可解除合同。 实践中处理此方面纠纷主要依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
    • 买房人迟延付款卖房人能否要求解除合同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15
      买房人迟延付款卖房人行使解除权的期限一般是三个月。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支付合同无法履行请求解除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4
      若自始无法履行或全部无法履行的,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若因一时履行不能,可不解除合同,待有条件履行时继续履行;若因部分履行不能,可部分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
    • 买卖合同解除款项支付范围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9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买受人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能否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9
      对于买受人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中,如买受人有证据举证证明确因信贷政策的变化而不能办理合同约定的按揭贷款,且双方对付款方式无法协商变更,而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可予以支持。但合同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为控制房地产价格的过快上涨,许多地方人民政府根据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的规定,出台了相应的限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