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的情况下代理行为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22:01:45 490 人看过

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的情况下代理行为无效。恶意串通签订合同的,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属于法律法规允许的范畴,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撤销处理。

一、合同的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合同的无效的情形有: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恶意串通的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

无效合同指虽经当事人协商订立,但因其不具备或违反了法定条件,法律规定不承认其效力的合同。有下列条件者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撤销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欠缺生效条件时,一方的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裁定,从而使合同内容变更或合同的效力消灭的合同。有以下项: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4.欺诈。5.以胁迫手段订立的。

三、在哪些情形下,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

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即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例如,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即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即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6、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4: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代理行为无效的情况
    代理行为无效的情况:1、行为人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的行为;3、行为人代理权终止后仍实施代理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一、如何认定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认定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如下:无权代理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而表见代理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二、无权代理合同有法律效力么无权代理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在被代理人追认前,没有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
    2023-02-20
    289人看过
  • 无权代理案件中,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认定
    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判断,包括:1.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的事由,即存在该代理人有被授予代理权的外表或者假象。判断是否存在这种外表或者假象应当从以下方面来进行:特定的场所、无权代理人与本人的关系、无权代理人是否从事了与其职责相关的行为、本人对无权代理行为的发生所起的作用、无权代理人在与相对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宣称自己有代理权的根据等。2.相对人依据或者信赖这些外表或者假象,与无权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即这些外表或者假象与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3.相对人主观为善意且无过失,即相对人不知道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欠缺代理权,而且相对人的这种不知情不能归咎于他的疏忽或者懈怠。相对人有过失与否,应当以其是否尽到善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为判断标准。确定相对人是否为善意且无过失,在时间上应当坚持以相对人行为时的主观状态为准,如果相对人于代理行为完成后或者应当知道代理欠
    2023-04-23
    214人看过
  • 恶意相对人无权代理怎么维权
    恶意相对人在无权代理的承担责任:恶意相对人在无权代理后,需要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无权代理,是指未经他人委托授权,又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也没有经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而冒用他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一、无权代理合同中合同的相对人享有什么权利无权代理合同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二、民法典中合同代签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有授权委托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没有授权委托书,代签的合同实则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最终合同有没有效,要看委托人是否追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
    2023-06-19
    252人看过
  • 恶意相对人在无权代理如何承担责任
    恶意相对人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与其他人实施民事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恶意相对人要承担连带的责任。一、怎样认定协议无效无效的协议,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赋予其法律效力,无效的协议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法律规定,无效协议的类型包括:(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二、恶意串通的代理指的是恶意串通代理,是指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代理。由于其侵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违反了代理权行使的原则,因此,属于滥用代理权,为无效代理。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进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代理人的职责是为被代理人进行一定的民事行
    2023-06-25
    27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一、授权委托书中有哪些内容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现住址。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则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况。2、委托的事项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应当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托的事项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3、委托的权限范围,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律师代书时一定要写明确。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三种情况:(1)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2)特别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3)总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
    2023-03-01
    441人看过
  • 与关联公司恶意串通逃债行为是否有效
    对于债务人与其关联公司恶意串通逃债、签订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虚假表示与恶意串通有哪些区别1、主观因素不同。虚假意思主要考察当事人是否具有效果意思,其并不意味着存在恶意,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恶意串通是以当事人主观“恶意”及目的违法为前提。2、意思表示外观含义不同。虚假意思表示系指违背真意之表示,表面行为虚假,真实意愿被隐藏起来。恶意串通的意思表示并不以虚假为要件。3、法律评价基础不同。如前所述,作出虚假意思表示的原因可能是多种的,而其中的动机和意图并没德上的否定评价,即法律与道德评价可能会有不一致的情形。而恶意串通却明确有贬义的意思,显然在道德上是持否定态度的,在此意义上,法律与道德评价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
    2023-08-08
    269人看过
  • 在怎样的情况下由职工的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0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或者死亡的职工,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没有法定代理人的,由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比如未成年工一般由其父母代为参加诉讼。相关知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023-04-21
    128人看过
  • 被代理人死亡代理行为是否会无效
    被代理人死亡代理行为不一定会无效,代理人不知情的、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的、约定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的等,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依然有效。一、法人代理协议有用吗?法人代理协议有用。代理行为在法律上指以他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代理的产生,有的是受他人委托,有的是由法律规定,有的是由有关部门指定。超越法人代理权限的行为,不一定有效。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二、合同不是本人签字有效吗通常理解不是本人签字的合同应当属于无效合同。但是如果你本人授权别人代为签署有关合同,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行为与你本人作出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还有一种例外就是表见代理,当合同相对方有理由相信对方有权代理你的时候,其签署的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
    2023-04-12
    174人看过
  • 在代理人无权代理的情况下,第三人作为利害关系的一方,享有哪些权利?
    由于代理为特殊的民事关系,涉及到三方当事人的利益,关于无权代理,法律为保护本人的利益,使其有追认权,为保护无权代理之相对人的利益,法律规定善意第三人有催告权和撤销权。(1)善意第三人享有催告权。催告权是善意第三人享有的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对无权代理行为是否追认的权利,催告是为了使无权代理行为及早地得到确定,避免因被代理人的长期拖延追认从而使善意第三人遭受损失而赋予善意第三人的一项权利。(2)善意第三人享有撤销权。撤销权是指第三人在无权代理行为效力未确定之前,撤销自己与行为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权利。设立第三人的撤销权,正是为了使第三人与被代理人能有同等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撤销权属于一种形成权,第三人撤销权的效力在于,在本人对无权代理行为未予追认前,善意第三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消灭该无权代理行为。
    2023-06-08
    473人看过
  •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否有效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律师补充:恶意串通的合同认定方法如下:1、双方都是出于故意,因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当事人是故意的,这种故意的本质是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来获得自己的非法利益;2、恶意串通合同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为获得非法利益,当事人订立恶意串通合同的目的,这种非法利益可以以不同的形式表达。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
    2023-05-06
    356人看过
  • 表见代理的效力与哪种代理相近?
    表见代理的效力相当于有效代理。即不需要被代理人认可,自始自动有效,由代理人承担责任。当然,与第三人相比,代理人承担责任造成的损害可以向代理人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对方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区别是什么两者的区别在于:构成要件不同。狭义无权代理,客观上不足以让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表见代理,客观上有足够的理由让第三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狭义无权代理以保护被代理人利益为基础;表见代理以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为基础。法律后果不同。狭义无权代理属于有效的民事行为,被代理人认定有效,被代理人拒绝,绝对无效。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属于被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
    2023-07-13
    351人看过
  • 相对人未尽注意义务能否认定对行为人有代理权形成合理信赖
    相对人未尽注意义务不构成合理信赖。构成表现代理:(1)行为人实施了无代理权的行为,但所存在的代理权表象与被代理人行为直接相关且在被代理人风险控制能力范围内。(2)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合同需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3)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出于善意无过失。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须在存在外表授权;二是相对人对行为人有代理权形成合理信赖。合理信赖主要是指:一是相对人善意无过失,二是相对人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如果仅有代理行为有代理权的外观,但是并不能建立对该代理行为的合理信赖,当然不构成表见代理,而应属于狭义无权代理的范畴。相对人对外表授权的信赖是否合理,应当以是否有正当理由作为判断标准,当然这也要依据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具体情况判断。律师补充:合理注意义务通说认为就是指当事人是否履行相关调查核实义务。如相关文件不健全、授权书有篡改痕迹、使用公章不规范(非合同章用于签
    2023-05-06
    276人看过
  •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是否有效
    一、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是否有效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但可以追认效力。《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合同的追认】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
    2023-05-06
    68人看过
  • 委托代理人在被代理人死亡后实施的代理行为的效力是怎样的
    委托代理人在被代理人死亡后实施的代理行为是否有效应视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关系原则上应该终止。但是,委托代理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的,或者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的,代理行为有效。一、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是什么首先,对于行为人实施的无权代理行为,被代理人有权根据自己的利益决定是否予以追认,相对人也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如果被代理人予以追认的,代理人欠缺的代理权就得以弥补,无权代理因此而转化为有权代理,其法律后果应由被代理人承担。如果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无权代理行为即不能发生有权代理的效力,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实施无权代理的行为人自行承担。被代理人的追认行为,既可以向无权代理人为之,也可以向与无权代理人从事法律行为的第三人作出。
    2023-03-13
    496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代理行为与被代理人恶意串通的后果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16
      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的情况下代理行为无效,无效合同由于其自始至终无效,不需要撤销,但应当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并应认可之前的履行。
    • 代理人之间有恶意串通行为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2
      被代理人死亡代理人实施的行为一般情形下无效。但是,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 (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 (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终止的; (4)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
    • 如何解除恶意串通的代理行为?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15
      被代理人有权根据自己的利益决定是否予以追认,如果追认,则代理行为有效,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法律对恶意串通的代理行为的制止标准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11
      恶意串通的代理行为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相互勾结实施的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行为,行为结果客观上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
    • 被执行人恶意串通与他人恶意串通, 恶意串通的, 法院会怎么去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第一百一十三条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贰、被执行人未按照法院的要求报告财产情况或者虚假报告的;三、证人、翻译人员、诽谤、打击报复的;5、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在下列情况下、诉讼参加人、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勘验人、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裁定的;(五)以暴力、鉴定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被执行人拒绝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