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划拨的特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9:10:07 185 人看过

一、土地使用权划拨的特性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人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特点是:(一)取得的合法性,即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二)取得的无偿性,这是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要区别之一;(三)使用的无期限性;(四)权利的受限制性,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能随意地处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缺乏处分权能。

划拨土地使用权主要是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用途,那么,这种用途的特殊性决定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可转让性,不能直接进入市场,否则将导致违背事物本来的制度初衷,而且会破坏市场的公平原则。

二、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是什么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有: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即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即排水、环境保护、供电、通信、煤气、道路桥梁、消防保安等设施用地。

三、划拨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是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的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这时候,原土地适用随之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章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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