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和职工怎样承担伤亡事故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4:53:49 427 人看过

一、企业责任

1、企业有为其职工无偿办理工伤保险的义务。

企业实行租赁、兼并、转让、分离时,继续经营者必须承担原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并到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2、建设工程由若干企业承包或者实行内、外部经营承包时,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的劳动关系所在企业负责。

3、职工被借调或者聘用其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借调或者聘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企业必须如实申报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及时报告公式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虚报。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人员调查了解工伤保险情况时,企业应当给予配合和协助。

4、企业必须落实工伤医疗抢救措施,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没有条件设立医务室的企业,应当请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推荐医生兼职管理。

5、企业应及时、认真做好工伤界定和伤残鉴定申报工作。

6、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卫生教育,做好工伤预防和伤病职工管理工作。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职工,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转换工作单位时,应当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病的,由原单位工伤保险的处理工作。

二、职工责任

1、职工应当接收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服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知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申请工伤待遇时,应当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经过,现成证人和本人工资收入、家庭成员等情况。

3、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调查了解工伤情况时,有关职工、当事人或者亲属应当予以配合,如是提供情况。

4、工伤职工经过劳动鉴定确认完全恢复或者部分恢复劳动能力可以工作的,应当服从企业的工作安排。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4: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责任相关文章
  • 工伤事故能让业主承担责任吗
    一、工伤事故能让业主承担责任吗发生工伤事故后,由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的责任。而业主不是用人单位,所以不承担工伤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
    2023-06-17
    106人看过
  • 企业破产职工工伤待遇保险谁承担责任
    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未支付职工工伤待遇,公司注销后其股东是否应承担责任?请问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呢?答:既然是企业的破产清算,就应当按照《破产法》(2006年8月27日通过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办理:1.《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楼主所说的职工工伤待遇应当属于债务人(即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的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不必作为一般的普通债权进行债权申报。而应由管理人(可以是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整理出清单并予以
    2023-06-07
    116人看过
  • 建筑、矿山企业发生工伤事故,谁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由最后一个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1《建筑法》规定第22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规定第65条第1款:规定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上述两条规定,明令发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2《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4条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5年5月25日发布的《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4条规定: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该规定肯定了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
    2023-06-10
    261人看过
  • 装修发生事故,装修工伤亡,业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装修发生事故,装修工伤亡,业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来源:作者:时间:2010/12/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依据以上规定,雇主和发包人即房东承担连带责任是意料中的事了.在此提醒业主,选择装修队最好选有资质有安全生产条件的,否则万一发生事故将需承担责任.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报2010年3月30日装修队无资质装修工遭摔伤成都中院:老
    2023-06-10
    378人看过
  • 工伤死亡中,工伤职工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单位应当赔偿。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通俗地说,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事故伤害,劳动者被劳动保险部门确认为工伤的,就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论劳动者是否有过错,都不减轻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工伤死亡申报问题1、单位申请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2、职工或直系亲属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受理如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
    2023-07-18
    391人看过
  • 工伤事故,老板承担责任关键
    员工工伤老板不负责任应该索赔。员工若故意工伤应当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若属于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若不属于工伤则员工自己承担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否则,雇员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索要赔偿;雇主拒不赔偿,受害人可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员工工伤怎么申请工伤在规定的期限,按照法定要求的条件,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
    2023-07-13
    404人看过
  • 企业职工在工伤事故中的责任如何规定?
    一、企业责任1、企业有为其职工无偿办理工伤保险的义务。2、建设工程由若干企业承包或者实行内、外部经营承包时,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的劳动关系所在企业负责。3、职工被借调或者聘用其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借调或者聘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4、企业必须落实工伤医疗抢救措施,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没有条件设立医务室的企业,应当请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推荐医生兼职管理。5、企业应及时、认真做好工伤界定和伤残鉴定申报工作。6、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卫生教育,做好工伤预防和伤病职工管理工作。二、职工责任1、职工应当接收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服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知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2、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申请工伤待遇时,应当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经过,现成证人和本人工资收入、家庭成员等情况。3、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调查了解工伤情况时,有关职工、当事人或者亲属应当予
    2023-08-11
    115人看过
  • 企业能否承担工伤职工民事赔偿
    因为本单位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之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可以申请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本单位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造成的,由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工伤保险责任,肇事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一、第三方赔偿后还能报工伤吗侵权赔偿(民事赔偿)与工伤赔偿竞合时,受害人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但侵权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不重复支付。因为第三人侵权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双赔。劳动者因为第三人侵权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第三人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二、员工有侵权第三人怎么赔偿单位员工因第三人侵权行为遭受损害的,可以主张侵权行为人进行赔偿;若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害,也可以由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2023-04-05
    177人看过
  •  企业对受伤员工的工资承担责任吗?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本人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之前的12个月平均月薪。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那么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如果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那么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本人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之前的12个月平均月薪会根据工资水平而有所不同。本人的工资是指工作上的员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之前的12个月平均月薪。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统 筹 地 区 职 工 平 均 工 资 标 准 "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是如何计算的?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是根据统筹地区平均工资来计算的。统筹地区平均工资是指一定时期
    2023-10-02
    291人看过
  • 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由谁承担责任
    一、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由谁承担责任1、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2、法律依据:《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工伤职工如何申请伤残鉴定医疗期终结后,单位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伤残鉴定。受伤职工自工伤医疗期满之日起计算鉴定申诉期为半年。具体程序如下:1、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须向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详细填写《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与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签订《伤病职工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协议书》;2、伤病职工在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登记后,由服
    2023-04-20
    94人看过
  • 非因工死亡的企业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职工非因工死亡的,如用人单位及时缴纳了保险金,职工的遗属则可以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缴纳保险金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一、灵活就业死后有丧葬费吗灵活就业死亡后有丧葬费。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因故身亡还会发放丧葬费和一次性补贴。死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尚有余额的,社保经办机构医疗保险待遇部门办理结算,由继承人继承社保的余额部分。缴纳社保是领取丧葬费的资格条件,不分是个人缴纳还是单位缴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二、工伤公司应该如何赔偿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相关工伤权益的保障问题应是首先最关心的问题,在此律师告知广大工伤职工,如果因工负伤,并被认定为工伤,工伤职工依据用人单位是否缴纳了工伤保险,可以获取如下赔偿:1、如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则需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构成伤残的话五级六级
    2023-02-23
    441人看过
  • 工伤死亡企业承担的处罚
    如果已经认定是工伤并且其单位已经为工人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赔偿费用都应当由社保基金支付。如果死者生前没有购买过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费用均由其单位承担。如果是由工伤保险来赔偿,那么赔偿其直系亲属的范围包括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三类。《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023-04-15
    335人看过
  •  企业在员工受伤时会承担责任吗?
    在雇用期间,员工因工伤事故遭受的损失,通常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如果与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则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都认定为工伤。在雇用期间,员工因工伤事故遭受的损失,通常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如果与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则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都认定为工伤。 预 备 性 工 作 : 哪 些 预 备 性 工 作 受 伤 可 以 认 定 为 工 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
    2023-08-31
    398人看过
  • 工伤事故小包工头有责任承担吗
    小包工头有责任承担工伤事故。包工头是自然人,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招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受到伤害的,由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其追偿。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
    2023-08-02
    11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承担的保险给付责任。 保险责任既是保险人承担保障的保障责任,也是负责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依据和范围;同时也是被保险人要求保障的责任和获得赔偿或给付的依据和范围。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保险责任,保险... 更多>

    #保险责任
    相关咨询
    • 企业职工责任受到伤亡事故承担哪些责任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14
      一、企业责任 1、企业有为其职工无偿办理工伤保险的义务。 2、建设工程由若干企业承包或者实行内、外部经营承包时,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的劳动关系所在企业负责。 3、职工被借调或者聘用其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借调或者聘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4、企业必须落实工伤医疗抢救措施,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没有条件设立医务室的企业,应当请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推荐医生兼职管理。 5、企业应及时、认真做好工伤界定和
    • 职工工亡后企业承担责任?如何赔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有三项赔偿项目:(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工伤职工应承担怎样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8
      职工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能否认定为工伤的问题,应作如下理解:“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完成工作任务受到伤害的”,无论是不是主要责任,承担事故的做么层级的责任都应认定为工伤。2011年新《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企业破产担保职工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
      清算组分配给债权人的财产,实际等于破产企业这个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按照规定,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担保人追索。此种情况,破产企业清算组可根据分配给债权人的财产情况向被担保人,也就是主债务人请求返还担保人已承担的部分。值得注意的是,清算组只有实际进行破产分配后才能以债权人的身份向被担保人主张债权,仅凭破产企业债权人申报债权是不能向被担保人主张权利的。清算组只能根据实际履行担保责任的数额即分
    •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最新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27
      事故类别:按国家标准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分为:01、物体打击、02、车辆伤害、03、机械伤害、04、起重伤害、05、触电、06、淹溺、07、灼热、08、火灾、09、高处坠落、10、坍塌、11、冒顶片帮、12、透水、13、放炮、14、火药爆炸、15、瓦斯爆炸、16、锅炉爆炸、17、容器爆炸、18、其他爆炸、19、中毒和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