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广东检察院2015侦查工作内容有哪些?2015广东检察院对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有惩治刑事犯罪;创新社会治理;加大查处行贿犯罪力度;预防职务犯罪;深化阳光检查等内容,在本文详细介绍。【惩治刑事犯罪】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积极参与打击整治涉黄涉赌、涉枪涉爆、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专项行动。批捕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严重暴力犯罪36333人,起诉37383人。【创新社会治理】立足教育、感化和挽救,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实行案件专人办理,从严掌握逮捕条件,推行附条件不起诉、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依法决定不批捕1445人、不起诉349人。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监督纠正脱管漏管罪犯1049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安领域存在的漏洞,提出完善管理的检察建议460份。【加大查处行贿犯罪力度】在严肃查处受贿犯罪的同时,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查处行贿犯罪757人,同比上升26.8%。推动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招投标、公共资源出让的必经程序,接受查询19.3万余次。【规范侦查取证活动】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排除非法证据,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面、全程、全部同步录音录像,坚决防止刑讯逼供、违法取证等行为。依法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听取辩护律师意见13729人次。【预防职务犯罪】深入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开展案例分析875个、预防调查1381件,撰写预防报告327份,对港珠澳大桥等680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同步预防。开展村、社两委换届选举专项预防,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举氛围。建立119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基本实现全省覆盖。【深化阳光检务】制定《全面加强阳光检务工作的若干意见》,重点推进案件信息查询、重大案件信息和典型案例发布等工作,加大对办案信息和结果公开力度。建立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控告申诉举报服务三大平台,发布办案进程、处理结果等案件程序性信息54898条,公开法律文书11142份。2015新思路:进一步加大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推进对侦查强制措施和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探索建立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督促纠正和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促进法治实施体系和法治监督体系建设。
-
检察院完成退侦工作
105人看过
-
检察院能查看微信内容吗
307人看过
-
侦查立案后的工作内容
209人看过
-
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工作流程怎样?
448人看过
-
终止侦查检察院监督
318人看过
-
检查院立案侦察后扣工资吗?
170人看过
附条件不起诉,又称为暂缓起诉、缓予起诉、暂缓不起诉等,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性格、情况、犯罪性质和情节、犯罪原因以及犯罪后的悔过表现等,对较轻罪行的犯罪嫌疑人设定一定的条件,如果在法定的期限内,犯罪嫌疑人履行了相关... 更多>
-
检察院检察员工作内容如何进行勘验检查?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0检察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检察技术人员或者聘请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检察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
逮捕后检察院侦查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2一、逮捕有什么时间限制 逮捕犯罪嫌疑人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24小时以内,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场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 经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
-
检察院案件侦查几天退回检察院河南在线咨询 2021-04-21案件退回侦查,一般最多是一个月退回到检察院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毕。可见,法庭审理阶段补充侦查只有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建议,人民法院才能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就必须开庭
-
二叔被检察院批捕了继续侦查,批捕后侦察内容是什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6接下来是刑事侦查,一般是二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最长延长到七个月,由公安负责。完了再交由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为一个月。最后是提起公诉与法院审理宣判了,为一个月。在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后即可聘请律师帮助咨询,包括取保候审,会见通信,以及对公安刑警的侦查工作违法行为的检举与投诉。在移交审查起诉后,可以聘请律师或其他人做辩护人了。在这个过程中,律师是一直可以会见嫌疑人的。家人则没有规定,一般是宣判以后。
-
检察院有侦查员的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30检察院当然有侦查人员。对于贪污受贿等案件是由检察院直接负责侦查的,因此,检察院一定存在侦查员。以下是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