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承诺不做工伤鉴定有没有法律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16:12:44 256 人看过

一、员工承诺不做工伤鉴定有效吗

工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的权利,员工可以承诺不做工伤鉴定。但员工后悔要求做鉴定的,之前承诺不能阻止员工做工伤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二、工伤的认定标准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工伤的认定条件包括:

1、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内因工受到事故伤害;

2、从事工作相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时,因工受伤或遭受事故失踪的;

6、上下班路上,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而受伤;

7、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伤残等级鉴定去哪里鉴定

工伤的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保险的去投保公司要求的鉴定部门;涉及司法诉讼的在地市级公安局。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的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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