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诉讼中如何确认被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09:03:03 64 人看过

公司诉讼中确认被告:

1、股东与公司之间的纠纷,可将公司或股东列为被告。

2、股东与股东或股东之外的利益第三人之间的纠纷,应将股东或利益第三人列为被告,有必要时,可将公司列为第三人。

一、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什么意思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具体如下:

1、当事人对股东资格发生争议的,应结合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出资情况、出资证明书、是否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因素,充分考虑当事人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综合作出认定。

2、出资人虽未签署公司章程,但已经按协议实际出资,并被工商登记记载为股东,出资人主张不具有股东资格,要求收回出资的,不予支持。

3、股东名册记载之股东,具有股东资格。公司未置备股东名册,或未予记载,但在公司章程上签名并为公司章程记载为股东的,具有股东资格。

4、股东与第三人约定该第三人无须出资,但可享受公司利润,第三人要求确认具有股东资格或要求公司支付利润的,不予支持。

二、离婚时公司的股份如何分配?

离婚时,对于夫妻双方持有股份的分配问题,有以下两种情况:1、夫妻双方均持有公司股份。如果持有的是别人公司的股份,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开的是“夫妻公司”,即公司股东为夫妻二人。离婚时双方均有经营能力且愿意继续经营公司的,可确定各自明确的股权比例,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行使股东的权利;若双方都不愿意再经营公司的,可将公司进行清算,对公司的剩余资产进行分割;若一方愿意继续经营,另一方想退出的,退出方可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经营方或第三方持有,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2、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份。夫妻双方可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要将公司股份转让给未持有公司股份的配偶或将公司股份转让给第三人的,必须经过公司一半以上股东的同意方可进行。如果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的,夫妻双方可分割相应的股权折让款。如果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愿意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配偶或第三人可以成为公司新的股东。

三、什么叫股权纠纷

股权纠纷是指在公司存续过程中,股东通过行使各种权利来推动公司的运作,股东之间或股东与非股东之间也时常发生各类股权争议案件,包括股东权纠纷、股权转让纠纷,且逐步成为公司法案件的主要类型之一。诸如利益争夺、政府职能的错误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及不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盲目并购和动机不良并购法制、法规不完善、信息披露不充分等均会引起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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