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2)符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约定;3)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审查同意变更土地使用条件。
二、办理材料
核对原件
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的提交经年检有效的登记证书;核对原件
核对原件
核对原件
委托办理的需提交此项资料;核对原件
核对原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
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并生成流水号;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接不予受理,退回材料,并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向市国土资源局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报市人民政府;不予通过的,直接联系用户做退件处理。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市国土资源局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国土资源局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
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报市人民政府审查;不予通过的,直接联系用户做退件处理。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国土局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7号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5年)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5年)
第四十四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
土地使用证办理材料流程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4土地使用证办理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材料: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1份。 5、土籍调查
-
惠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哪年征收?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041、2006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第483号令,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的出台是地方税改革的最新进展,有利于统一税制、公平税负、拓宽税基,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2、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广东省人民政府2007年11月2日下发了《关于同意惠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批复》(粤府函[2007]218号),同意惠州
-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有多长澳门在线咨询 2021-04-07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规定:(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2、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政府批准同意续期的,应当重新签
-
拟延长土地使用权年限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重庆拟延长土地使用权年限全国大部分城市住宅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为70年,而重庆自上世纪90年代初期土地出让制度改革以来,土地出让年限一直限定为50年。如今,重庆市的这一“特例”将被打破。11月30日,重庆市XX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期限缩水5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因为,原本就低于全国其他城市20年的土地使用权,真正落到重庆置业者头上的使用年限可能更短。重庆市江北区劳动一村的李
-
延长土地使用年限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4延长土地使用年限的流程: 1、提出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 2、续期申请的审批,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