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的原判刑期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8:57:10 65 人看过

按法律规定,原判刑期是指判处的拘役期限。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期间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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