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解除留置权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0:10:49 482 人看过

有解除留置权的通知吗?根据我国监管法的规定,是否有释放被羁押人的通知没有明确规定,但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告知被羁押人的单位或者家属。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一条: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由监察机关领导决定,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决定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备案。采取羁押措施后,除有碍侦查的以外,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羁押人的单位或者家属。

监察机关采取拘留措施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请求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协助。

监管机构应当保障被拘留人员的饮食和休息,并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羁押人,应当合理安排讯问的时间和期限,讯问笔录应当由被羁押人宣读并签名。

保留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采取留置措施的监察机关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后,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被羁押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后,羁押期间转为有期徒刑。拘役一日,相当于管制二日,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一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2日 20: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留置相关文章
  • 代通知金是否与违法解除有关?
    如果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合同是违法解除的,那么在单位赔偿法律规定的双倍工资之后就不能赔偿代通知金了。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支付赔偿金,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是在特定条件下用人单位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支付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即: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的赔偿费用;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4、根据工作年限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
    2023-07-04
    273人看过
  • 留置权人是否有权自行变卖被留置的财产?
    留置财产不可以随意变卖。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权人如何实现留置权债权人依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后,如果债务人在宽限期内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用于清偿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
    2023-07-05
    437人看过
  • 留置权:商事留置权与普通留置权
    1、主体不同。商事留置权适用于商人之间因双方的商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因此其主体即债权人与债务人都必须为商人,而民事留置权无此要求。2、成立要件上不同。民事留置权要求债权的发生与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具有牵连关系,而商事留置权一般不作此要求。3、留置物的归属不同。商事留置权成立的条件我国作为采民商合一立法模式的国家,商行为适用民法的一般原则。但是这并不说明商行为等同于民事行为,商行为的逐利性以及对交易安全、迅捷的特殊要求决定他有自己区别于民事行为的规则,商事留置权亦是如此。民事留置权与商事留置权同样因债权而生,但商事留置权由于其商事活动的特殊性,并不过分强调债权与留置物之间的牵连关系,即商主体之间基于营业关系所产生的债权。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留置权产生的条件包括以下三点:(一)留置权中债权人对债务人动产的占有必须是合法占有。(二)留置权中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动产须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2023-07-11
    118人看过
  • 约定解除条件是否需要通知,约定解除条件是否有效
    约定解除达到条件是否需要通知分情况确定,如果双方中一方出现想要解除合同的情形,那应当通知。如果双方无意解除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后无需通知。约定解除条件有效,解除合同的事由随着合同设立而生效。一、约定解除达到条件是否需要通知约定解除达到条件是否需要通知分情况确定。具体有两种情况需要界定,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均同意解除合同的情况,这种情况由于是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的,因此便不再需要做出通知。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法定解除权,按法律规定,是需要通知对方的。另外,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解除权的行使】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
    2023-04-26
    320人看过
  • 质权和留置权通俗解释
    法律综合知识
    质权和留置权的通俗解释是:1.质权是指债权人(贷款人或其他债权人)在提供贷款或其他形式的债权时,取得的担保权利。2.留置权是指债权人(通常是与债务有直接关联的个人或机构)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暂时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作为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2024-04-22
    492人看过
  •  有关拘留不予通知的权威解释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关于拘留通知书中相关内容的规定。如果在24小时内未收到通知,拘留通知书中需注明相关原因。但是,有一些情况下公安机关是无法通知被拘留人的,例如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或者被拘留人无家属或工作单位。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按指印。若在24小时之内未收到通知,拘留通知书中需注明相关原因。无法通知的情况包括: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或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按指印。 哪些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不经通知直接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不经通知直接拘留以下两种情况:一是被拘留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可能;二是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或者正在实施犯罪行为。对于前款
    2023-08-28
    230人看过
  • 2024留置的解除手续有哪些
    留置的解除手续有哪些监察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冻结的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冻结,予以退还;监察机关通过设立内部专门的监督机构等方式,加强对监察人员执行职务和遵守法律情况的监督。一般情况下,留置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这里的三个月是固定期限,不因案件情况的变化而变化;不能因发现“新罪”(监察机关之前未掌握的被调查人的职务违法犯罪)重新计算留置期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的时间也不得超过三个月,因此留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省级以下(含省级)监察机关延长留置期限的,除了经本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外,还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一条
    2024-04-03
    141人看过
  • 解除留置有哪些情况
    法律综合知识
    一般情况下,留置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这里的三个月是固定期限,不因案件情况的变化而变化:不能因发现“新罪”(监察机关之前未掌握的被调查人的职务违法犯罪)重新计算留置期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的时间也不得超过三个月,因此留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省级以下(含省级)监察机关延长留置期限的,除了经本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外,还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n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n监察机关采
    2023-12-05
    412人看过
  • 民法典是否有留置权
    有留置权。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2、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3、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4、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5、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6、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7、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
    2023-08-02
    440人看过
  • 建造商是否有留置权
    施工方有留置权吗?是的,留置权可以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合同。根据建筑安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当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和其他工作条件,接受已完成的工程并支付报酬。建筑安装单位履行义务后,在一定期限内不支付报酬的,建筑安装单位可以扣留建设工程,行使留置权。当然,由于建安合同是高度计划性的,建安单位在行使留置权时应注意不要与国家计划相冲突,否则不能行使留置权。项目抵押贷款人对项目的付款如同赎回项目债权人的留置权,并替换这些留置权的优先地位,因此它比随后登记的留置权具有优先权。为保障其优先受偿权,项目贷款人必须严格监管业主的项目贷款账户,认真审核各项支出用途,确保“专款专用”。留置权人还应当将留置权通知书送达已登记的项目抵押贷款人,督促贷款人督促业主及时清偿留置权。在此基础上,本文对施工方是否具有留置权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梳理。由此可
    2023-05-08
    234人看过
  • 监察委是否有留置权
    一、监察委是否有留置权监察委有留置权。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员行使留置权的,应该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经决定后同意的,可以行使留置权。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二、留置权的成立条件有什么留置权的成立条件如下:(一)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二)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
    2023-05-03
    76人看过
  • 留置权是否可以自由协商排除?
    留置权可以约定排除。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享有的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且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同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施工方有留置权吗有的,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成的项目并给付报酬。如果建筑安装单位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建设单位不给付报酬达一定期限,建筑安装单位可对建设项目实行留置,行使其留置权。当然,由于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具有极强的计划性,建筑安装单位在行使其留置权时,注意不能与国家计划相冲突,否则不能行使。工程抵押贷款人支付工程款犹如赎买了工程债权人的留置权,并取代了这些留置权的优先位置,因而优先于其后登记的留置权。为保卫自己的优先受偿权,工程
    2023-08-16
    498人看过
  • 留置通知书是什么意思
    财产留置通知书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将依双方签订合同中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予以留詈的法律文书,制作文书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留置是留置权人依据合同的约定取得的一项权利,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财产的,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将相应的财物留置,并对债务人进行催告。经催告,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债权人依法将留置的财产物品以合理的价格变卖,并以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财产留置通知书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进行催告的一种形式。解除留置通知书要家属签字吗一、解除留置通知书要家属签字吗1、解除留置通知书不需要家属签字。解除留置的条件包括留置期限届满、调解结束移送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等,而解除的程序依据解除的情形而定。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
    2023-08-18
    203人看过
  • 留置权是否具有物权性,留置权的成立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留置权是否具有物权性留置权具有物权性。首先,留置权是一种物权。留置权系以留置物为标的的权利,其效力直接及于留置物。当具备法定条件时,留置权人就可以排他地占有,支配留置物,不仅得对抗债务人的返还请求,且得对抗一般第三人对留置物的权利主张,其次,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留置权是以担保债权受偿为目的的物权,不同于用益物权,系以取得留置物的交换价值为主要内容的权利。当债务人不履行给付义务超过约定期限时,留置权人可以就留置物的交换价值优先受偿。二、留置权的成立应当具备的条件留置权的成立条件:1.双方必须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留置权是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存在的意义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保证债权人实现其债权,因此,留置权以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只有债权合法有效存在,才存在债权人行使留置权的问题。2.债权人依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权为基于动产占有而发生的法定担保物权,债权人因为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
    2023-06-20
    456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留置
    词条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留置
    相关咨询
    • 解除留置通知书要家属签字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4-04-22
      解除留置通知书不需要家属签字。解除留置的条件包括留置期限届满、调解结束移送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等,而解除的程序依据解除的情形而定。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
    • 解除留置会提前几天通知家属
      云南在线咨询 2024-03-25
      解除留置会提前一天通知家属。解除留置的条件包括留置期限届满、调解结束移送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等,而解除的程序依据解除的情形而定。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监察机关将当事人留置措施起来之后是会去通知家属的,但只有家属才知道,不能够向其他的地方或是人员进行泄露。
    • 解除和解除合同是否要有短信通知?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5-29
      手机短信息能够作为证据使用,应属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大陆法系国家一般将电子数据即电子证据归类为书证或准书证或视听资料的范畴。但以电子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为基础的电子数据包括手机短信息,只能停留在电子存储介质中,不同于传统的证据种类或书证种类,这也是电子数据在证据法理界和司法界对其定位一直争论不休的原因。随着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信息网络的建立和完善,电子数据在司法实务中作为证据被频繁使用及其解决
    • 想解除“留置留”, 怎么解除?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21
      如何处理需要根据案件的后续调查来判断。 (一)采取留置措施后,发现涉嫌职务犯罪,需要移送审查起诉的,检察机关决定采取逮捕等强制措施后,监察部门应当解除留置措施,并将留置人员移交检察机关; (2)取留置措施后未发现犯罪行为,监查部门认为可以解除留置或者留置期限届满后; 应当撤销案件,解除留置措施;虽然不移送司法机关,但仍可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党内处分,对被调查人和所在单位提出监督建议。
    • 是否违法解除有代通知金的赔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21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代通知金的赔偿的。如果支持了代通知金,就不再是违法解除;如果支持了赔偿金,就不会有代通知金的存在。合法与违法,不能并存。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才发生的,是基于合法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