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合法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8 18:02:24 489 人看过

当事人如果是征求政府部门的同意,在乡政府的指导下把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建设人群(比如农业大户、家庭农村、农村合作社等)的话是合法的。

一、农村建设用地含义怎样

农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二、建设用地如何进行确权登记

集体土地有两大方面,包括耕地在内的农用地,以及集体建设用地。我国实行的是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而集体建设用地则包括农民宅基地、集体公益性用地(如村集体管理用房、养老设施、道路等),以及村办工厂等用地。而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并不是分到每一户拥有所有权,而是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由乡、镇、村、村民小组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和管理。因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发证,就是要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一个集体经济组织。而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相对应的组织或农户个人是有使用权的,确权就是要明确其使用权。

集体土地的流转中,最前提和基础的就是产权明晰,也就是先要完成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就是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登记发证。只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土地才能合法流转。

《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土地登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对推进土地市场建设,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受当时条件限制,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整体滞后,有的地区登记发证率还很低,已颁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大部分只确权登记到行政村农民集体一级,没有确认到每一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这与中央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求不相适应。明晰集体土地财产权,加快推进这项工作的任务十分紧迫繁重。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到2012年底要把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同时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确定了依法依规、便民高效、因地制宜、急需优先和全面覆盖原则,即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推进;坚持将便民、利民、护民要求贯穿全过程,同时尽可能提高效率;在中央有关文件总体要求下,允许各地根据自身条件,在满足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和管理需要前提下,进一步细化政策;对开展综合整治和需要流转的农村土地,优先进行登记发证,为整治和流转提供条件;尽快完成综合改革实验区、农村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地区、城乡接合部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满足改革发展和稳定需要。全面覆盖原则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应覆盖到全部农村集体土地,包括林地、草地等。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20: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农保地能转建设用地吗
    首先要看是否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需要相关单位报省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由省市下达用地指标。农民建房的用地指标一般由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其他建设用地的用地指标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审批。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性质及规定有哪些(一)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二)建设用地按其使用土地性质的分别,可分为乡下建设用地和非乡下建设用地;按其土地权属、建设内容分别,又分为国家建设用地、乡(镇)建设用地、外商投资公司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按其工程投资和用地规模分别,还分为大型建设事项用地、中型建设事项用地和小型建设事项用地。(三)国有建设用地:按照城市开发规划,进行“招拍挂”,由开发商竞购建设用地使用权,然后依照开发规划进行有计划的开发,所建商品房屋权应予出售和流通;而
    2023-02-24
    16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转让合同永久转让有效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政策
    一、农村宅基地转让合同永久转让有效吗农村宅基地转让合同永久转让有效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基于其身份而取得的用益物权,并没有期限限制,对宅基地进行转让的也仅限于宅基地使用权,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宅基地的转让是永久的。至于宅基地转让协议是否有效,需要依据转让协议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才能判断。宅基地的转让需要在满足一户一宅政策要求的基础上,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内部进行流转。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政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政策如下:现在国家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政策发生了变化,国家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和乡村旅游。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要全部用于农业农村。目前,各地都在探索宅基地转让的示范合同,引导规范转让行为。转让合同生效后,应及时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手续。三、
    2023-04-30
    162人看过
  • 非农建设用地指的是
    非农建设用地是相对于农业建设用地而言,它是指用于农业之外的一切工程建设以及其它建设设施所占用的土地。一、农村建设用地可以盖房子吗农村建设用地可以盖房子。农村建设用地是指乡或镇、村建设用地。指乡或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或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什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将国家土地用于建设或者其他建设用地的权利。建设用地的特征如下:1、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为一切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然人和社会组织;3、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其范围包括土地表面及其上下的一定空间;4、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排他性,在同一块土地上不允许有两个以上内容相同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存在。经原批准用地的
    2023-06-27
    444人看过
  • 作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转让的办法有哪些?
    一、作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转让的办法有哪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过去的乡镇企业和招商引资用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可以进入城市的建设用地
    2024-01-19
    147人看过
  • 建房指标转让合同
    出让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受让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证明人: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该建房指标自愿有价转让给乙方,双方就建房资格的指标转让达成的协议如下:一、甲方自愿将建房指标作价现金人民币?万元整(金额小写:?元),转让给乙方。二、自筹资金建房款由乙方以甲方的名字缴纳,实际出资人亦是乙方;因目前该项目的房地产商无法提供该房屋的房地产证,待该房屋建好后,甲方是该房屋的名誉财产主人,乙方是该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和所有权人。若该房屋的房地产证需办证,其办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将所取得的该房屋的房地产证及相关证件及时交给实际出资人乙方。甲方子女、亲属以后不能以该房屋的房地产证及相关证件来证明甲方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如需过户该房屋的房地产证,甲方必须全力配合,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023-06-08
    436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可以转让吗,农村土地能转让吗
    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
    2023-08-15
    264人看过
  • 新农村建设强拆合法吗?
    根据发布实施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因此,是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进行民主协商之后才能进行拆迁的,强拆属于违法行为,除非拆除建筑本身属于违建建筑。一、土地承包的意义自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方针政策,先后两次延长承包期限,不断健全相关制度体系,依法维护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对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一)实行“长久不变”有利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改革开放的重大成果,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这一
    2023-06-26
    209人看过
  • 农村用地是否适合建设厂房?
    1,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2,占用农村土地建设企业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其土地使用证应该是无效的,村委会可以申请撤销,撤销后可以收回土地。土地上的厂房属于企业或企业主(取决于企业性质),现实当中,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企业主,很多企业大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不一致。征用农村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四款明确规定,征用农村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
    2023-07-11
    159人看过
  • 农村土地转让合同书--转让合同
    农村土地转让合同书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三、转让价格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
    2023-06-08
    111人看过
  •  河南农村墓地建设标准
    最新的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为每座坟的拆迁补偿为5000元。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具体补偿标准可咨询当地政府。根据最新的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每座坟的拆迁补偿为5000元。一般的征地补偿项目依照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1、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因土地被征收而造成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土地减少或者无地可耕的损失进行的补偿。2、安置补助费:是指对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生活来源的农民,因国家征收土地而推动土地所造成的生产、生活困难由国家给予必要的生产、生活补助费用。统一年产值标准是计算征地补偿费用的主要依据。征地补偿费用在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基础上根据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农用地等级,当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原征地补偿标准等因素确
    2023-11-24
    240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能否转为建设批准用地
    一、农村集体土地能否转为建设批准用地不可以直接转,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二、法律角度下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年限规定法律角度下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年限规定:集体建设用地分为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农村耕地的使用
    2023-08-19
    61人看过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办理国有土地出让吗
    首先,土地使用权是无法继承的。其次,土地承包的收益是可以继承的,《民法典》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24-05-15
    348人看过
  • 乡村建设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吗
    乡村建设用地是属于建设用地的。农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
    2024-04-23
    361人看过
  • 农耕地转建设用地赔偿
    土价格主要包括土让金、拆迁补偿费基础配套费土让金土条件家土使用权转移给土使用者收取费用拆迁补偿土使用者该土建筑等设施所补偿基础配套费指使该熟实施水、电、路接通所需要费用见土价格包括土让金该块非荒则土让金并土价格全部包括拆迁补偿基础配套费用.效控制征用土数量防止侵害征用单位利益新《土管理》律加强征用土审批收征审批权实行征用土由务院省级民政府两级审批别规定:务院批准权:(1)基本农田即依照土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划基本农田保护区禁止占用耕所占用基本农田都由务院批准主要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禁止般性项目城市、村庄、集镇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于些家重点建设项目确实避必须占用基本农田必须经严格审批并按规定重新补划基本农田严格管理基本农田主要措施(2)基本农田外耕超35公顷比原规定占用耕1000亩(66·7公顷)批准权缩半包括同征用基本农田行(3)其土超70公顷包括耕外所土同包括征用耕35公顷其土总
    2023-03-21
    61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 更多>

    #农村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农村建设用地权能转让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05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可以转让使用权。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 私人合法取得的农村建设用地转让他人建住宅合法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27
      私人合法取得的农村建设用地转让他人建住宅合法吗没有必要争论下去了,如此转让肯定不合法:1、农村建设用地是根据建设需要,经过国家土地部门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而得以使用的;且有其批准的特定用途,不得随便改作他用的。2、改变土地的原有性质、用途等,必须经过国家土地部门依照相关严格的程序审查批准之,像你所说的给人建
    • 山西省农村转让建设用地补偿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31
      新农村建设拆迁一般采取安排宅基地重建和提供安置房安置两种方式。先来看安排宅基地重建,这种安置方式首先拆迁方要免费提供一块宅基地,然后对被拆迁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补偿,一般来说,重置成新价结合房屋的结构、建筑年限等因素有所不同,框架结构的房屋一般能够补偿到1200-1500元一平米,这也是目前农村房屋建造成本。第二种方式是提供安置房安置,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拆房上楼,把老百姓独栋的房屋拆掉之后,统一搬进公
    • 农村建设用地怎么转为农村预留用地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25
      农村预留用地转化成建设用地如下:提出建设用地申请交由村、社签字,规划内应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应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审查通过进行公示、交由乡镇审核,乡镇审核通过交由县国土资源局实施用地报批和供地手续,颁发建设用地通知书。
    • 农村土地转让合法的吗...农村土地转让合法的吗展开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农村土地承包权可以在承包人许可的情况下进行流转,但是不允许转让。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