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婚女儿的户籍还在母亲家,她是否有份征地补偿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征地决定时,已婚女儿户籍在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土地补偿款。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第二十五条林地家庭承包合同中,承包人的继承人在承包期内要求继续承包的,应当予以支持。在其他承包方式中,承包人权利义务的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在承包期间要求继续承包的,应当予以支持。土地补偿支付程序土地由农民使用并直接分配给农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分配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人所有。
安置补助是国家征用集体土地后,对因征地而造成的富余劳动力的安置补助。被安置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安置补助,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向被安置人员支付安置补助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经被安置人同意,将安置补助款支付给被安置人或者用于支付被安置人的保险费用。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将补偿费平均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如果不分给村民,村民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单独或者共同起诉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要求相应的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被征地农民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以保证其原有的生活水平和长期生计。
土地征收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农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为被征收农民安排社会保障费。农用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地价确定。区综合地价的制定,应当综合考虑原土地利用、土地资源状况、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需、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每三年至少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农用地以外的土地、附着物、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先改善生活条件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通过重新整理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补偿因征收而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以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和合法财产权及住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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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中国户籍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农业户籍,也就是农村户口;另一种是非农户籍,也称城镇户口。...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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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嫁,户口还在原籍,且还有地,原籍有没有分配土地补偿资格。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27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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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楼房、儿子,女儿都已成家,都已迁走,只有母亲户口在村里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6根据拆迁政策来定:如果是依据户口来补偿,由有户口人员按人数分配;如果是依据房屋或宅基地面积来补偿,由房屋所有权人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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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户口迁母亲家拆迁补偿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8根据你的表述和提问,我在认真分析后认为: 1、动迁补偿属于你母亲、妹妹和外甥女三人的。 2、变更权属需要办理房产证变更登记,所以只需办理你和你妹妹名字的房产证即可,至于现任再婚丈夫拥有属于你母亲房产的一般财产。 3、如有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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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女儿有没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5原则上,父母去世时,留下的一切个人合法财产,女儿都有继承权。继承,只能是继承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死后才产生的财产权益,在性质上,并不是遗产。对于征地补偿款,因为农村的承包经营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承包,有鉴于此,能否继承,还要看具体情况。 一、如果父母在世时,土地已经被征收,补偿给父母的款项,无论当时有没有拿到该款项,即使是父母死后才发放的,女儿都有权利继承该遗产。 二、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