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劳动合同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与新公司签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6:11:18 293 人看过

不能。实际中,员工与原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又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将要承担以下后果:

1、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比如员工隐瞒另一份劳动合同,与新的公司签订新一份合同,那么该公司知道真实情况后,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并且,未先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也可以据此主张终止劳动关系。

2、新签劳动合同后,给原公司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

因为员工先后签订两份合同,会给原公司安排工作等带来经济损失,原公司可以根据相关证据予以追偿,同时要求新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并且,员工辞急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数额可以是一个月的工资。

实际中,员工找到新的公司之后,还是要先跟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根据以下规定:

1、跟公司协商;

2、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最后,其实一般员工找到下一家公司后,新公司会先确定员工是否有其他的劳动关系,所以一般情况下是不会造成同时存在两份劳动合同的局面。并且,为避免被原公司请求赔偿,建议也要遵守规定,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入职需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吗?

一般新公司要求你出具该证明是要规避其可能承担的风险,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公司录用了与其他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人,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新用人单位有赔偿的责任。因此,如果不发生上述情况是没有问题的。

《劳动合同法》根据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由于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有义务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所以作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不主动开具该证明时,可以主动要求用人单位出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16: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一样吗
    失业救济金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不一样。失业保险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支付的基本生活费,是对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工资收入的临时补偿。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依法一次性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贴。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的;(3)已登记失业并有求职要求的。领取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一般是单位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无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经济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况。医疗期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
    2023-08-18
    429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问题,哪些情况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呢
    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劳动合同就开始生效了,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不能随意解除,因此若合同一方当时人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一些要求才可以合法解除,或者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调一致,双方同意解除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劳动者在下列的情况发生时可以向单位要求离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特殊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
    2023-07-21
    404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变更,如果公司不向公司签劳动合同可以吗
    劳动合同变更,员工有权拒绝合同。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第35条,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更改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使用者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公司合并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一)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二)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三)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四)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五)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
    2023-08-05
    224人看过
  • 上个公司自离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影响从新签订劳动合同吗
    一、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用人单位招聘未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1)在招录劳动者时,需要劳动者提供前一家单位的离职证明,同时查询一下劳动者的缴交社保状态是否是已经停保了,一般而言,离职员工,前一家单位都会给该员工办理停保手续的。如二者(离职证明和社保状态)是一致的,一般法律风险就比较小了。2)如原单位不愿意批准离职的,如本案的情形。鉴于《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
    2023-04-29
    243人看过
  • 公司变更劳动合同主体,重签劳动合同可以吗
    一、公司变更劳动合同主体,重签劳动合同可以吗?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重签劳动合同,不过,公司主体变更,如果是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者分立、合并等情况,原劳动合同均继续有效,不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
    2023-04-18
    341人看过
  •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公司可解聘合同吗
    在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区别对待。建立劳动关系不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保留通知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证据,并限制合作签订的最终期限。如果员工守的,用人单位应当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建立一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当通知员工配合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仍拒签的,用人单位应当保留证据,果断解聘,承担劳动关系开始后一个月至辞退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否则损失会越来越大。请问单位在员工拒签劳动合同时是否应赔偿员工拒签劳动合同时单位不应赔偿。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只有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单位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
    2023-08-16
    446人看过
  • 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可不可以?
    一、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可不可以?符合法定和约定的解除情形,就自动解除。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解除合同情形出现,则劳动合同自行解除。二、解除合同的种类(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
    2023-05-22
    474人看过
  • 到期劳动合同不续签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吗
    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决定不续签的,不需要再辞退劳动者,因为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的,已经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在此时通过过失性辞退避免支付经济补偿是违法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一、试用期没有满就被辞退可以得到补偿吗劳动者在试用期未满时就被辞退,属于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辞退的,用人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二、哺乳期被辞退有那些补偿哺乳期被单位辞退属于违法辞退,除过失性辞退外,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三、劳动法辞退补
    2023-03-14
    95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的不
    案例;北汽集团出租汽车公司在1995年招用了一女出租司机姜某,当时签订了五年期的和同期的承包合同。结果在合同刚签订一个月,姜某在一次出车时因为遇见醉酒乘客,因受惊害怕而导致精神失常。于是公司与姜某的父亲关于车辆的承包合同签订了一个书面的解除协议,此协议中对劳动合同没有提及。在2003年7月,姜某又找到公司,要求公司补发1995年至2003的基本工资,补缴1995年至今的。该案先是由当事人去西城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是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她下了个不予受理通知书。后来她就找到了我。接受代理:由于时间间隔比较长,姜女士找到我时,她手边只有一份解除承包合同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和承包合同都没有。我在了解事实之后,认为承包合同的解除,并不能够代表劳动合同也已经解除。因此我感觉这个案件还是有胜诉可能的,所以接受了委托,将此案诉讼到了西城区人民法院。代理过程:在代理过程中,我提出,姜某与公司
    2023-06-09
    49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没有解除又和公司新签了合同能续签吗?
    此种双重劳动关系,若未得到允许,是违法的。1、原劳动合同未解除,又签了新合同,这是对原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按新劳动合同履行。2、《劳动合同法》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一、自动离职能否视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后视为自动离职不等于解除劳动合同。1、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2、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双重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惩罚性的。而自动离职往往是一种违法行为。员工自动离职,公司必须要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
    2023-06-22
    161人看过
  • 还没有签合同可以要求劳动合同解除吗
    签了劳动合同当时没给,过后是可以要的。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解除形式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1)法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不与另一方当事人协商,也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就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合同。(2)约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没有必要时,与另一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2023-07-26
    57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与分公司重新签订协议可不可以?
    一、劳动合同与分公司重新签订协议可不可以?成立分公司之前和总公司签的合同是不需要重新签订的,总公司在分公司成立之前可能每天都在签合同,这些合同不能因为成立了分公司就需要重新签订一遍,除非是总公司的员工调动到了分公司工作,这样的话可以和总公司解除合同,和分公司重新签合同。成立分公司之前与总部的合同不需要重新签订,除非作合同变更。劳动关系转到分公司之后一般都应该和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工龄都是连续计算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形可以重新签订劳动者合同: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2、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1、
    2023-06-16
    272人看过
  • 怎样网上解除劳动合同?网上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怎样网上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步骤根据不同的情况,流程存在差异,通常有如下情况:(1)、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5、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2)、劳动者解除1、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用人部门接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并转报人力资源科;2、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
    2023-04-29
    490人看过
  • 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吗?劳动者如何解除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含义1、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二、劳动合同的解除的概念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
    2023-04-29
    250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吗是否可以签新合同?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26
      实际中,员工与原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又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将要承担以下后果: 1、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2、新签劳动合同后,给原公司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
    • 未解除劳动合同,跟新公司签劳动合同,合同无效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31
      如果没有离职,可以和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合同的入职时间可以在离职后签订,离职后可以进入新公司。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终止证明,正规单位不会在你没有离职证明的情况下招聘,以免发生纠纷。
    • 能与新公司签合同吗?前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16
      1、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比如员工隐瞒另一份劳动合同,与新的公司签订新一份合同,那么该公司知道真实情况后,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并且,未先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也可以据此主张终止劳动关系。 2、新签劳动合同后,给原公司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因为员工先后签订两份合同,会给原公司安排工作等带来经济损失,原公司可以根据相关证据予以追偿,同时要求新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且,员工
    •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 公司不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05
      1.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索要二倍工资。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标
    • 前公司与新公司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7
      1、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比如员工隐瞒另一份劳动合同,与新的公司签订新一份合同,那么该公司知道真实情况后,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并且,未先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也可以据此主张终止劳动关系。 2、新签劳动合同后,给原公司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因为员工先后签订两份合同,会给原公司安排工作等带来经济损失,原公司可以根据相关证据予以追偿,同时要求新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且,员工